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金府办〔2007〕143号
关于做好为烈军属挂光荣牌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单位:
根据省委张德江书记关于“拥军优属是我们的光荣传统。今年是建军80周年,建议由民政部门负责,在‘八一’前,代表党委、政府把‘光荣之家’、‘光荣军属’的门牌送到全省所有优抚对象家里。此项工作应作为庆祝建军80周年拥军优属活动的重要内容之一,认真组织实施,大张旗鼓地落实好”的指示和省民政厅《关于做好为优抚对象张挂光荣门牌的紧急通知》(粤民电〔2007〕13号)以及7月24日召开的全省为优抚对象张挂光荣门牌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的精神,现就我区做好为烈军属挂光荣牌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做好为烈军属张挂光荣牌工作。
“光荣军属”、“光荣之家”牌是优抚对象身份的标志,是党和政府给予的崇高荣誉。认真落实张德江书记等省领导的批示,大张旗鼓地组织为烈军属挂“光荣军属”、“光荣之家”牌,是以实际行动庆祝建军80周年,深入贯彻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表达党和国家对优抚对象的关爱、营造社会尊重优抚对象氛围的重要举措,是党和政府送给广大烈军属的“八一”节礼物,对于增强全民国防观念和拥军优属意识,提高优抚对象的政治和社会地位,确保社会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对象及范围
光荣牌分“光荣军属”和“光荣之家”两种。由省政府负责统一设计与制作。
挂“光荣军属”牌对象为全体现役军人家庭,包括义务兵、士官、军官家庭;挂“光荣之家”牌对象为烈士遗属家庭,包括因公牺牲军人遗属家庭。
挂光荣牌以户为单位,一户一牌,重点照顾居住在农村的烈军属父母或子女。为烈士(因公牺牲军人)遗属挂光荣牌,原则上以持证人为主,没有持证人的,发给其直系亲属。同一个家庭既是烈士(因公牺牲军人)遗属,又是现役军人家庭的,应同时挂“光荣军属”、“光荣之家”牌。
三、时间及组织形式
(一)举行挂光荣牌仪式。市委、市政府、汕头警备区拟于7月28日(星期六)上午9时在石炮台街道举行为全区烈军属代表挂光荣牌仪式,此项工作由区委宣传部,区民政局、教育局,石炮台街道、东墩街道负责落实。(具体实施方案另行通知)
(二)各街道挂牌时间为7月26日至30日,由街道代表区委、政府,结合“八一”前夕的走访慰问活动,上门为符合条件的烈军属挂光荣牌,并在“八一”节前夕,选择1个烈军属比较集中的社区举行挂光荣牌仪式,所有光荣牌的张挂工作必须在“八一”节前完成。
四、工作要求
(一)成立机构。区政府成立由刘永铭副区长任组长的“为烈军属挂光荣牌工作领导小组”,区人武部郭仁校副部长、区民政局颜木和局长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民政局,主任由张群副局长兼任。各街道相应成立工作机构,制定实施方案,确保“八一”前完成挂光荣牌工作。
(二)加强宣传。区委宣传部要按照7月24日省政府为烈军属挂光荣牌电视电话会议和省市领导的讲话精神做好宣传工作。各街道要结合庆祝建军80周年活动,大力宣传挂光荣牌的重要意义,大力宣传人民军队的丰功伟绩,大力宣传烈军属的奉献精神,积极营造拥军优属的良好社会氛围,使优抚对象真切地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真切地感受到全社会的关爱。
(三)切实把好事办好。为烈军属挂光荣牌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街道应科学安排,认真组织落实,首先要认真做好张挂对象的普查摸底工作,把符合挂光荣牌条件的烈军属家庭住址等情况调查清楚,登记造册,做到一个不漏掉、一个不错过;其次要把工作做深做细,要按照省、市的工作要求,落实分工,责任到人,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四)认真落实政策。各街道要以此次挂光荣牌活动为契机,积极宣传党和政府的优抚政策,深入了解优抚对象的生活,检查各项优抚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引导广大优抚对象珍惜荣誉,自觉维护社会稳定,为构建和谐社会作出应有的贡献。
8月1日前各街道将为烈军属挂光荣牌活动的情况及花名册送区民政局。
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七年七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