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府直属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意见》〈国办发〔2017〕48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17〕735号),加强统筹协调和部门联动,扎实推进全区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根据省农业厅、省环保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粤农〔2018〕160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广东省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粤办函〔2018〕251号)的精神,区人民政府决定建立汕头市澄海区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联席会议(下称联席会议)制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统筹组织实施全区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研究协调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加强部门协作配合、信息交流与政策对接;督促指导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推进工作落实。
二、成员组成
总召集人:林典发(区委常委、统战部部长)
召 集 人:陈遵派(区府办副主任)、林宏光(区农业局局长)、陈立超(区环保局局长)
成 员:杜晓(区发改局)、陈碧华(区经信局) 、陈志雄(区财政局)、王凯元(区国土资源局)、王仁生(区环保局)、杜穆(区住建局)、金卓荣(区农业局)、张志刚(区质监局)、林锡培(区税务局)、黄旭升(区供电局)
三、工作机制
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日常工作由区农业局承担。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区农业局提出,报总召集人批准。联席会议建立联络员制度,联络员由成员单位相关业务部门负责同志担任。联席会议不刻制印章,不正式行文,不纳入区级议事协调机构管理。
汕头市澄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