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政府门户网站 Shantou Municipal Government 头部
分享到:
印发汕头市澄海区2021年无证无照经营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 2021-05-13 17:03
  • 来源: 汕头市澄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机构:汕头市澄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字体: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府直属有关单位:

  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汕头市澄海区2021年无证无照经营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区市场监管局反映。

  汕头市澄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4月26日

 

 汕头市澄海区2021年无证无照经营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持续深化和加强商事制度改革及事中事后监管工作,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切实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释放发展活力,营造更优营商环境。根据《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汕头市2021年无证无照经营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汕府办通〔2021〕17号)的工作部署,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视察广东、视察汕头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执行《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广东省查处无照经营行为条例》、《广东省市场监管条例》等法规,结合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创文”考评及“十四五”市场监管规划等工作的开展,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依法履行行业监管责任,加强协作,突出重点,标本兼治,全面查处各种无证无照经营行为。通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坚决依法处理违法情节严重、屡查不改的无证无照经营户,引导和督促具备条件但暂未申领证照的无证无照经营户尽快办理证照,使全区的无证无照经营现象从根本上得到有效遏制,推动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的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营造公平竞争、守法诚信的市场环境,推动市场主体发展壮大,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目标任务

  集中时间集中力量,紧盯重点地区、重点时段、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强化重点摸排和风险管控,进一步规范市场主体经营行为,以“疏导一批、规范一批、整改一批、查处一批”为基本原则,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服务我区市场主体有序复工复产。

  (一)本次治理对象为各类无证无照经营主体:

  1.依法应当取得而未依法取得许可证(包括其他批准文件,下同),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

  2.依法无须取得许可证但应当取得营业执照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

  3.已经依法取得许可证,但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

  4.已经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但未依法取得许可证,擅自从事依法须经许可经营项目的行为;

  5.被依法吊销、撤销、注销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以及有效期届满后,未按规定重新办理行政许可手续,擅自继续从事经营活动的。

  (二)结合本年度工作重点及近年来无证无照投诉热点,本次查处重点:

  1.整治的重点区域为:城镇主要街道、商业繁华区(路段)、校园周边、医院周边、旅游景区周边、党政机关周边、城乡结合部、农贸市场、大型综合批发市场、娱乐场所、公众聚集场所、六小场所、三合一(经营场所、仓库、宿舍)建筑、“散乱污”工业企业(场所)以及无证无照经营问题较突出的区域。

  2.整治的重点行业为:主要是容易引发安全事故、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高风险行业,以及对社会稳定有重要影响、人民群众重点关注的行业,包括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业,医用口罩等防护产品生产、经营企业,道路交通安全,货运行业和客货运输,汽车美容、摩托车维修店、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燃气经营业,加油站(点),烟草销售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营利性医疗机构,出版、印刷、音像制品经营业户,烟花爆竹经营业,食品生产、加工、销售和餐饮业,娱乐休闲,农资经营,0—3岁托育机构,产后母婴服务机构,校外培训机构,药品、医疗器械生产、销售、经营业,宾馆、旅店、美容美发沐足经营业等。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可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突出本地区违法经营情况较严重或投诉举报热点行业和区域性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制订本辖区查处无证无照经营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三、整治时间

  本次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从即日起至11月20日。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区各有关单位要坚持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集中执法力量,分阶段开展。

  整治时间及步骤安排以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区各有关单位整治行动时间节点工作要求为准,区不作统一安排。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各有关部门要尽快制订方案、落实整治行动,并于4月30日前将制订的查处无证无照经营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报澄海区商事登记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澄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区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认清我区“查无”工作面临的形势,提高思想认识,从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高度,加强对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危害性和“查无”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将查处无证无照经营作为推动商事制度改革及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加强领导,严密组织,确保整治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

  (二)落实工作职责,强化执法监管。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是无证无照经营综合治理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的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工作,建立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工作机制。各行政执法部门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根据各自监管职责,强化监管责任落实。经营者未依法取得许可证从事经营活动的,由相关职能部门依法依规予以查处;经营者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从事经营活动的,由市场监管部门予以查处。

  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依法履行无证无照经营查处职责,对上级交办、部门转办、投诉举报、媒体曝光、日常监管及专项整治中发现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应及时处理、限时办结,杜绝不作为、慢作为等情况发生。切实规范监管执法行为,加强服务引导,加强对基层行政许可、行政执法等方面的业务指导,组织开展《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提升基层依法履职能力。

  (三)强化分类监管,建立规范机制。

  各行政执法部门要认真分析评估辖区内无证无照经营行为的影响和危害,根据不同情况,有针对性地探索实施差异化分类处置。一是对直接关系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环境保护等无证无照经营行为,特别是对造成重大损失或情节恶劣的,要坚决依法从重予以严惩;二是对经济社会发展中出现的新业态、改革创新中出现的新问题以及创业群众轻微的违法违规行为,以指导规范为主、惩处为辅,积极引导依法取得证照,规范经营行为,支持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三是对不涉及食品安全、生产安全等情况的无照经营行为,限期整改到位的,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为社会公众创业创新营造宽松包容的发展环境。

  (四)突出整治重点,力求工作实效。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加强责任意识和底线思维,围绕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对主要是容易引发安全事故、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高风险行业,以及对社会稳定有重要影响、人民群众重点关注等领域高风险、重热点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加大查处力度。要把综合治理与疫情防控工作有机结合,突出对禽畜屠宰、水产品加工、运输、住宿、餐饮、金融、旅游、人力资源、娱乐、教育培训、食品生产销售、医药生产销售、公共卫生等行业领域中存在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的查处。同时,要主动高效精准服务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保障企业,坚持寓管于服,落实各项支持政策,简化手续特事特办,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五)结合商事改革,创新监管方式。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各行政执法部门结合商事改革,创新无证无照经营管理工作模式,按照“放管服”改革的要求,用足用好政策和法律资源,综合采取源头管控、严格执法、规范引导、综合纳管、优化配套等多种管理措施,既要着力突破治理难点,又要营造宜居宜业的制度环境。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充分运用已经区政府同意,在全区农贸市场内设立流动摊档豁免登记摆卖区的规定,继续探索设立无须办理证照即可经营销售农副产品、日常生活用品的早市、晚市、周末集市或季节性市场的具体措施; 加大对大学生、退伍军人、老弱残疾等特殊群体谋生创业的扶持力度。

  (六)依法公示信息,纳入信用记录。

  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将无照经营信息记入信用记录并依法公示。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从事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受到行政处罚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查处部门将行政处罚信息记入单位或个人的信用记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者省级人民政府确定的公示平台依法进行公示,在全社会营造约束违法失信的共治氛围。探索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无证无照经营当事人以及故意为无证无照经营提供场所、运输、保管、仓储等便利的当事人信息,实施信用约束,从源头上控制无证无照经营活动的发生和回潮。

  (七)强化教育引导,营造良好氛围。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各行政执法部门应当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充分利用报刊、电台、广播、网络等媒介,宣传无证无照经营的危害和后果,及时解答和回应社会关注的热点,动员广大群众参与无证无照经营综合治理,为规范经营性无证无照行为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八)加强督导考核,督促工作落实。

  无证无照经营专项整治纳入2021年度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内容。区政府将加强对无证无照经营综合治理工作的督促检查、情况通报、跟踪问效,确保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工作落到实处。各行政执法部门要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加强对本系统开展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工作情况的检查、督促,对治理工作中存在的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严肃问责。要及时反思不足、总结经验,不断创新思路、措施和办法,建立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工作常态化机制,进一步提升监管效能,构建良好市场秩序。区商事登记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不定期组织开展监督检查或者暗访,做好迎接省、市“查无”考核的各项准备工作。

  (九)加强信息报送,实时反馈进度。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建立健全信息报告制度,对于专项行动工作的开展情况要及时做好信息的收集和反馈,对工作中的创新点、亮点及取得成效要认真总结,统计报表要确保数据准确无误。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区各相关部门开展无证无照经营行为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和工作总结(包括《2021年综合整治无证无照经营情况统计表》)纸质版加盖公章后分别于4月30日、11月16日前报澄海区商事登记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澄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相关稿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汕头市政府门户网站 Shantou Municipal Government 脚部
主办: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技术保障:汕头市政务服务中心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 : 4405000014   粤ICP备05066684号-1   粤公网安备 44051102000227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假冒政府网站举报电话:0754-88278342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汕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

- -
汕头市政府门户网站 Shantou Municipal Govern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