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汕头市澄海区今冬明春卷烟打假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区打假办(区质监局)反映。
汕头市澄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2月8日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推进涉烟打假打私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17〕176号)、《广东省打假办关于印发2017年广东省打假工作方案的通知》(粤打假办〔2017〕2号)、《关于印发汕头市今冬明春卷烟打假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汕府办函〔2018〕8 号)要求,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粤闽两省四市第六次卷烟打假联席会议精神,以高压严打态势,深入推进卷烟打假专项整治,有效遏制卷烟制售假反弹和转移扩散势头,巩固卷烟打假成果并争取新突破,现结合澄海区实际及近期我区卷烟打假形势,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主动适应新形势、新常态,坚定“抓打假促发展”理念,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区关于卷烟打假工作部署,落实责任,推进工作,保持高压严打态势,严厉打击卷烟制售假活动,规范市场经济秩序,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推进澄海区“质量强区”建设。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卷烟打假专项整治,在全区再次掀起严厉打击制售假冒卷烟违法犯罪活动的行动高潮,及时捣毁假烟生产和烟丝烟叶非法加工窝点,查处非法烟草专卖品运输、仓储,非法印制烟草制品商标标识等违法行为;严厉整治制假售假重点区域和突出问题,集中查处一批大案要案,坚决遏制涉烟违法犯罪行为反弹势头;进一步健全完善打击卷烟制售假长效监管机制,形成打防结合,治、扶、建多措并举良好格局;进一步强化责任追究,落实各级打假责任,全面消除卷烟制假土壤,净化卷烟市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卷烟打假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并取得实效,区政府决定成立卷烟打假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专项行动工作的领导、指挥和协调。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专项行动办公室,设在区打假办。各镇(街道)相应成立专项整治领导机构,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工作有序开展。
组 长:王伟深(副区长)
副组长:肖斯伟(区府办主任科员)李鹏山(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区打假办主任)黄友梅(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刘曙丹(区烟草专卖局局长)谢铭旭(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成 员:杜楚得(区质监局副局长、区打假办副主任)彭顺钿(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陈创光(区交通运输局副局长)曾锡强(区烟草专卖局主任兼稽查大队大队长)薛少汉(区邮政局局长)陈富周(澄海供电局市场营销部主任)
办公室日常工作由杜楚得同志负责。
四、时间安排
整治时间:2017年12月到2018年4月底。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2017年12月至2018年1月底,召开全区打假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会议,进一步研究分析当前卷烟打假形势,成立专项整治领导机构,印发《汕头市澄海区今冬明春卷烟打假专项行动方案》。
第二阶段(打击整治阶段):2018年2月上旬至2018年3月底,开展打击整治行动。全面查处非法生产烟草专卖品、非法运输烟草专卖品、销售非法生产的烟草专卖品、非法印制卷烟商标标识等违法行为;开展打击非法制售、中转分销、印刷卷烟商标标识以及利用物流寄递、互联网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等专项整治,强化案件经营,集中查办重大案件,整治突出问题及重点区域,从严打击查处违法犯罪人员,确保取得明显效果和震慑作用。
第三阶段(督查总结阶段):2018年4月上旬至中旬,各镇(街道)、各职能部门今冬明春卷烟打假专项整治工作总结于2018年4月10日前报区专项行动办公室。由区打假办牵头,会同公安、工商、烟草等部门对各镇(街道)开展卷烟打假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查,召开有关打假工作会议,总结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卷烟打假长效机制。
五、任务分工
各镇(街道)要严格按照与区政府签订的《汕头市澄海区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工作责任书》要求抓好打假责任落实,制订具体行动方案,以村居为单位划分责任片区,实行“责任捆绑”制度,做到责任到人、到岗、到位。
区公安分局负责刑事执法工作,依法开展专项巡查和设卡伏击,及时掌握信息动态,组织执法力量迅速开展打击行动,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大要案侦办,深挖扩线,争取破获制售假烟网络案件,强化各种巡查、设卡等检查手段,加大涉假烟刑事案件侦办力度。
区工商局负责依法查处制售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烟草制品、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非法印制烟草制品商标标识等违法行为,及销售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烟草制品、故意为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仓储、运输、邮寄、隐匿等便利条件的违法行为。
区交通运输局负责加强道路货物运输经营活动管理,协助公安等有关部门在交通要道布设卡哨,堵截切断假烟及制假烟丝烟叶等非法烟草专卖品的运输通道。
区烟草专卖局负责依法查处各类制售假烟违法行为,加强信息情报收集,及时通报卷烟制假形势,负责对假冒伪劣烟草制品的检测处理以及涉烟案件查处及相关协办费用支持。
澄海供电局负责依法全面排查动力用电地点,掌握动力用电信息,及时通报异常情况,特别对新装用、地点隐蔽的三相电要定期检查报告。
区邮政局负责协助市邮政部门依法对邮政、快递企业进行执法检查,严厉打击邮件、快递渠道非法寄递卷烟违法行为,推动寄递企业严格落实邮件、快递实名收寄及收寄验视制度,对不执行相关制度的寄递企业进行查处并责令限期整改。
区打假办负责此次专项行动的牵头协调和综合督导。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镇(街道)要切实加强对卷烟打假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坚持“政府领导、部门联合、多方参与、密切协作”的卷烟打假体系,认真贯彻落实《广东省各级人民政府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工作责任制规定》,坚决落实打假责任制追究。对参与、保护制假的人员,要深挖细查,从严追究法律责任;对行政不作为、打假不力的领导干部和有关工作人员,要坚决落实责任追究。
(二)加强联动,突出重点。一是要构建各职能部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在案件办理、市场管理、行业管理、基层社区管理、运输查处等各个环节紧密配合,提高打假工作质量和成效。二是要完善区域间、部门间案件通报协查和信息反馈等卷烟打假工作联动机制,形成区域联动、部门联合、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格化打假格局。区打假办、公安、工商、交通、烟草、电力、邮政等部门及村(居)委要加强协调配合,切实形成打假合力,对卷烟制售假行为实施全方位围追堵截。三是要组织联合打假力量,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路段、重点物流场所的检查。全区上下要集中一段时间,对在重点区域开展地毯式清查,对重点路段、重点物流场所要严加监控,对卷烟制售假行为坚持露头就打,绝不允许形成气候;要加强交通要道的卡哨布设,封堵拦截假烟流出和原辅材料流入,坚决铲除滋生卷烟制售假的土壤。
(三)加强案件侦办,严厉惩处震慑。要坚持重拳出击、重兵上阵、重刑追责,严格执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生产、销售烟草专卖品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狠抓一批大案要案和典型案件,对卷烟制售假犯罪分子从严从重从快追究刑事责任。
(四)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正确的舆论向导。深入宣传执法打假、烟草专卖管理等法律法规,努力营造守法经营、诚信经营的良好社会氛围。执法打假行动和典型案例,及时由政府网站、新闻媒体进行曝光,加大震慑力度;宣传打假奖励政策规定,动员人民群众积极检举,提供打假线索。
(五)及时总结,加强报送。各镇(街道)、各职能部门要结合实际制订专项行动方案,报送至区专项行动办公室备案,并于2018年4月10日前将专项行动工作总结报送区专项行动办公室。《汕头市澄海区今冬明春卷烟打假专项行动情况统计表》(附件1)中有关联合行动必须经有关部门相互确认,以便统计,并于每月月底前报送至区专项行动办公室。区专项行动办公室于2018年4月20日前向区政府专报此次专项整治情况。(区专项行动办公室联系人:潘逸思;联系电话:857393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