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潮南区直单位挂钩帮扶各镇(街道)重点村(社区)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上级驻潮南、区直有关单位:
《潮南区直单位挂钩帮扶各镇(街道)重点村(社区)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方案》业经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汕头市潮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6月20日
潮南区直单位挂钩帮扶各镇(街道)重点
村(社区)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环保督察组的整改指示精神,根据全区坚决打赢练江综合整治攻坚战动员大会的部署要求,整合各方资源力量,强化环境卫生整治,促进垃圾规范化、无害化管理,营造干净整洁的社会环境,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中央环保督察组的整改指示精神和省、市、区关于练江综合整治的任务要求,以区直单位和上级驻潮南单位挂钩重点村(社区)的方式,在全区范围内全面开展垃圾清除大行动。
二、目标要求
由区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上级驻潮南单位挂钩全区11个镇(街道)25个村(社区),采取挂钩帮扶督导措施,有针对性地指导帮助各村(社区)开展水体清漂和垃圾清除工作,确保6月底前全面完成垃圾清除和无害化处理,7月1日起全面转入常态化保洁、规范化管理。
三、时间安排
从现在起至挂钩重点村(社区)环境卫生整治进入常态化保洁、规范化管理。
四、责任单位
区直单位、上级驻潮南单位具体挂钩安排见附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协调指导。各挂钩单位要高度重视,建立“一把手”负总责的挂钩工作机制。牵头单位主要负责人亲自协调,亲自深入挂钩一线指导、巡查、督促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并指定1名领导专门负责日常协调挂钩工作。参与单位要主动配合,服从安排,同心协力帮助村(社区)清理整治环境卫生。从本月21日起至月底前,挂钩单位除正常办理业务和处理重难点工作外,其余人员全部下派到挂钩村(社区)开展清理整治工作,原则上每个挂钩村(居)下派人员总人数不能少于8人。挂钩村(社区)要负起属地管理责任,主动作为,动员党员群众等一切力量,积极投身环境卫生大整治、大整改行动,认真落实挂钩单位提出的意见建议,确保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有序推进。各挂钩单位和挂钩村(社区)要建立工作台账,制订清理整治工作方案,确保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整改工作。
(二)开展重点整治。帮助挂钩村(社区)开展垃圾(生活垃圾、工业垃圾、建筑废土)清除行动,对农村“四边”(村边、路边、水边、田边)、“两岸”(溪河两岸50米范围内)垃圾和废土进行彻底清理,及时清除辖区内房前屋后、老厝、闲置宅基地、主次干道两侧的垃圾及堆积点,不留卫生死角,做到生活垃圾及时收集清运、日产日清。按照“四无一不”的标准,全面开展河道、池塘、沟渠等水体垃圾漂浮物、水浮莲、动物死尸打捞和河道清淤工作,确保河面干净、河道畅通。
(三)强化监管问责。挂钩单位和参与单位需统筹安排人员,每天落实不少于8名干部到挂钩村(社区)指导帮助环境卫生整治,确保月底前挂钩村(社区)全面完成垃圾清理整治工作。挂钩村(社区)转入常态化保洁后,各挂钩单位要定期或不定期派员开展巡查监管,直至挂钩村(社区)环境卫生管理真正走上规范化、常态化管理为止。对6月底前未能全面完成垃圾清除的,7月1日后环境卫生保洁不到位、脏乱差等问题严重的,或被上级有关部门发现、新闻媒体曝光的,在严肃追究镇(街道)、村(社区)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的同时,追究挂钩单位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附:潮南区直(上级驻潮南)单位环境卫生整治挂钩重点村(社区)安排表
附件:
潮南区直(上级驻潮南)单位环境卫生整治挂钩重点村(社区)安排表
| 区直单位
| 挂钩村(社区)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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峡山
| 区委办、区教育局、区地税局
| 洋内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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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检察院、区卫计局
| 拱上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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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食药监局、区海渔局、区残联
| 拱桥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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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店
| 区纪委(监察委)、区科协、区供销联社
| 溪口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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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总工会、区规划局、中国电信潮南分公司
| 溪北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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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公安分局、区工商联、区外事侨务局
| 文光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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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马浦
| 区委组织部、区直工委、区委党校
| 大布上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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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水务局、区畜牧兽医局
| 窖洋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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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社局、区编办、区统计局
| 仙港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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胪岗
| 区委政法委、区武装部、区安监局
| 四和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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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民政局、区盐务分局
| 泗和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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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质监局、区烟草专卖分局
| 新中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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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英
| 区经信局、区园区办、区侨联
| 禾皋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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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审计局、区环保局、区公路局
| 河浦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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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府办、区国税局、区行政服务中心
| 古厝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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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城
| 区人大办、区发改局、中国移动潮南分公司
| 七陂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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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地方志办、区邮政局、区档案局
| 老五乡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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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场
| 区司法局、中国联通潮南分公司
| 虎白坟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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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岭
| 区委统战部、区工商局
| 霞厝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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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田
| 区政协办、区供电局
| 珠埕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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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交通局、区社保分局
| 永安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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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田
| 区委宣传部、区文广新局、区财政局
| 西岐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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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国土局、区电视台、区文联
| 蓝丰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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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都
| 区法院、区住建局、团区委
| 神山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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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城管局、区农业局、区妇联
| 平湖西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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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区直单位排在首位的为牵头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