汕金府办〔2009〕52号
印发金平区增绿补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有关单位,市驻区各有关单位:
《金平区增绿补绿工作实施方案》业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九年四月七日
金平区增绿补绿工作实施方案
为落实省创园专家组莅汕指导我市创园工作时提出的意见,更好地推进我区创园工作,提高全区园林绿化建设水平,形成群策群力,上下一盘棋,齐心协力共创国家园林城市的良好局面,以优美的城市绿化环境迎检,力争今年实现汕头市创园目标,根据市政府的创园工作统一部署,结合我区的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区政府成立金平区增绿补绿工作领导小组,由谢平暄常务副区长为组长,黄联雄、黄奕暄副区长为副组长,成员分别由区政府办、农业(林业)局、水利局、建设局、城管(执法)局、国土分局、工业区办及各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城管局,负责协调日常工作,由区城管局黄文产任办公室主任。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要把此项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落实,坚决完成市委、市政府下达的增绿补绿任务。
(二)工作要求
1、按照区国土部门的统计资料,全区目前已征未用土地面积2983.697亩,其中:已绿2481.337亩,未绿502.36亩,已出让未建总面积49.912亩。
2、种植方法:
(1)已出让未建空地,由使用单位负责复绿;
(2)已征未用和预征土地,由所属各街道办事处、工业区办负责复绿,区城管局要做服务和种植技术指导工作;
(3)采用种植低价易生树种(如桉树、马占相思等),要求
按照每平方植一株的标准种植。
3、资金来源:
增绿补绿资金:(1)由土地使用单位负责;(2)已征未用
预征的土地由权属单位负责,部分资金不足的,由区财政承担。
(三)具体种植时间及验收
各单位要在2009年4月底全面完成增绿补绿工作。
5月份区政府将组织全面验收工作,对未能按时按质完成
的单位将按照有关规定跟踪督办。
附:金平区增绿补绿计划安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