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区府直属有关单位:
6月8日,我区组织收看收听省市两级政府关于渡口渡船安全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区政府随后召开会议就贯彻落实上级会议精神作了工作部署,要求各级、各相关部门深刻吸取近期“东方之星”沉船事件教训,增强安全生产管理意识,举一反三,加强各领域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进一步提升全区安全生产水平,重点开展水上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推进长效管理机制和应急救援机制建设,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升应急处置能力,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区政府工作部署,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开展水上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
市海事局驻濠江工作机构,区海洋渔业、交通、执法安监等部门要联合开展水上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重点对辖区水上交通设施和场所,尤其是渡口码头、营运轮渡、作业船舶等的安全隐患和应急资源配备进行全面排查,建立工作台账,对排查发现的问题,须落实业主单位制订整改方案,限期落实整改,并安排专人跟踪督办。发现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要责令其停业整改;逾期未能完成整改的,要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帮促,必要时依规予以处置。行动期间,要督促业主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督导业主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帮助从业人员提升安全生产意识和应急救援能力。
本次专项行动为1个月,6月底前,区政府将组织检查组进行督查督导。
二、健全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机制
市海事局驻濠江工作机构,区海洋渔业、交通、执法安监等部门要注重建立健全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机制。要采用联合执法、部门执法等形式,加大对非法船舶水上运输作业的查处力度,有效杜绝船舶非法营运,同时,要加强水上巡航巡查,保持一定震慑力,同时加强水上船舶监控,及时掌握水上船舶动态。区海洋渔业局要加强休渔期间的巡查监管,严禁违法捕捞行为。对个别允许作业的渔船,应组织安全检查和督导。同时,要落实渔船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配备救生器材、AIS设备、卫星定位系统以及海上通讯网络设备等安全装备。
三、加强水上交通应急管理工作
市海事局驻濠江工作机构,区海洋渔业、交通、执法安监等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和相关社区居委会要建立健全水上交通和渔船安全生产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队伍、物资、装备,结合汛期应急演练举办水上安全应急专项演练,切实提升应对水上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同时,要加强值班值守,对辖区水域的船只及时跟踪,尤其要加强恶劣天气(雾天、雷雨、强风)的安全监管和信息通报,确保水上船舶安全。
四、举办水上交通安全宣讲活动
要抓住当前全国上下加强水上交通安全宣传的氛围,以及伏季休渔时段,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由市海事局驻濠江工作机构会同区海洋渔业局牵头区交通、执法安监等部门联合举办水上交通安全和应急宣传专题活动,针对水上从业人员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船舶操作规程、应急自救互救技能等宣讲和培训,最大程度提升其安全生产和应急能力。
汕头市濠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