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在市委、市政府及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法制局的积极指导下,潮阳区政府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汕头市法治政府建设“十三五”规划(2016-2020年)》、《汕头市2017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等文件精神,以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和创新管理方式为着力点,以提高领导干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和依法办事能力为目标,强化执法监督,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积极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7年我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我区结合省、市出台的相关目录和本区实际,落实编制部门牵头负责,全面开展清理工作。经清理,形成了《汕头市潮阳区人民政府决定第一批清理规范区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目录》,其中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64项,并按要求予以公布。目录的公布,有效消除我区当前相关行政审批的灰色地带,剪断“红顶中介”与相关权力部门的关系,让广大人民群众分享更多行政审批改革红利。
2、深化权责清单公开工作。根据《汕头市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管理办法》和上级权责清单调整完善的有关要求,我区坚持统筹谋划,及时部署,对政府部门权责清单进行动态调整,公布了《2017年汕头市潮阳区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和《2017年汕头市潮阳区政府部门权责清单调整目录》。《权责清单》同步补充完善了职权事项问责条款,共涉及47个部门(单位),包括各类权责事项7418项(包含新增95项、拆分后增加69项、合并减少43项)。其中,行政许可565项,行政处罚4381项,行政强制367项,行政征收39项,行政给付80项,行政检查466项,行政确认133项,行政奖励67项,行政裁决10项,其他1310项。《调整目录》重点结合法律法规立改废释、机构和职能调整等情况以及落实国家、省、市取消行政审批事项要求,再取消、删除行政许可事项67项,取消、删除各类行政职权(除行政许可外)共151项(其中,行政处罚41项、行政强制1项、行政征收10项、行政给付4项、行政检查14项、行政确认16项、其他65项)。我区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工作如期完成,再次兑现政府简政放权的承诺,为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和群众满意度,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再注动力。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1、健全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区政府严格制订规范性文件,并广泛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对相关部门所提意见分歧较大的,由区政府办公室牵头,落实规范性文件起草部门与相关部门共同探讨研究形成一致意见,交区政府法制机构审核,提出审核意见,最后提交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由行政首长签署后印发,有效地保证了规范性文件的适应性、合理性和可行性。
2、全面落实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区政府规范性文件正式印发前,由区政府办公室进行统一登记,统一文件编号,及时印发并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并将文件正式文本说明及有关依据汇总后统一报区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府备案。
3、完善规范性文件评估制度。2017年,我区印发了《汕头市潮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有效期即将届满的区政府(办)规范性文件评估工作的通知》,要求各部门定期对规范性文件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并在科学分析、评估和论证的基础上,对文件提出保留、修改或废止的处理建议。及时清理有关规范性文件,适时修改或废止不适应、不一致、不协调的规范性文件。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1、进一步完善重大行政决策集体决定机制。严格执行《汕头市潮阳区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和《汕头市潮阳区人民政府行政决策法律审查规定》等制度,对涉及全局性的重大决策、涉及专业性的重大事项,采取专家论证、召开座谈会、听证会、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列席讨论等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并由区政府办公室会办各相关部门意见建议后送区法制部门和区政府法律顾问提出法律意见。
2、进一步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参与政府决策的机制。严格按照《广东省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定》的要求,认真落实政府常年法律顾问制度,继续聘请3名律师作为政府法律顾问。2017年以来,区政府常年法律顾问共为区政府提供法律服务195人次,提供法律意见65件。
3、进一步完善重大行政决策规范化机制。建立完善部门论证、专家咨询、公众参与、专业机构测评相结合的风险评估工作机制,对决策可能引发的各种风险进行科学预测、综合研判,确定风险等级并制定相应的化解处置预案。对于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项目,聘请专业机构编制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及时报省市有关单位审查备案,并在区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充分征求各方意见,为区政府科学决策奠定坚实基础。
(四)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1、加强行政执法考核和发证管理制度。对全区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资格实行动态管理,以行政执法证件信息管理系统为载体,严格审查申办证件人员资料。严格开展执法证件清理工作,圆满完成清理任务。认真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综合法律知识网上考试,加强证件申办的审核把关和执法人员岗前法律培训。截至目前,共有98人参加汕头市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网上培训、考试。
2、抓好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规范和提高行政执法案卷质量,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根据《汕头市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和《汕头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法》的有关规定,印发了《汕头市潮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严格督促区直有关部门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自评自查并做好接受抽卷评查工作。
3、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为贯彻落实《广东省设立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方案》和《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方案》精神,我区已分别在农业领域和劳动保障监察领域推行综合行政执法,将分散在农业部门和畜牧兽医单位的其他机构及事业单位涉及农业生产、农产品质量安全等行政执法职责,统一交由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股承担;将分散在人社部门有关内设机构、行政执法队伍、事业单位的劳动用工、劳动标准、就业、社会保险、人力资源市场管理、职业技能培训、劳动派遣等方面的监督检查、行政处罚职能,统一交由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承担。通过推行综合行政执法,整合行政执法职能,调整归并执法机构,解决职责交叉、减少多头执法、重复执法现像,提升政府监管能力。
(五)推进政府信息公开
1、加快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应用进程,各项考核指标全面达标。一是全力推进网厅建设。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推进网上办事大厅的建设部署,印发了《2017年潮阳区网上分厅建设工作方案》,对网上办事各项考核任务进行分解布置,落实责任到具体单位。构建政务外网,实现了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网厅全覆盖,并建立镇(街道)、村(社区)基层公共服务平台。二是狠抓网厅提质增效。梳理充实进驻事项,现进驻网上办事分厅单位37个,进驻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达758项;推进政务服务网上办理,网上全流程办理率为64.3%,78.9%网上申办事项到现场办理次数不超过1次,13.9%网上申办事项实现零次跑动,完成省对网上办事大厅的考核任务。
2、推进政务信息公开,促进办事服务依法行政、公开透明。一是落实政务公开制度。办公大厅按照“亮身份、亮标准、亮承诺”的要求,服务窗口工作人员做到上班佩卡、工作台亮牌;坚持公开透明依法办事,办事流程、申请材料、法律法规依据、收费标准等公布上墙,并印制《办事指南》供群众取阅。同时,将办事事项在办公大楼大门外LED屏幕上滚动播放。二是加强办事大厅依法行政的监督。区机关效能投诉中心和区行政办组成办公大厅督查组,对服务窗口工作人员的服务纪律、服务规范进行监管督查,有效地杜绝了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缓作为等违规违纪行为。连年来,办事窗口工作作风优良,实现企业和群众办事服务“零投诉”。
3、加强政府网站日常监管,提升信息公开、在线服务和互动交流功能。一是推进政府网站建设。推进网站改版升级,强化政府网站的内容保障和技术支撑;健全管理制度,规范政府网站的管理。二是优化政务信息网络。对政府办公业务资源网建设、电视电话视频会议系统建设、区政府机关大楼统一布线,优化政府信息网络结构布局。三是认真做好年终网站考评工作。按照省、市要求开展网站集约化建设的部署,落实专人,全面检查,逐项校对,查漏补缺。目前,我区备案在册网站24个,已实行关停网站8个(区监察局、旅游局、编办、住建局、人社局、质监局、海渔局、规划局)。四是提升政府网站信息发布水平。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全面、及时、有效,基本信息每3个月核实一次,新闻类消息力争每日更新。政务公开类信息严格按规定公开,互动回应类及时回复,时间不得超过3个工作日,专题专栏类每月至少更新一次等。2017年按上级规定要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321条,上报市政府网站公开信息2890条,录用2135条,受到上级充分肯定。
4、认真贯彻市绩效考评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调整绩效考核有关内容和权重的通知》的精神,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分值权重6%,强化激励和问责机制,促进各项工作的落实。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做好社会矛盾防范工作。健全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相衔接的大调解联动机制,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合理要求,努力预防和减少矛盾争议的发生。
2、以贯彻实施新行政诉讼法为突破口,做好行政应诉工作。严格贯彻实施《汕头市人民政府行政应诉工作规定》,区相关应诉部门按时提交行政答辩和证据材料,积极和法院相关业务庭进行沟通交流,及时组织出庭应诉,提高行政应诉工作效率和质量。
(七)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认真执行向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制度,接受询问和质询制度,主动向人大常委会报备规范性文件。认真研究处理人大及其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政府工作提出的有关审议意见,及时研究办理人大代表提出的议案和建议,切实改进工作。2017年我区办理人大交办议案(建议)共56件,其中议案48件,建议、批评、意见8件;区政协交办提案42件。议案(建议)、提案已全部答复代表委员,代表委员均对办理答复结果表示满意。重视人民法院提出的司法建议,积极配合检察机关、审计机关的监督工作。按规定向社会公布投诉举报电话、通讯地址及电子邮箱,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八)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积极探索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有效形式和监督机制,注重日常学法工作的检查督促,着力提高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积极性。区委、区政府组织召开潮阳区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班,对全区领导干部进行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建设、法治政府建设培训,对我区广大干部深入理解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如何加快我区法治政府建设起到积极的指导作用;组织召开行政执法人员通用法律知识、专门法律知识、新法律法规等专题讲座和交流会,印发了《关于开展2017年度公务员全员培训暨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专题培训工作的通知》,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法律知识等专题培训,全面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学习教育,强化执法队伍建设,有效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今年,区政府班子成员和区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在区政府常务会议上集中学习了《广东省行政应诉工作规定》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九)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保障
1、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领导。我区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鉴于部分区领导和单位负责同志工作变动,我区及时调整了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组长由区长担任,副组长由区政府分管领导担任,成员分别由区法制局、编办、发改局、财政局、人社局、审计局、统计局等部门的行政一把手担任,切实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各镇(街道)、各部门相应成立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各司其职、有关方面协调配合、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依法行政工作新局面。
2、制定依法行政工作要点。我区围绕《汕头市2017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印发了《汕头市潮阳区2017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把潮阳区2017年依法行政的工作重点、工作任务和责任分工进行了具体的安排和部署,为全年依法行政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主要存在问题
我区在落实《汕头市2017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中虽然取得一定的成效,但与上级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热切期盼相比还存在差距,工作中仍然存在不少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依法行政宣传教育不够深入,依法行政氛围不够浓厚,干部职工依法行政意识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依法行政水平不均衡,从全区情况来看,部门的依法行政水平普遍高于乡镇,同时部门之间也有差异,个别部门甚至存在揽权推责、与民争利等问题;三是机构人员配备不足,依法行政工作队伍力量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区将切实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我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创新监管方式,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建设法治服务型政府。重点做好四方面工作:
(一)进一步健全依法决策机制。一是依法向社会公开政府及有关部门重大决策事项,依法组织重大决策事项听证,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二是推进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 在全区推动形成以政府法律顾问室为主体,吸收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使政府法律顾问在推进依法行政、制定重大决策中发挥积极作用。三是完善行政决策监督制度,对违法决策造成重大损失、恶劣影响的,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
(二)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一是按照减少执法层次、整合队伍、提高效率的原则,合理配置执法力量,积极推进综合执法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二是加强行政执法程序建设,细化执法流程和环节,明确执法权限和执法步骤、环节、时限,依法细化自由裁量权。三是狠抓行政执法人员素质教育,认真推行行政执法人员通用法律知识、专门法律知识、新法律法规等专题培训,健全纪律约束机制,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素质。
(三)进一步强化行政权力监督。一是认真做好政府规范性文件审核备案工作,继续开展对各部门、各镇(街道)规范性文件的清理,确保法制统一、政令畅通。二是继续实施依法行政定期报告制度,每年定期向上级政府和同级党委报告工作。三是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四)进一步狠抓依法行政能力建设。一是落实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和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增强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二是加大考评公开力度,强化考评结果运用。把依法行政情况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成效作为衡量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三是建立健全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问责制度,明确问责主体和权限、对象和事由、程序和方式,切实做到有错必纠、有责必问。
汕头市潮阳区人民政府
2018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