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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汕头市澄海区 2018年安全生产工作意见的通知
  • 2018-05-22 17:02
  • 来源:
  • 发布机构:澄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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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府直属各单位:
    现将《汕头市澄海区2018年安全生产工作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汕头市澄海区 人民政府          
                         2018年4 月3日                 

汕头市澄海区2018年安全生产工作意见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按照中央、省、市《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的要求,狠抓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执法监管、基层基础建设和宣传教育,全力推进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上新台阶。力争事故总量、死亡人数、主要相对指标继续保持下降,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零”发生,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一、完善工作机制,压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
一是完善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组织修订完善《澄海区党政部门及上级驻澄有关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督促区党政部门和上级驻澄有关单位完善内部岗位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推动把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纳入相关部门“三定”规定,进一步厘清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与行业领域监管的关系,落实安全生产行业监管责任。同时运用检查督查、巡查考核、警示约谈、激励惩戒等措施,不断完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责任体系,强化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红线意识,自觉抓好安全监管工作。二是要严格落实镇(街)“属地管理”责任。各镇(街道)要始终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及时修订完善本级党政部门安全生产职责,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要定期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保障人财物的有效投入。三是严格落实村居“末梢管理”责任。研究制订村(居)安全生产工作职责,促进安全监管重心下移、关口前移,实现安全监管全覆盖。四是强化考核和奖惩。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工作,将其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内容,加大安全生产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精神文明建设等相关考核的权重;贯彻落实《澄海区安全生产警示制度和约谈制度》,强化安全生产问责措施,对履行职责不到位、隐患整改不力导致发生事故,实行“一票否决”,并按“四不放过”的要求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二、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增强企业防控生产安全事故的能力
按照国务院、省关于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部署要求,结合实际,研究出台关于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切实加强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的监督管理。一是督促企业自觉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责任。通过加大安全监管执法,加强信用激励约束,着力强化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安全生产责任全员全岗全覆盖、安全生产例会例检制度建立健全、安全风险排查管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进一步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二是强化企业隐患排查治理。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台账,落实安全生产问题及隐患“闭环管理”。三是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培训。采用行业培训和区域培训相结合的形式,突出高危行业、事故易发多发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区安监局将加强组织协调,统一培训内容,组织培训师资在每个镇(街道)至少举办一期企业主体责任培训班,提高企业风险管控、排查隐患能力和从业人员自我保护、自防自救意识。四是要加强执法监管。严厉查处、打击生产经营主体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拒不整改生产隐患问题的违法违规行为。开展安全生产示范创建活动。要通过示范创建、典型引路,扎实开展安全生产示范创建活动,在莲下镇、上华镇、凤翔街道、澄华街道开展安全发展示范镇(街道)创建活动,各镇(街道)也要结合实际,选择一个区域开展安全发展示范区域创建活动。同时在全区非煤矿山企业、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城镇燃气、交通运输、特种设备、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以及从业人员100人以上工业企业等重点行业,每个行业中选择至少各3家企业开展安全生产示范企业创建活动,在示范企业中率先推行主体责任承诺制,以点带面,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防控生产安全事故,促进以安全生产为基础的安全发展体系的建立,进一步提升我区防灾减灾救灾能力。
    三、突出重点行业领域,推进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
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日常检查督查和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促进安全生产检查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贯彻落实《澄海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汕澄府办〔2017〕49号),扎实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运输各个环节管控,确保治理工作取得实效。贯彻落实《汕头市澄海区成品油市场综合整治实施方案》(汕澄府办〔2017〕30号),继续深入开展成品油市场综合整治“回头看”,巩固扩大整治工作成果。开展道路交通专项整治,全面清查道路交通安全隐患,重点排查事故易发多发路段、交通安全设施不完善和施工路段,及时整改,确保通行环境安全有序。加大事故多发路段和车流量大的路段的巡查监控,增强执法执勤力量,强化路面巡逻,加大对无证驾驶、超速超载超员驾驶、酒后驾驶、疲劳驾驶、报废机动车上路、非营运车辆载客等非法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形成严管严查氛围。扎实开展消防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持续开展“三小”场所、“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依托完善消防责任网络,创新消防网格化管理,筑牢火灾防控基础,开展“消防安全社区”创建、社区(村居)微型消防站建设等活动。以防范建筑起重机械伤害、施工坍塌、高处坠落为重点,对在建建筑工程进行检查,指导和督促企业依法组织施工,健全各类安全操作规程,严查非法违法转包分包行为。加强对私人住宅工地的安全监管,杜绝事故发生。深化风险点危险源排查管控工作,加强风险点危险源数据综合采集分析利用,分级建立风险点危险源台账,构建统一的风险点危险源数据库,完善风险点危险源“一张图”。落实部门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工作责任,推动各有关部门结合行业领域特点研究完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建立完善风险点危险源常态化治理体系。要加强对非煤矿山、液氨使用、粉尘涉爆、有限空间、烟花爆竹、农业机械、特种设备、渔业船舶、水上交通、景区景点以及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供水、供电、供气等行业领域的隐患排查治理和企业职业危害专项治理,确保企业和员工安全。
    四、加大执法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
坚持严字当头,切实把安全生产执法检查的全过程作为发现隐患问题、落实整改和化解风险、消除隐患的过程。深入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和执法监察警示专项活动,进一步加强对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人员配备、安全教育培训、劳动防护、应急预案、安全投入及费用提取、职业卫生以及示范企业、示范村(居)和纸制品行业、印刷行业、非法生产经营危化品等生产安全事故易发多发行业、企业的执法检查。推进安全生产巡查制度,坚持问题导向,组织开展对各镇(街道)、区有关部门履行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职责情况开展专项巡查,对巡查中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坚决依法依规予以查处,巡查结果纳入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内容。贯彻落实《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基层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粤安办〔2017〕175号),积极推进基层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建设,落实网格化监管工作,推动安全监管“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实现安全监管横到边,纵到底,不留盲区死角。实施安全生产联合惩戒机制,及时曝光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对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企业,存在重大隐患整改不力的企业,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的企业,拒绝、阻碍安监部门依法实施监督检查的企业纳入“黑名单”,落实安全生产“一票否决”。
五、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提升安全生产保障能力
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结合实际制订具体实施意见,从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执法监管体制改革、依法治理、预防体系、基础保障能力等五个方面深入推进安全生产领域的改革,确保国家、省、市关于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部署要求落地生根。一是加强安全生产支持保障工作力度。提高安全生产专项资金投入,确保安全生产监管装备、经费能及时得到保障。加强基层安监机构建设,充实镇(街)安监办力量,原则上每个镇(街道)应配备3—6名安全员,其中,中心镇(街道)应不少于6名。要严格落实镇(街)专职安全员工作职责的有关规定,确保专职安全员履职到位,加强基层安全监管力量,提升监管效能;完善镇(街)党政部门、安委会成员单位、驻村组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充分发挥镇(街)安委会统筹协调的作用。二是建立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在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民用爆炸物品、渔业渔船等高危行业强制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在其他行业鼓励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切实发挥保险机构参与风险评估管控和事故预防功能。三是加强应急管理。贯彻落实《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88号),拓展应急预案评估备案覆盖面,促进中型规模以上企业落实应急预案评审备案工作。加强应急预案管理,督促落实各镇(街道)、区有关部门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双盲”演练,继续在危险化学品、工矿商贸、渔业船舶、特种设备、景区景点场所、道路交通、水上交通、消防、电力、建筑施工、燃气等10个行业领域开展生产安全事故“双盲”应急演练活动,检验各级各部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四是加强安全生产宣传力度。坚持“面向基层,面向企业、面向社会公众”,通过广播电视、手机短信、微信平台、辅导讲座、送法下基层进企业等多种形式,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各级领导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在安全基础好、安全氛围浓的企业中培植安全文化标杆,以点带面,推动企业安全文化的普及和企业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营造“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安全文化氛围。五是加强安监队伍建设。要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要求,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引导安监人员正确行使职权,从工作机制、执法程序、执法监督、制约机制和责任追究等方面规范安全监管执法行为,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的安全监管队伍。要加大安全监管人员业务培训力度。创新培训方式,通过聘请专家集中组织专题辅导讲座和深入企业现场检查培训相结合方式,着力提升安全监管人员发现问题隐患和指导帮助企业落实问题隐患整改工作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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