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府直属各单位:
经2022年6月15日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汕头市澄海区市场监管现代化“十四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反映。
汕头市澄海区人民政府
2022年7月19日
汕头市澄海区市场监管现代化“十四五”规划
(2021—2025年)
2022年6月
目 录
第一章 规划背景
第一节 发展基础
第二节 面临形势
第二章 总体要求
第一节 指导思想
第二节 基本原则
第三节 发展目标
第三章 主要任务
第一节 优化准入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第二节 强化竞争执法,打造公平有序市场环境
第三节 落实“四个最严”,加强食品安全全程监管
第四节 强化风险管理,提升“两品一械”监管水平
第五节 实施“闭环管理”,筑牢特种设备安全底线
第六节 推进“质量强区”,提升质量供给水平
第七节 加强品牌建设,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
第八节 强化消费维权,促进消费稳定增长
第九节 构建共治体系,提升市场监管效能
第四章 保障措施
第一节 加强组织领导
第二节 落实经费保障
第三节 严格考核评估
汕头市澄海区市场监管现代化“十四五”规划
“十四五”时期(2021—2025年)是我国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基础上、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也是澄海紧扣全市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打造现代化沿海经济带重要发展极目标任务,着力推进全区融入省市战略格局、提高城市发展能级的关键时期。加强和完善市场监管,是充分激发市场活力和创造力、保障市场安全、维护市场秩序的重要保障,是实现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任务。为建立健全现代化市场监管机制,以现代化市场监管手段管理市场、服务市场,让“政府之手”与“市场之手”互为补充、协同发力,更好服务澄海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特编制本规划。
第一章 规划背景
第一节 发展基础
“十三五”期间,面对国内外各种风险挑战明显增多的复杂局面以及新冠病毒感染疫情影响,全区市场监管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区委、区政府正确领导下,在市市场监管局指导支持下,稳中求进、稳中求新,全面推进职能大融合、改革大提速、监管大提效、服务大提质、能力大提升,我区市场监管事业取得初步成效。
(一)机构改革稳步推进。根据《汕头市澄海区机构改革方案》,组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加挂区知识产权局牌子,整合了原区工商、质监、食药监局的职责,以及原区经信局(知识产权局)的专利管理职责,区发改局价格监督检查和反垄断执法职责,区商务局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相关职责等,并于2019年3月15日正式挂牌成立,同年5月全区各镇(街道)市场监督管理所实现全部挂牌运作。全区市场监管系统机构平稳合并,职能平稳整合,人员平稳过渡,工作平稳有序。2020年8月28日,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简政放权加强镇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要求,11个市场监督管理所的人、财、物委托各镇(街道)管理,多措并举盘活市场监管队伍建设一盘棋。
(二)营商环境日益优化。一是行政审批更加便利。推进简政放权服务镇域经济高质量发展,首批202项行政职权调整由镇(街道)实施。推行“证照分离试点”改革工作,采取“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准入服务”四种方式实现“照后减证”。优化服务方式,制作审批事项办事指南二维码,提供审批事项“码上服务”,群众获得服务更加便利高效。深化市场主体退出制度改革,实行简易注销,将多部门串联审批改为并联审批,切实减少注销时间和成本。二是行政审批更加高效。持续推进压缩企业开办时间改革,企业登记注册、刻章和税务服务时间从2018年的4.5个工作日逐步压缩到2020年的1个工作日内,其中企业登记注册实行即来即办,立等即取。推进行政审批信息化、智能化,逐步实现商事登记“零见面”“自助办”“指尖办”“365天全天24小时不打烊”的商事登记模式。“十三五”以来(2016年以来),全区各类市场主体新增设立登记58268户,其中企业8074户,个体工商户50054户。至2020年底,全区共有各类商事主体96287户,其中,企业13231家、个体工商户82731户,市场主体总数持续位居全市首位。
(三)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到位。完善食品安全机制,报请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专题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规定精神,区委常委会会议专题听取食品安全工作汇报,推动形成食品安全党政同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严格市场安全监管,针对市场热点和民生焦点,先后组织开展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农村食品、网络订餐食品、酒类、米面制品、猪肉制品非洲猪瘟病毒防控安全等多个专项整治和执法行动,从生产到经营各个环节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稳步推进餐饮业质量安全水平提升工程,全区餐饮单位已有6497家完成“明厨亮灶”升级工作,其中学校(幼儿园)“明厨亮灶”工程建设完成率达100%。推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评定工作。全区共评定A级餐饮服务单位36家,B级餐饮服务单位2201家,C级餐饮服务单位5100家,其中,学校(托幼机构)食堂已完成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灭C工作。继续强化药品流通和使用环节监管,深入开展了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挂证”、中药饮片专项、血液制品、疫苗等一系列专项检查;严格落实各级食品药品监督抽检任务,积极完成药械化不良反应监测任务。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查处了一大批食品药品安全违法案件。制订完善了全区食品、药品、疫苗安全应急预案,严格执行各项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信息公开制度,做到标准公开、程序公开、信息公开。
(四)产品质量和特种设备安全保障得力。实施质量强区战略,鼓励质量品牌建设,大力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成立了以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挂帅的汕头市澄海区质量强区工作领导小组,出台了《汕头市澄海区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方案》等文件,开展澄海区政府质量奖评选活动。“十三五”期间我区共有4家企业获得澄海区政府质量奖称号,2家企业获得澄海区政府质量奖提名奖称号。截至2020年12月底,共有2026家玩具企业获得3C认证,共有有效3C证书6542张。深化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推进气瓶充装信息化管理,全区共完成气瓶安装二维码14.1万个,气瓶数据上传省云库14万个,全区15家充装单位均已落实气瓶充装信息化管理。建立一般安全隐患清单和重大安全隐患清单,加大执法处罚力度,及时查封各类超期未检设备和不合格设备,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坚守安全生产底线。
(五)知识产权建设成效显著。实施知识产权提质增量工程,“十三五”期间新增专利申请31788件、专利授权30403件,至2020年底,全区累计专利申请64245件、获得专利授权55691件;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达5.02件,专利申请和授权总量均居全市各区县首位;有效注册商标累计达57246件,居全市第2位;全区累计共有5家企业获评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2家企业获评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4家企业获评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24家企业获评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1家企业获评第二十届中国专利优秀奖、1家企业获评第五届广东省专利优秀奖,1家企业获评第六届广东专利银奖;有1家企业获得中国商标金奖运用奖,玩具行业拥有“澄海玩具”“腾腾”2件集体商标。
(六)市场竞争环境规范有序。建立全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围绕涉及民生安全的农资、食品、药品、家用电器、玩具等重点领域、重点商品,以及生产、流通、进出口、网络交易等重点环节开展专项整治;严厉查处仿冒、虚假标识、虚假宣传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加大打击传销工作力度。积极开展租赁市场租金、快递运输收费、机动车停车收费等专项行动,价格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得到有效整治。强化执法监管保护力度,构建起规范公正的市场监管执法体系。落实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加大重点领域价格监管整治力度。建立市场监管部门内部统一的随机抽查工作机制,牵头推进跨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建立健全信用约束机制,加强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澄海的企业年报率均达到全市前列。通过信用修复机制及时将落实整改的企业移出经营异常名录。
(七)新冠疫情防控推进有力。2020年,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病毒感染疫情,全区市场监管部门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部署,迅速行动,主动作为,建立应急机制,履行监管职能,有力支撑了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落实野生动物市场管控措施,牵头组建区农贸市场疫情防控工作专班,实施“人员、产品、环境”核酸检测全覆盖;落实重点防疫物资全覆盖抽检,严把药械等防疫用品质量关;强化疫情期间价格监管,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价格欺诈等各类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行为;建立应急审批绿色通道,快速反应保障防疫物资和民生商品供应;落实“六稳”“六保”政策,贯彻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和应对疫情影响加大对个体工商户支持力度若干政策措施等多个惠企扶商措施,强力支持复工复产复市;承担区物资保障牵头任务,有效确保疫情防控物资保障。
第二节 面临形势
(一)机遇方面。一是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市场监管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先后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对市场监管工作作出“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完善市场监管体制”“‘四个最严’要求”“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提高侵权代价和违法成本”“树立质量第一的强烈意识”“标准引领时代进步”等重要论述,对广东提出“深化改革开放、推动高质量发展、提高发展平衡性和协调性、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四个方面重要要求”等重要指示,2020年到汕头考察调研时要求汕头“深入调查研究,认真思考谋划,以更大魄力、在更高起点上推进改革开放,在新时代经济特区建设中迎头赶上”,赋予汕头新定位新目标新任务。同时为新时期做好市场监管工作、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了科学指引和根本遵循。二是高质量发展对市场监管提出新要求、带来新机遇。在新一轮科技和产业变革中,国际间以高质量产出为核心,围绕标准、人才、技术、市场、资源的竞争日趋激烈,加快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中国速度向中国质量、中国产品向中国品牌转变,是中国经济由大到强的必由之路。
(二)挑战方面。一是国际国内形势带来新挑战。从国际看,“十四五”时期,国际经济形势更加复杂,中美贸易摩擦加剧,新冠病毒感染疫情影响仍然存在,国际产业分工格局重塑,发展中国家加快工业化进程,吸引劳动密集型产业转移,对我国制造业带来双重挤压,对知识产权创造、产品质量等造成影响。从国内看,我国经济运行总体平稳,但稳中有变、稳中有缓、稳中有忧。一方面,我国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实体经济困难增加,企业信心不足。另一方面,我国仍是发展中国家,市场机制、科技创新能力等与发达国家还有差距。二是市场秩序、市场环境现状带来新挑战。辖区内食品、药品、工业产品企业数量多,分布散,规模化、集约化程度不高,产业整体发展水平不够高,自主创新能力不强,部分区域“多、小、散”的现象一时难以根本改变;随着科学信息技术发展和个性化、多样化消费的刺激,市场各领域将出现更多的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新经营方式,产业的组织、生产、流通、消费方式呈现智能化、网络化,安全风险点更加隐蔽分散;部分企业主体责任意识不强,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法律意识淡薄,管理制度不健全、落实不到位的情况仍然存在,假冒伪劣、非法添加、虚假宣传、盗版纠纷、价格违法行为时有发生;市场竞争不充分与过度竞争并存,垄断现象与不正当竞争行为一时无法完全消除。三是监管能力现状带来新挑战。监管力量有待加强,机构改革后区市场监管局人员缺口问题仍然存在,人员老化,骨干断层,与当前的精细化管理、大数据、网络化、专业化发展等不相适应;随着监管职权下放镇(街道),原市场监管所人员由镇(街道)管理,区、镇(街道)市场监管合力有待提升。越是严峻的形势,越要加强市场监管,发挥市场的力量,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和消费环境,激发市场主体的活力,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支撑。
第二章 总体要求
第一节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对新时代经济特区的战略定位,以及对汕头打造现代化沿海经济带重要发展极的要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强市场监管的决策部署,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坚持“四个最严”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高质量发展理念,以深化“放管服”改革为着力点,全面把握市场监管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重点优化市场准入、竞争和消费环境,实施质量强区、知识产权示范城市、标准化和食品安全战略,提升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和重点工业产品安全保障水平,加快推进市场监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以市场监管高质量推动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奋力建设宜居宜业宜游的活力新城、绿色家园、魅力侨乡、幸福澄海。
第二节 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把党的领导贯穿市场监管事业发展全方面全过程,全面提高新时代市场监管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推动市场监管现代化不断开创新局面。
(二)坚持依法监管。按照法治政府建设要求,坚持权责法定、透明高效、合法适当,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履行市场监管职能,规范执法程序,文明依法行政,全面推进执法信息公开,推进市场监管执法的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
(三)坚持公平监管。对各类市场主体一视同仁,破除制约市场竞争的各类障碍和隐性壁垒,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对各类市场主体实施公平公正监管,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确保权利公平、规则公平。
(四)坚持创新监管。适应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趋势,围绕鼓励创新、促进创业,探索科学高效的监管机制和方式方法,推动经济繁荣发展。加强行政指导,采用劝告、提醒、建议、约谈、告诫等行政指导手段实施包容式监管;加大执法力度,对潜在风险大、社会风险高的领域,实施严格监管,消除风险隐患,保障安全。
(五)坚持协同监管。加强部门协同监管,建立健全跨部门、跨区域执法联动响应和协作机制,加强信息共享,强化信用联合惩戒,增强市场监管合力。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推动市场主体加强自我约束、诚信经营。充分发挥信用体系的约束作用、行业组织的自律作用以及消费者组织、社会舆论和公众的监督作用,鼓励和支持社会公众、社会组织依法参与市场监督,实现社会共建共治共享。
第三节 发展目标
(一)总体目标
到2025年,基本建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诚信守法、监管有力的现代化市场体系,形成创新创业、公平竞争、安全放心的市场营商环境,形成市场导向、标准引领、质量为本的质量保障体系,形成法治保障、科技支撑、多元共治的市场治理格局。
(二)主要目标
一是激发投资活力,规范便捷的市场准入环境进一步优化。商事登记制度和许可审批制度逐步完善,市场准入更加便利, “证照分离”改革实现全覆盖,行政审批更加便捷高效,市场主体活力充分释放。
二是优化营商环境,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秩序进一步规范。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全面实施,竞争政策基础地位更加稳固,侵权假冒、地方保护、行业壁垒、企业垄断得到有效遏制,公平竞争、优胜劣汰机制基本建立。
三是保护合法权益,安全放心的市场消费环境进一步形成。消费者权益保障机制、维权机制进一步健全,商品和服务消费的质量安全水平逐步提升,消费者满意度持续提高。食品、药品、特种设备、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全面加强,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安全事故。
四是强化发展动能,支撑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用进一步发挥。质量强区建设扎实推进,市场供给质量大幅提升。标准化战略全面实施,标准与经济社会发展有效融合。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建设成果更加巩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等综合实力明显提高。
五是提升监管效能,权威高效的市场监管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全面深化,“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监管责任全面落实,信用监管、大数据监管以及多元共治等新型监管机制进一步完善,逐步形成统一规范、权责明确、公正高效、法治保障的市场监管执法体系。
澄海区市场监管“十四五”主要指标表
第三章 主要任务
第一节 优化准入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一)深化商事登记制度改革
放宽市场准入。深化“一照多址”改革,推广住所申报制,探索通过线上核验地址信息,通过事中事后动态核验住所地址信息。深化企业名称改革,优化强制除名流程,积极探索“企业承诺+事中事后监管”,做好企业名称事前风险提示和事后责任约束。继续深化“多证合一”改革,根据上级要求和澄海实际,动态更新“多证合一”目录,积极推进“证照联办”升级,降低企业准入成本。
推进企业退出制度改革。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工作部署,完善企业注销退出制度,落实企业注销义务、简化企业注销程序和材料,畅通企业主动退出渠道。推动失联企业吊销出清、完善政府依职权出清机制,健全企业被动退出渠道,促进资源优化配置,进一步构建便捷高效、公平有序、风险可控的企业退出制度。
推进商事登记统一规范。依托全省统一的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信息系统,提升市场主体登记注册数据质量和信息资源开发利用水平,基本形成办理程序统一、审查标准统一、文书材料统一的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体系。
(二)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推进简政放权。按照上级部署,承接并落实好市级管理权限调整实施工作,切实做好放权强镇工作,有序推动一批市场监督管理领域的区级行政管理权限下放到镇街实施;加强镇街综合行政执法培训和指导,确保行政管理权限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
推进“证照分离”。实施商事主体“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新模式,推行“证照分离”“先照后证”及“主题式”商事登记改革。持续精简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减少涉企证照,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进“照后减证”。落实以告知承诺为主的行业准入制度,结合“证照分离”改革,对实行告知承诺的事项,推行告知承诺管理模式,实现监管部门定标准、企业或个人作承诺、过程强监管、失信严惩戒,大幅提高核准审批效率。
(三)推进服务方式创新
推进审批便利化改革。坚持“精简审批事项、压缩审批时限、减少审批环节、方便群众办事”原则,推进市场监管行政审批业务深度融合,进一步精减由区级市场监管部门实施的行政许可和登记注册申报材料,持续压缩审批环节、时间和成本,严格约束审批权限,实现“一窗受理、并联办理”,提高审批透明度和服务效率,方便企业群众办事。
推进审批信息化改革。推进企业开办全程网上办理,实现网上进、网上出。推动商事主体全程电子化智能化申报平台项目落地,依托网络信息技术,逐步实现商事登记“零见面”“自助办”“指尖办”。推广电子营业执照应用,延伸商事登记窗口,加快商事登记全程无纸化办理应用。
第二节 强化竞争执法,打造公平有序市场环境
(一)加强重点领域的市场监管
加强网络市场监管。坚持依法依规监管,推进依法管网,引导、督促网络交易平台落实相关责任,规范网络商品和服务经营者行为,防范网络交易风险。加强对网络售假、虚假宣传、虚假促销等违法行为的治理,净化网络市场环境。依托互联网、大数据技术降低监管成本,提高监管效能,提高网络市场监管的总体水平。创新网络市场监管机制,推进跨地域、跨部门和市场监管各业务条线之间的监管协同,加强信息共享,发挥各种监管资源的综合效益。加强社会公众、中介机构、新闻媒体等对网络市场秩序的监督,发挥消费者对网络经营活动的直接监督作用,努力构建“企业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政府监管”的社会共治新机制。
严厉打击传销。完善传销综合治理机制,建立完善打击传销工作机制、执法协作机制、信息技术监控机制、群防群控机制,把打击传销作为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要内容和关键措施。积极推动建立完善“党政主导、政法牵头、部门协同、公众参与、综合治理”的打传工作新格局,加强对聚集式传销的治理。加强对网络传销的查处,遏制网络传销蔓延势头。加强对新形势新业态下新型传销的研判,加强风险预警提示和防范,强化案例宣传教育,提高公众识别和防范传销的能力。
(二)加大竞争执法力度
完善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把规范和约束政府行为作为实施竞争政策的重要任务,完善并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指导政策制定机关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和相关政策措施清理工作,保障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有序实施。
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贯彻执行《反垄断法》,严厉查处达成实施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依法查处滥用知识产权排除、限制竞争行为,依法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保障市场公平竞争、维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针对经济发展中的突出问题,把公用企业、依法实行专营专卖的行业作为监管重点,加强对供水、供电、供气、烟草、邮政等行业的监管,严厉打击滥收费用、强迫交易、搭售商品、附加不合理交易条件等限制竞争和垄断行为。加强对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垄断行为的监管。围绕优化环境,强化反不正当竞争执法。集中优势力量,保持并不断强化联合整治工作的压倒性态势。从保护产权、优化营商环境出发,重点解决市场混淆、虚假宣传、侵犯商业秘密等突出问题,查办公布一批典型案件,形成有力震慑和强大声势,切实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
加强价格监管执法。落实降费减负政策,持续开展涉企收费检查,突出行政事业性收费、红顶中介、行业协会商会价费行为规范、自然垄断行业价费政策落实等重点领域违规收费行为治理,为实体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价费环境。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持续加强水电气、教育、医疗、电商、物业、停车等民生重点领域价格行为监管,严肃查处价格违法违规行为,维护百姓合法权益。聚焦社会热点、重要节点,突出抓好节假日市场价格监管,及时处理价格投诉举报,疏解价费矛盾,规范市场价格行为。
第三节 落实“四个最严”,加强食品安全全程监管
(一)强化食品安全责任落实
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全面加强党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强化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的综合协调作用,加强统筹规划和考核评价,提高食品安全工作的系统性。落实各镇(街道)属地管理责任,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体系。落实部门监管责任,构建“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全链条监管机制,按照“四个最严”要求依法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落实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履行食品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并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二)加强食品安全源头监管
加强食品生产企业证后监管,严格要求企业按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对企业内部质量管理体系的运行情况开展全面自查自纠,持续保持生产许可状态。开展食品生产环节监督检查,以风险分级管理为基础、企业自查为前提,日常检查为主体,专项检查、监督抽检为重点,组织各镇(街道)实施食品安全监督检查,督促食品生产企业持续保持生产许可状态,严格按照生产许可核准的工艺组织生产,遏制系统性、源头性食品安全风险的发生。
(三)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管控
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风险排查机制,以专项整治、抽检快检为抓手,全面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对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重点品种、重点问题开展综合治理。坚持问题导向,结合国家、省、市和区抽检监测、投诉举报、案件查处等反映的食品安全问题,组织开展食品专项监督抽检。开展农贸市场食用农产品快检工作,提高全区农贸市场快检覆盖面,进一步规范快检工作流程,提高问题食用农产品发现率、处置率。提升应急处置能力,以“完善食品安全事故的快速反应机制和程序、着力提升防范应对能力”为目标,完善食品安全事故信息预警、应急处置预案及配套制度,加快建立健全各部门之间的食品安全事件报告网络和应对处置机制、事故舆论引导机制。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和物资储备,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不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水平。
(四)实施食品安全提升工程
开展“明厨亮灶”质量提升行动,倡导餐饮服务单位建设智能化的视频监控式“明厨亮灶”,全面推进学校食堂“明厨亮灶”建设,至2025年底实现全区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覆盖率达100%,实现校园食品安全智慧管理。开展网络订餐食品安全提升行动,集中整治网络订餐经营中的突出问题。实施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加强校园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日常监督检查工作,确保春秋两季均对各级各类学校(含幼儿园)食堂、校外学生托管机构、向学校供餐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100%全覆盖检查。严格落实学校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建立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相关负责人陪餐制度,组织做好中高考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和保障工作。
第四节 强化风险管理,提升“两品一械”监管水平
(一)加强药品安全监管
一是强化药品生产监管。按照药品生产分级、分类监管细则及要求,强化对药品生产企业质量管理体系的监督检查。二是强化药品流通监管。严格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发挥执业药师的用药指导及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作用,提高公众安全用药意识,促进合理用药。严惩非法购进药品、经营使用假劣药品等违法行为,加强网络销售药品违法行为的查处,特殊药品经营企业、使用单位和疫苗接种单位监管覆盖率达到100%。三是强化药品使用监管。严格执行《医疗机构药品监督管理办法》,加强对医疗机构药品购进、储存、养护和质量情况以及与卫生行政部门联合的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分析和控制的监督检查。
(二)加强医疗器械安全监管
一是强化医疗器械流通监管。结合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和信用体系建设,落实区级监管责任。加强对群众关注度高、应用范围广、风险隐患高的医疗器械经营环节监督检查,对经营无菌和植入性医疗器械以及体外诊断试剂的企业进行全覆盖检查。二是强化医疗器械使用监管。加强医院在用医疗器械的监管,督促医疗机构建立并实施覆盖质量管理全过程的使用质量管理、不良反应事件监测管理等制度。加大对大型医疗设备、体外诊断试剂和高值耗材类医疗器械的监督检查力度。建立健全医疗器械使用监管协调机制,特别是监管部门与卫健部门、医疗机构的协调机制,形成监管合力,控制和降低医疗器械使用风险。
(三)加强化妆品安全监管
一是强化化妆品生产监管。重点排查生产企业违规使用禁限用原料生产和擅自改变已注册备案配方生产等违法违规行为。二是强化化妆品经营监管。开展婴幼儿化妆品专项检查、“线上净网、线下清源”专项整治等专项行动,加大对主流商区经营主体、集中批发交易市场、美容美发机构以及网络销售等环节的监管力度,严肃查处生产经营未经注册备案产品、非法添加禁用物质化妆品及涉嫌虚假宣传等行为。三是强高风险产品抽检。重点对祛斑美白类、祛痘类、防晒类、染发类、面膜类、儿童护肤类化妆品等高风险产品开展监督抽检,提高抽检靶向命中率,保障人民群众用妆安全。
(四)加强药械化安全风险管理
强化风险识别和预警。完善区、镇(街道)两级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不良反应/事件和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预警的机构、机制建设,建立覆盖不良反应/事件监测、质量抽检、投诉举报、监督执法、网络监测及舆情监测等全方位的风险监测与评估体系。积极推进药品质量安全评价工作,探索建立常态化、规范化、科学化的药品质量安全风险研判机制。全面推进广东省药物警戒与风险管控平台的综合运用、强化信息监测,及时识别各类风险。
第五节 实施“闭环管理”,筑牢特种设备安全底线
(一)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
突出加强重大节假日、重要活动期间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加大对企业违法违规生产和使用、作业人员无证上岗、违章作业以及设备超期未检等行为的依法惩治力度。贯彻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深化源头治理,持续推进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推进民生领域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改革,探索电梯按需维保新模式,提升电梯责任保险覆盖率,构建科学合理的电梯安全社会治理体系。建立和应用气瓶充装质量安全追溯信息系统,采用信息化技术加强对气瓶充装过程管理,提升全区气瓶充装安全监管的能力和水平。
(二)加强特种设备风险管控
加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特种设备事故隐患排查力度,健全事故隐患台账管理制度,确保隐患的闭环治理和执法成效。完善特种设备事故隐患分级管理协同机制,实施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定期召开特种设备安全形势分析会,结合风险评估结果,调整和加强日常隐患排查重点,逐步强化监察、检验和执法机构间的协调配合。
(三)加强应急救援体系能力建设
健全特种设备安全风险监测、研判、预警、处置机制,结合本地区特种设备分布状况加强风险预警。完善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健全应急救援预案,形成救援工作指引。组织开展知识培训、法规宣传、警示教育和演练,提升应急救援意识和能力。
第六节 推进“质量强区”,提升质量供给水平
(一)实施质量提升工程
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合、企业主责、社会参与”的质量工作格局,将质量强市建设作为全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工作。完善质量强区战略顶层设计,制定出台加快推进质量强区建设的实施方案,持续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多措并举推动企业树立“质量第一、诚信为本”的经营理念,落实企业质量主体责任,倒逼企业实现质量提升。健全质量工作考核机制,研究质量发展状况,推动各级各部门加强质量监管,补齐质量短板。
(二)加强质量监督管理
加强重点领域、重点产品质量监管,强化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后处理力度。加强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执法工作的有效衔接,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加强质量技术帮扶,帮助企业提升质量管控能力。加强质量文化建设,大力弘扬工匠精神。
(三)提升先进标准产业发展能力
建立政府主导制定的标准与市场自主制定的标准协同发展、协调配套、适应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的标准体系。提升一二三产业和社会事业标准覆盖面,鼓励企事业单位主动参与标准制修订工作,团体标准、企业产品标准施行自我声明公开。促进标准化与各领域深度融合发展,持续开展先进制造业、农业农村、现代服务业等领域标准化工作,扩大标准应用覆盖面。加强标准化示范试点项目建设,力争取得创建国家级或省级农业、服务业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
(四)提升计量监管水平
加强能源计量管理,建立健全能源计量评价体系,督促企业和高能耗机构加强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对在用计量器具实施台账管理。加强工业计量管理,引导有条件的企业建立和完善计量检测体系,实现对原材料、生产过程、工艺控制、安全和环境监测、产品销售等环节的全方位的动态计量监测。加强民生计量监管,以“民用三表”、集贸市场和基层医疗卫生单位计量器具为重点,强化在用计量器具管理和计量监管力度。落实使用者主体责任,对纳入国强制检定目录的工作计量器具、标准计量器具和重点计量器具,严格按照周期实施强制检定。积极推进商业、服务业诚信计量体系建设,完善民生计量体系。
第七节 加强品牌建设,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
(一)强化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
优化知识产权扶持政策,发挥市、区关于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扶持奖补等政策的激励和引导效应,推动各类、创新主体加大投入,充分释放发展自主知识产权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全面推进知识产权强区建设,努力培育更多高价值核心专利、知名品牌 ,努力实现知识产权创造由多向优、由大到强转变。大力引导高价值创新创造,进一步推进区域知识产权工作,以地方特色产业为重点,全面推进区域品牌创建、商标注册、专利申请等知识产权创建工作,努力形成一批高质量知识产权组合。推进商标和地理标识产品产业化,开展商标和地理标识产品优势培育工作。
(二)强化知识产权高水平运用与服务
建设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努力构建政策完善、要素完备、体系健全、运行顺畅的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引导民间资本进入知识产权运营市场,加快知识产权成果的转化运用。支持以知识产权出资入股,探索建立统一高效的知识产权抵押登记、信托登记体系,推动知识产权交易,支持专利技术产业化,推动专利技术产业聚集发展。
(三)强化知识产权高标准保护
强化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加强联动执法,坚持日常执法与专项执法相结合,探索建立知识产权保护长效机制。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集中力量查处重大侵权、重复侵权、影响恶劣的侵权案件,严厉打击假冒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违法犯罪行为。建立重大案件会商、通报制度,畅通知识产权案件案件移送、信息通报和业务咨询渠道,促进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与行政保护的优势互补与良性互动。强化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发挥中国汕头(玩具)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作用,积极推动知识产权纠纷仲裁调解工作,拓展知识产权快速保护新渠道。建立“知识产权保护直通车”制度,为重点企业提供知识产权重点指导、优先受理、快速保护、案件快速查处等服务。
第八节 强化消费维权,促进消费稳定增长
(一)完善消费维权制度建设
健全消费者权益保护部门间协调机制,强化部门间应对突发、重大消费事件的协作联动,充分发挥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中的作用。完善区消费者委员会机构设置,进一步发挥对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作用。
(二)提升消费维权效能
进一步优化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和12315投诉举报热线的工作流程和资源配置,健全各镇(街道)和各职能部门投诉举报处理工作机制,规范投诉举报处理工作规程。探索建立消费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完善诉讼、仲裁与调解对接机制。鼓励消费者通过在线消费纠纷解决机制、消费维权服务站、第三方争议解决机制等方式与经营者协商解决争议,降低消费者维权成本。
(三)加强消费教育
通过“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等活动,引导消费者增强依法维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推进消费教育活动进商场、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农村。加强消费引导,充分发挥媒体宣传和监督作用,宣扬诚信经营正面典型,揭露、批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营造良好消费氛围。
(四)倡导理性消费
加强支持新型消费发展相关政策宣传解读和经验推广,倡导健康、智慧、便捷、共享的消费理念,引导新型消费向智能、绿色、品质化方向转变,带动消费结构升级。开展对新型消费的教育和引导,提示消费风险。
第九节 构建共治体系,提升市场监管效能
(一)理顺市场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机制
根据简政放权推进镇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改革要求,理顺区级市场监管部门和各镇(街道)市场监管机构的监管事权和监管职责,加强业务指导,强化上下联动,形成监管合力。加强机构内部横向协同,推进业务职能整合,完善各业务领域问题会商、工作协同、监管联动工作机制,发挥综合优势,强化综合治理,实现一门窗口审批、一个标准管辖、一套程序办案、一支队伍执法、一条热线维权。加强外部工作协调联动,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厘清平行部门工作职责,加强与行业主管部门、社会组织、新闻媒体等各方协调联动,强化企业主体责任,积极推进社会共治,着力构建统一、权威、高效的市场监管体系。
(二)健全“双随机、一公开”市场监管机制
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综合监管、智慧监管水平进一步提升。完善企业信息公示制度。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积极探索构建企业信用风险评价体系,充分运用大数据手段实现监管资源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提高风险预判能力和监管效能。进一步推动部门联合惩戒,对违法企业加大行政处罚和信用约束力度,发挥社会共治力量,让失信主体“一处违法、处处受限”。推进信用修复机制,鼓励企业自我纠错、重塑信用。
(三)规范市场监管领域执法办案行为
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公开执法职责、执法依据、执法标准、执法程序、监督途径、执法结果,提高市场监管执法规范化水平。
(四)强化市场监管队伍建设水平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扎实抓好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要求,坚持从严从实抓班子带队伍。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促进机关党的组织建设全面进步、全面过硬。发挥各类学习教育载体的作用,开展一系列学法、普法、用法、业务培训活动,进一步提升干部队伍的履职能力。科学考虑干部队伍梯次,选拔任用优秀干部,选优配强中层领导干部队伍,为市场监管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第四章 保障措施
第一节 加强组织领导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加强党对市场监管事业的领导,把发展规划作为一项“管长远、打基础”的大事来抓,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为实现“十四五”规划提供坚强组织保障。各相关单位要提高认识,切实加强领导、加强统筹、加强协调、落实责任,研究制订贯彻落实本规划的实施方案办法,明确职责分工,按年度分解工作任务,按计划、有步骤地抓紧抓好任务落实,确保如期、全面实现各项目标。
第二节 落实经费保障
加大市场监管经费保障力度,市场监管工作经费和能力建设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各镇(街道)结合工作实际,对实施本规划的经费予以必要的保障,提高市场监管经费保障效能,统筹财政资金使用,优化支出结构。严格预算执行,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发挥审计监督作用,推动市场监管现代化“十四五”规划实施全面落实。
第三节 严格考核评估
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问效,建立中期评估、总结评估制度,组织开展规划实施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对实施情况及时进行督查考核,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强化监测评估结果应用,推进各项规划任务落到实处。对好的可复制的做法和经验,要及时进行总结,加强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