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汕头市澄海区“地沟油”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汕头市澄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月29日
根据《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汕头市“地沟油”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汕府办〔2017〕74号)精神,为深入整治“地沟油”问题,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食品安全工作提出的“四个最严”要求,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规定,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把“地沟油”治理作为“十三五”期间食品安全工作重点任务,坚持“源头治理、疏堵结合、标本兼治”的原则,以严惩“地沟油”违法犯罪行为、建立长效治理机制为重要手段,从严监管执法,落实各方责任,完善规章制度,严格餐厨废弃物、肉类加工废弃物和检验检疫不合格畜禽产品的管理,确保监管执法落实到位,坚决根治“地沟油”问题,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二、工作目标
(一)在强化日常监管上有新举措。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加强管理,建立制度和无害化处理机制,切实落实主体责任。相关部门加强对屠宰企业、肉类加工企业、食用油生产经营企业、餐饮企业的监管,督促企业建立健全追溯体系,严格执行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制度。
(二)在打击违法犯罪上有新突破。开展“地沟油”排查治理,出狠手下重拳,依法查处和严厉打击制售“地沟油”的违法犯罪行为,坚决取缔“地沟油”制售窝点,彻底切断“地沟油”制售链条,杜绝“地沟油”流向餐桌,保证我区食用油市场安全。
(三)在构建长效机制上有新成效。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推动培育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企业,鼓励、支持、推进废弃物收运和处置一体化运营。加强督查考核,将“地沟油”治理工作列为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指标,推动各方落实职责,形成对“地沟油”治理社会共治格局。
三、工作任务
(一)规范餐饮服务环节餐厨废弃物管理。督促和指导餐饮企业、行政企事业单位食堂建立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将餐厨废弃物分类放置,交由具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建立餐厨废弃物产生、收运、处置台账,对餐厨废弃物有效实施过程监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
(二)加强肉制品、食用油等生产企业监管。督促食品生产企业落实自查、食品原辅料进货查验、不合格品管理等制度,依法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以获证的肉制品、食用油等生产企业为重点,严格按照风险分级监管的要求依法开展监督检查。(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
(三)加强畜禽养殖屠宰环节监管。加大对畜禽饲养场户检查力度。加强养殖技术指导服务与政策法规宣传,禁止使用未经无害化处理的餐厨废弃物饲喂畜禽;发现使用未经高温处理的餐饮、食堂的泔水饲喂畜禽的,依法予以查处。健全完善本区畜禽屠宰视频监控体系,鼓励在屠宰车间、无害化处理车间等关键环节安装摄像装备。(农业、环保、食品药品监管、公安等部门按各自职能分工负责)
(四)规范餐厨废弃物收运单位管理。餐厨废弃物收运单位应当具备相应资格并获得相关许可或备案。加大查处和收缴非法收运餐厨废弃物运输工具的力度,严厉打击非法收运餐厨废弃物的行为。(环保、城市管理等部门按各自职能分工负责)
(五)依法严厉打击制售 “地沟油” 违法犯罪行为。以农村地区、城乡结合部等为重点区域,以农贸市场、畜禽养殖企业、畜禽屠宰企业、肉类加工企业、餐饮服务企业、小餐饮、小作坊等为重点单位,组织开展“地沟油”专项整治。针对“地沟油”违法犯罪链条中掏捞、粗炼、收购转运、深加工、批发、销售、使用等各个环节,深入摸排梳理线索,全面取缔“地沟油”制售窝点,严防“地沟油”流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查处利用网络销售假冒品牌食用油的违法行为,对监管部门认定的境内制假售假网站依法进行处置。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健全涉嫌犯罪案件的移送通报机制,严厉打击提炼制售“地沟油”违法行为。(食品药品监管、农业、环保、公安、城市管理、工商等部门按各自职能分工负责)
(六)推进餐厨废弃物等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积极推动培育与城市规模相适应的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企业。积极探索适宜的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技术工艺路线及管理模式,提高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水平。兴办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所应当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服务取得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服务许可证。(环保、农业、城市管理等部门按各自职能分工负责)
四、组织保障
(一)落实管理责任。各镇(街道)对辖区“地沟油”治理工作负总责,区直相关部门要依据《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条例》规定,制定并公布可回收目录,建立完善餐厨废弃物、肉类加工废弃物及检验检疫不合格产品的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体系。区政府将把“地沟油”专项整治落实情况纳入年度食品安全考核体系,考核结果交由干部主管部门作为对各镇(街道)、区直各有关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综合考评和奖惩的重要参考。对履行职责不到位、打击整治不力,特别是对非法制售“地沟油”窝点或企业未能及时排查取缔的,将严格倒查追究责任。
(二)明确职责分工。“地沟油”治理工作主要涉及区食药监管局、区公安分局、区农业局、区环保局、区城管局、区工商局等部门。区直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监管谁负责”,按照部门法定职责做好分管领域的督导检查、专项整治,依法查处和严厉打击制售“地沟油”的违法犯罪行为,建立“地沟油”治理工作长效机制。重点检查指导食品生产经营者建立相关处理制度及台账,按照处理规范做好无害化处理等有关工作并如实记录,肉类加工废弃物、检验检疫不合格畜禽产品无害化处理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 年。
(三)推进社会共治。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大力普及食用油等方面的食品安全常识和相关法律知识,提高群众的健康意识、食品安全意识和环保意识。强化企业诚信和行业自律教育,加强从业人员培训,提高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法律意识和食品安全意识,形成保障食品安全的良好社会环境。充分发挥食品安全协管员作用,支持和鼓励群众积极参与“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完善和落实有奖举报制度,对提供“地沟油”炼制和使用经营重大线索的给予奖励。各镇(街道)、区直各有关部门要对本区域、本部门的治理工作进行阶段性总结,梳理经验做法,制定下一步工作计划和措施,将治理“地沟油”年度工作总结于每年11月底前报送区食安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