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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府直属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政策精神,根据省、市民政部门的要求,经区人民政府同意,将《印发汕头市澄海区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汕澄府〔2018〕1号)中成立的汕头市澄海区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联席会议更名为汕头市澄海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联席会议,联席会议成员保持不变。
汕头市澄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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