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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金府办〔2008〕19号
关于下达二OO八年再就业工作目标任务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汕头市2008年就业再就业工作目标任务的通知》(汕府办[2008]7号)和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下达二00八年劳动培训计划的通知》(汕劳社[2008]13号)的要求,为贯彻落实就业再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确保任务完成,经区政府同意,现将金平区2008年度就业再就业工作目标任务下达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金平区2008年就业再就业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表(一)、(二)、(三)
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八年二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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