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潮南区市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
保护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两英镇人民政府,区直有关单位:
现将《潮南区市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迳向区环保局、区水务局反映。
汕头市潮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6月27日
潮南区市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加快解决饮用水水源地突出环境问题,根据《汕头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广东省饮用水源水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利用两年时间,全面完成市级地表水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立、治”三项重点任务,进一步提高我区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安全保障水平。
(一)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要以“水质优先、区域统筹、科学规范、精准保护”为原则,严格按照国家和省的相关技术规范,结合饮用水水源地实际情况,及时依法依规进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优化调整。
(二)设立保护区边界标志。重点检查是否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边界设立明确的地理界标和明显的警示标志。不符合法律规定要求的,限期整改。
(三)整治保护区内环境违法问题。重点检查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是否存在排污口、违法建设项目、违法网箱养殖等问题,保护区内环境违法问题全部限期清理整治到位。
通过落实“划、立、治”三项重点任务,定期开展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和环境状况评估,持续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确保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得到保持和改善,努力提高饮用水水源环境安全保障水平。
二、进度安排
2018年6月初,根据4月初上报的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清单(见附件3),制定整改工作方案。
2018年6月底前,配合上级部门完成饮用水源保护区优化调整方案。
2018年11月底前,完成市级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秋风水库)环境保护专项整治。
三、任务分工
两英镇人民政府负责牵头实施成婆村小路穿越秋风水库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部分路桥防撞措施和雨污收集处理设施。
区城管局负责牵头实施建设秋风水库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的秋风村、新寮门村、圆山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和秋风水库一级保护区固体废弃物处理项目供货安装,两英镇政府及相关村居全力配合。
区公路局负责牵头实施建设完善司神公路穿越秋风水库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部分路桥防撞措施和雨污收集处理设施。
区环保局牵头配合做好秋风水库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优化调整。
区环保、水务等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根据各自职责,推动排查整治工作有序开展。
四、工作步骤
(一)全面部署整改。按照“一个水源地、一套方案、一抓到底”原则,制定环境违法问题整改方案。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逐一研究制定整改措施,逐项明确整改措施、任务分工、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实行表格化、清单式、销号制管理,做到条条有整改、件件有着落。
(二)加强跟踪调度。建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进展调度和分析研判机制,定期报送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并及时对整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分析研判。从2018年6月起,每月18日前两英镇人民政府、区城管局、区公路局应报送潮南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清理整治进展情况统计表(附件1)至区环保局、区水务局。若工作进展滞后,则需要在报告中说明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下一步工作安排。区环保局、区水务局汇总整理后将《潮南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清理整治进展情况统计表》和《潮南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清理整治进度汇总表》(附件2)报区政府审核后上报市环保局、市水务局,并向社会公开。
(三)逐一核查销号。区城管局、区公路局、两英镇人民政府要建立问题清单整改销号制度,整改完成一个,销号一个,并汇总到区环保局、区水务局上报区政府,由区政府报市政府备案,同时,抄送市环保局、市水务局。2018年年12月15日前,将年度专项行动总结报送市环保局、市水务局。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牵头实施单位是水源地环境保护的责任主体,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行动,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周密统筹部署,明确职责分工,细化工作措施,构建政府统领、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有序推进饮用水水源保护和排查整治工作。
(二)明确整治标准。要根据实际情况和水源地环境保护需要,依法依规、科学规范开展标志设立和环境违法问题清理整治。一级保护区内存在环境违法问题的,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予以清理整治。
(三)优化区划调整。严格按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338-2018)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指引》(DB44/T749-2010),积极配合做好饮用水源保护区的优化区划调整、专家论证和公众听证。
(四)严格责任落实。各牵头实施单位要勇于担当,敢于碰硬,做到排查无盲区、整治无死角、环境违法问题全部按期清零。对于新发现的环境违法问题,要严格按照法律的要求及时进行查处,并另文报告。区政府对履职不力、弄虚作假、进展迟缓等问题突出的,以及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出现恶化的,将采取通报批评、挂牌督办、公开约谈等措施,加强督办和问责;情节严重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对工作成效突出的,予以通报表扬。
(五)强化信息公开。区政府建立信息公开制度,在政府网站开设“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专栏,从2018年5月起,每月25日前公开问题清单和整治进展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可邀请媒体、公众等参与执法检查,公开曝光典型违法案件。
(六)加强信息沟通。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联系,完善协调机制,密切联动协作,做到信息互通、成果共享,形成工作合力,提升工作效果。区环保、水务部门要牵头建立本区的专项行动便捷联络机制,加强协调调度。
(七)建立长效机制。两英镇政府、各有关部门要以专项行动为契机,健全饮用水水源地日常监管制度,完善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协调联动机制,防止已整改问题死灰复燃。要合理配置水源保护工程和管理措施,实现精准管理,强化日常巡查,切实提高饮用水水源环境安全保障水平。
附件:1、潮南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清理整治进展情况统计表;
2、潮南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清理整治进度汇总表;
3、汕头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清单(潮南区部分)。
附件1
潮南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清理整治进展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
序号
| 所在地
| 水源地名称
| 水源地级别(地市级/区县级)
| 问题具体情况
| 整治进展情况
| 是否完成整治
(是/否)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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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人: 联系方式:
备注:1.使用EXCEL格式制表,请勿改变表格格式(如加减列、合并单元格、变更填写表格内容顺序等)。
2.所在地:按××市××县样式填报。
3.整治进展情况:详细填写整治措施以及取得的成效。
4.本表相关信息务必与前期报送的《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排查情况统计表》保持一致。
附件2
潮南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清理整治进度汇总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
区(县)
| 县级及以上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进度
| 地市级饮用水源地整治进度
| 县级饮用水源地整治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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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总数(个)
| 已完成整治数量(个)
| 已完成整治比例(%)
| 一级保护区
| 二级保护区
| 一级保护区
| 二级保护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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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总数(个)
| 已完成整治数量(个)
| 问题总数(个)
| 已完成整治数量(个)
| 问题总数(个)
| 已完成整治数量(个)
| 问题总数(个)
| 已完成整治数量(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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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人: 联系方式:
附件3:
汕头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清单(潮南区部分)
序号
| 所在地
| 水源地名称
| 水源地类别
| 保护区类型
| 问题类型
| 问题具体情况
| 具体整治措施
| 计划完成整治时间
| 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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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二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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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汕头市 潮南区
| 秋风水库
| 市级
| 一级保护区
| 生活面源污染
| 秋风水库建于1958年9月,秋风村是建水库需要村民搬迁形成的移民村,秋风常住人口2200人,生活污水部分用于农田灌溉,部分经水利排洪渠汇入饮用水源保护区,垃圾收集后外运。
| (1)针对农村生活污水污染,实施潮南区农村分散村居生活污水处理项目,建设秋风村、新寮门村、圆山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水外排到保护区范围外。(2)针对农村生活垃圾污染,生活垃圾全部收集并在保护区外进行无害化处置。
| (1)2018年底前建成秋风村、新寮门、圆山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2)2018年6月底前完成秋风水库一级保护区固体废弃物处理项目供货安装。
| 中央环保督察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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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汕头市 潮南区
| 秋风水库
| 市级
| 一级保护区
| 生活面源污染
| 秋风水库建于1958年9月,新寮门村(成婆村、月地村2个自然村)在建水库前已形成,成婆村常住人口800人,生活污水排入寨前塘(与水库没有连通),垃圾收集后外运。月地村常住人口905人,生活污水部分用于农灌,部分排入南港截洪渠后汇入饮用水源保护区,垃圾收集后外运。
| (1)针对农村生活污水污染,实施潮南区农村分散村居生活污水处理项目,建设秋风村、新寮门村、圆山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水外排到保护区范围外。(2)针对农村生活垃圾污染,生活垃圾全部收集并在保护区外进行无害化处置。
| (1)2018年底前建成秋风村、新寮门、圆山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2)2018年6月底前完成秋风水库一级保护区固体废弃物处理项目供货安装。
| 中央环保督察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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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汕头市 潮南区
| 秋风水库
| 市级
| 一级保护区
| 生活面源污染
| 秋风水库建于1958年9月,圆山村(圆山自然村)在建水库前已形成,小部分圆山村村居位于保护区范围,圆山村常住人口7058人,生活污水排入水库排洪渠南山截流,垃圾收集后外运。
| (1)针对农村生活污水污染,实施潮南区农村分散村居生活污水处理项目,建设秋风村、新寮门村、圆山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水外排到保护区范围外。(2)针对农村生活垃圾污染,生活垃圾全部收集并在保护区外进行无害化处置。
| (1)2018年底前建成秋风村、新寮门、圆山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2)2018年6月底前完成秋风水库一级保护区固体废弃物处理项目供货安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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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汕头市 潮南区
| 秋风水库
| 市级
| 一级保护区
| 交通穿越
| 秋风水库有S235线司神公路穿越,司神公路始建于1957年,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定前早已存在,司神公路跨越水库部分已建设防撞栏、导流管。
| 根据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将部分一级保护区调整为二级保护区,建设完善穿越保护区部分路桥防撞措施和雨污收集处理设施。
| 2018年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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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汕头市 潮南区
| 秋风水库
| 市级
| 一级保护区
| 交通穿越
| 成婆村有条小路从水库一级保护区西部穿过,并跨越库区。
| 根据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将部分一级保护区调整为二级保护区,建设完善穿越保护区部分路桥防撞措施和雨污收集处理设施。
| 2018年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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