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府直属有关单位:
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汕头市澄海区开展“汕头呼援通——澄海呼援中心”居家养老紧急援助服务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区民政局反馈。
汕头市澄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0月18日
汕头市澄海区开展“汕头呼援通——澄海呼援中心”居家养老紧急援助服务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2022年汕头市十件民生实事的工作部署,推动“汕头呼援通”居家养老紧急援助服务项目落地落实,进一步优化提升老年友好型社会环境,增强老年群体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加强特殊困难老年人关爱保障,积极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养老服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视察广东、视察汕头重要讲话重要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以有效应对我区人口老龄化加剧趋势,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多样化养老服务需求为目的,扎实推动我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发展。
二、工作任务
全面实施“汕头呼援通”居家养老紧急援助服务,贯彻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全力打造“汕头呼援通”服务品牌的重要工作部署,在去年我区启动居家养老呼援信息平台的基础上,进一步统筹兼顾、协调各方,整合村(社区)干部、“双百社工”、志愿者、义工等社会力量,构建我区服务品牌,主要为户籍地、居住地均在澄海区的60周岁以上低保、特困老年人、其他确有需要特殊困难老年人(特殊困难老年人包括经济困难的孤寡、失能、高龄、残疾老年人及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困难老年人)免费提供紧急救援、生活照料、卫生保健、精神慰藉等一站式居家养老公益服务。今后视条件逐步适当扩大服务对象和范围。
三、工作内容
(一)服务对象。服务对象为户籍地、居住地均在澄海区的60周岁以上低保、特困老年人、其他确有需要特殊困难老年人(特殊困难老年人包括经济困难的孤寡、失能、高龄、残疾老年人及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困难老年人)。之后,将在前期的经验积累、扩大影响、完善工作机制、壮大线下服务力量的基础上,继续逐步扩大至低收入阶层老人、有需求的普通老年人口。
(二)服务内容。为服务对象免费提供24小时紧急呼叫救援、生活照料、卫生保健和精神慰藉等一站式居家养老公益服务,并根据条件适当适时扩大到信息指导、法律咨询、文化娱乐、物业维修等方面更广的服务范围,让有需要的长者得到个性关怀和全面照顾,提高晚年生活质量,使更多的长者享受到便捷周到的居家养老服务。
1.紧急呼援:当服务对象发生紧急情况按动呼叫按键时,由服务提供方第一时间与呼叫对象进行通话确认情况,并按照对象的意愿或当对象无法应答时,由服务提供方及时拨打110、120等紧急电话或者通知村(社区)干部、社工人员、紧急联系人等到场查看、处置。
2.主动关怀:服务机构不定期与服务对象进行电话交流,关心问候服务对象,探询服务对象身体情况并了解其生活需求等;
3.精神慰藉:服务机构不定期到村(社区)为服务对象开展健康检查、健身游戏、免费拍摄幸福照、全家福等形式多样化的公益活动。
4.其他服务:由服务机构、社工站及志愿者队伍协调联动,不定期组织人员为服务对象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卫生健康知识宣传、义医义诊等服务。同时,采取“多帮一”的形式,组织和倡导义工协会、志愿者队伍等社会组织为服务对象中的孤寡老人、独居老人、失能老人提供力所能及的日常照料和生活救助。
(三)服务品牌。通过整合各镇(街道)现有服务信息资源,采取数据互通、资源共享的方式,打造全区统一模式的“汕头呼援通——澄海呼援中心”服务品牌,努力争取创造更多工作亮点。
(四)服务队伍。通过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公益志愿服务等方式,引导志愿服务组织、慈善组织参与紧急呼援公益志愿服务。充分发挥镇(街道)、村(社区)社会工作服务站(点)作用,推动老年社会工作者、为老服务志愿者等联动为老服务。引导邻里互助、亲友相助等互助方式参与服务,全方位为有需要的老年人群体提供多样化、专业化养老服务。
四、工作流程
(一)以政府购买的形式与有资质的服务机构签订合同,约定服务类型、服务内容、服务费用、设备功能、设备及维护费用、语音流量套餐费用、合同期限等内容。设备及设备附件由服务机构统一购买,提供给服务对象使用。
(二)符合条件的服务对象填写《“汕头呼援通——澄海呼援中心”服务审批表》(附件1),向所属村(社区)、镇(街道)、区民政局申请开通“汕头呼援通——澄海呼援中心”服务。由区民政局将审批通过的服务对象名册提供给服务机构。
(三)服务机构人员向服务对象讲解服务内容、双方权利义务、保密条款、免责情形、违约责任等。由服务机构人员上门为服务对象免费安装、调试移动设备并指导使用方法,同时将服务对象的个人信息、健康状况、紧急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录入服务平台信息系统中。
(四)系统信息录入完毕后,由服务机构按要求为服务对象提供紧急呼援、主动关怀和精神慰藉等服务。
(五)每年(具体时间由区民政局通知)新增服务对象以各镇(街道)摸排后确定的具体人数进行汇总统计,由区民政局和服务机构共同确认的名册为准。机构按照名册为新增服务对象调试设备、录入信息并开展服务。各镇(街道)每月定期向区民政局报送辖区内去世的服务对象名单,区民政局提供最新的服务对象名册,由服务机构按照名册对去世的服务对象信息及时删除。
(六)由区民政局安排专人负责通过服务平台系统的政府监管端口,对系统各项信息录入和平台运行情况进行监督;由各镇(街道)指导社工站对机构服务情况进行跟单评估,每月按照服务对象花名册抽取不少于10%的人数进行回访,了解服务平台对老人呼叫的应答情况、服务态度、服务质量、是否存在违规推销的情况,了解老人对服务的满意度,并由各镇(街道)公共服务办公室将有关服务评估情况报送区民政局,形成闭环管理。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
为确保“汕头呼援通——澄海呼援中心”居家养老紧急援助服务工作的顺利实施,成立由区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区民政局局长为副组长,区财政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卫健局、区残联、区妇联、团区委、各镇(街道)等单位业务分管领导为成员的澄海区“汕头呼援通——澄海呼援中心”居家养老紧急援助服务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民政局),负责日常业务,由区民政局业务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职责分工
区民政局负责项目工作方案的起草、资金的申请及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处理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定期不定期对“汕头呼援通——澄海呼援中心”服务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及时处置服务对象反映的问题和诉求;争取上级专项资金对建设运营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平台进行扶持资助。
区财政局根据财力负责对项目资金给予安排。
区司法局负责组织区内的法律服务志愿者不定期与服务机构对接,开展法律宣传、咨询和援助活动,指导服务对象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区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医务志愿者不定期与服务机构对接,为有需要的服务对象开展免费义诊、卫生保健咨询等活动,并组织医护人员到有需要的服务对象家中提供上门送医送药服务。
区残联、区妇联负责组织义工、志愿者不定期开展活动,为服务对象中的残疾人、妇女提供帮助和指导。
团区委负责组织青年志愿者不定期开展助老志愿服务活动。
各镇(街道)公共服务办公室负责摸查、提供辖区内符合条件的服务对象基本情况(由服务机构提供信息采集表模板);指导社工站对机构服务情况进行评估;负责收集、汇总服务对象在使用过程中反馈的意见建议和碰到的问题,并将情况及时上报区“汕头呼援通——澄海呼援中心”居家养老紧急援助服务工作领导小组,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协调解决;及时为辖区内去世的服务对象做减员手续,回收设备,并每月报送区民政局。
各镇(街道)社工站负责协助服务机构不定期上门看望慰问服务对象,开展助老活动。在本镇(街道)指导下,对机构服务情况进行跟单评估,每月按照服务对象花名册抽取不少于10%的人数进行回访。完成项目服务过程中区“汕头呼援通——澄海呼援中心”居家养老紧急援助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交办的摸查核实、志愿服务等任务。
(三)资金保障
项目每年所需资金分二部分予以解决,一是区级财政资金或本级福彩公益金。项目所需设备购置费、运行费等资金由区财政结合财力按实予以安排。二是国家、省、市各级专项资金,由区民政局积极争取上级的支持。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实行,《关于印发汕头市澄海区开展长者呼援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汕澄府办〔2021〕47号)同时废止。
附件:1.《“汕头呼援通——澄海呼援中心”服务审批表》
2.《“汕头呼援通——澄海呼援中心”服务信息采集表》
3.《澄海区 镇(街道)“汕头呼援通——澄海呼
援中心”服务对象名册》
4.《“汕头呼援通——澄海呼援中心”服务情况评估表》
5.《“汕头呼援通——澄海呼援中心”服务核减名册》
6.《澄海区 镇(街道)“汕头呼援通——澄海呼
援中心”评估情况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