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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华东路南侧、微波路东侧153亩收储用地收储需要,区人民政府决定对用地范围内的坟墓进行迁移,现将有关迁坟事项公告如下:
一、迁坟范围
凡位于上华镇山边村石牌洋片收储用地范围内的坟墓。(详见附件)
二、迁坟期限
上述迁坟范围内的坟墓事主,于2026年6月17日至6月24日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到山边村委会办理迁坟手续。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月内自行迁移坟墓,逾期视为无主坟墓处置。
附件:汕头市澄海区2025年度第二十二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影像图
汕头市澄海区人民政府
2026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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