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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发汕头市澄海区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
  • 2018-01-09 17:47
  • 来源: 政务公开股
  • 发布机构:澄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字体: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府直属有关单位: 
    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汕头市澄海区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区农业局反映。 

                             汕头市澄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2月7日




    汕头市澄海区推进 
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工作方案


    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的实施意见》(粤发〔2014〕3号)、《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汕头市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工作方案》(汕府办函〔2017〕205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以及对广东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以“四个坚持、三个支撑、两个走在前列”为统领,围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增绿,大力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突出结构调整和体制机制改革,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着力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确保农产品有效供给能力不降低、农民增收势头不逆转、农村稳定不出问题,为实现农村全面小康奠定坚实基础。 
(二)具体目标 
稳定主要农产品供给。到2020年,全区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20.7万亩左右,产能稳定在14万吨以上,蔬菜年总产量达到78.7万吨、生猪年出栏 20.5 万头,家禽年出栏 1450 万只,肉类总产量 4.7万吨;农林牧渔业总产值、第一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长3.5%。 
提高特色优质农产品供给。到2020年,特色优质农产品总产值和市场占有率显著提高,“三品一标”农产品数量达到20个,其中:无公害农产品17个、绿色食品2个、有机产品1个、农产品地理标志3个;农作物良种覆盖率达99%、禽畜良种覆盖率达94%,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总体合格率不低于96%,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发展新产业新业态新动能。到2020年,全区农产品加工业和农村电子商务实现较大发展,农业服务业产值占比提高至3%以上;全区省级重点农业龙头企业达到8家以上;区级以上农业(渔业)龙头企业总数达到40家以上,5家农业龙头企业挂牌上市。全区农民专业合作社达到 300 家以上。 
健全制度保障体系。到2020年,全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实现100%确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基本认定,农村产权流转管理服务平台实现区镇村全覆盖;高标准农田覆盖面达80%以上,全部实现村村通硬底路、通自来水、通光纤、通安全优质电、通快递的目标,村村建有综合服务平台;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2.2万元,年均增长11%,增速高于城镇居民、全国平均水平。 
二、主要内容及工作分工 
(一)加快调整优化农业产业结构和布局 
实施优势特色农业提质增效行动计划和特色农产品区域布局,认真执行粮食安全考核制度,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继续办好溪南和莲上2个水稻高产示范片,积极发展水稻规模化、专业化、优质化和机械化生产,稳定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不断提高种粮效益,做稳做实优质粮食产业。进一步建设和提升特色农产品生产基地,着力打造中部莲下、莲上、溪南等镇2.5万亩蔬菜产业带和东部东里、莲华、隆都等镇沿山地区3万亩优稀水果产业带;发展壮大狮头鹅和万头生猪等牧业基地,优化提升高值名优花卉、特色禽畜和水产养殖布局,做强做大特色效益农业。(区农业局牵头,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海洋与渔业局参与) 
(二)切实提高优质安全农产品供给水平 
按照“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的要求,顺应消费升级需求,增加中高端农产品供给,大力发展保健食品等高附加值产品。加大农业地方标准的推广应用,建设一批标准化示范区、示范园、示范场和“三品一标”企业。继续推进“一村一品”示范村和广东省农产品出口示范基地建设,支持农产品生产经营单位开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名牌产品、省名特优新农产品、省“十大名牌”农产品的认证认定和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申请工作,打造具有浓郁澄海特色农业品牌。加强农产品生产环节、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规范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行为;积极加强区、镇和主要农产品生产经营单位检测机构建设,着力构建覆盖整个农产品供应链的溯源和监管体系,加强农业行政和食品安全执法监督,着力创建“农产品安全示范区”。(区农业局牵头,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海洋与渔业局、区质监局、区食药监局、区供销联社参与) 
(三)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化规模化经营 
培育打造一批规模化种养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和农业龙头企业,全面提高农业的组织化、规模化、产业化水平。加快建立健全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社会化服务综合体系,推动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完善利益分享机制。大力引导和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以及专业大户完善管理、创新技术、扩容提质、做大做强,广泛联结农户生产经营,进一步构建起我区现代农业的主体骨架。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加快发展的意见》(粤府办〔2016〕136号)精神,制订完善农业龙头企业扶持政策和投入机制,引导、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发展规模化、专业化农产品基地,聚集现代生产要素,建设“生产+加工+科技”的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加强农业金融服务,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开展股份制改造和争取上市融资,打造行业领军企业。抓好国家级、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区和省级现代农业“五位一体”示范基地的建设,推动农业设施、农艺、科技、质量安全和经营主体建设一体化发展。(区农业局牵头,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海洋与渔业局、区质监局、区金融办、区供销联社参与) 
(四)加快发展农业新产业新业态 
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17〕26号),大力支持发展蔬菜、水果、畜禽和水产品初级加工和精深加工,突出推进生鲜农产品冷链物流建设,加快发展现代食品产业,延长农业产业链条和增值链条,促进农产品加工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全面提升我区农产品加工业竞争力和农业综合效益。大力开发农业多种功能,将现代农业与澄海传统农耕文化、农村自然资源、海洋资源、滨海旅游文化资源结合起来,扶持发展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业,积极培育产、加、销、游一体化的经济综合实体,以及集循环农业、创新农业、农事体验于一体的田园综合体,争取新建一批国家、省级休闲农业示范点和农业公园,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加强古村落活化保护利用。(区农业局牵头,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发改局、区海洋与渔业局、区财政局、区国土资源局、区商务局、区文广新局、区旅游局、区供销联社参与) 
(五)大力发展智慧农业 
大力推进“互联网+现代农业”行动,加强农业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完善光纤进村、信息入户等工程,完善农业物联网、农业“数据云”、农村电子商务平台等,推进快递下乡。培育一批农村电商、农业电商和农产品物流配送农民合作社,扶持各类农业经营主体、特色农产品生产基地与电商企业对接融合,推动线上线下互动发展,继续做大“京东·汕头农特产馆”“庆农发尚鲜乐购”“赶鲜网”等农业电商和农产品物流配送平台。大力扶持发展智能精准农业,推进设施园艺生产、畜禽养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控等领域的物联网示范应用,提高农业信息化管理水平。(区农业局牵头,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商务局参与) 
(六)着力推进农业科技创新 
充分发挥我区农业科研机构和农业龙头企业在农业科技创新上的主导和主体作用,面向农业实际和市场需求开展水稻、蔬菜、水果、狮头鹅、生猪、国兰、水产等特色农产品的新品种、新技术攻关和开发,大力创新科技成果转化机制,加快培育一批农业高新技术企业和农作物良种、畜禽良种繁育基地。大力推进农业机械化,发挥购机补贴政策的拉动作用,引导农民购买和使用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进一步提高农机拥有量,优化农机装备结构;突出推广应用水稻机械化育插秧、谷物机械化烘干以及节水灌溉、水肥一体化、温室大棚等设施和技术;推广应用水产养殖机械和自动化送料、饮水、环境控制和粪便清理等畜牧机械设备设施;引导农机合作社开展社会化服务。发挥我区农业科研单位、基层农业技术推广单位、省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省级以上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省级以上农业园区科技资源优势,积极参与广东省农业科技创新基地建设,加强与省农科院、华南农业大学等科研机构战略合作,开展关键技术攻关,推动我区生态农业、特色效益农业和农产品加工业加快发展。(区农业局牵头,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经信局参与) 
(七)大力推进农业绿色可持续发展 
严格控制工业源、生活源和农业面源污染,围绕“一控两减三基本”目标,实施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和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推广禽畜、水产生态健康养殖模式,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减量化排放、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加强农产品生产环境保护,发展绿色生态农业。加强禽畜、水产和植物疫病防控工作,防止发生重大动植物疫情。加大水肥一体化等农艺节水推广力度,全面推进农业综合水价改革;有序实施中小河流治理,推进韩江水源保护综合治理,加快韩江粤东灌区改造等工程建设。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新一轮绿化广东大行动的决定》,着力实施四大林业重点生态工程建设,加强森林资源保护,推进“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工作。(区农业局牵头,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海洋与渔业局、区水务局、区环保局、区城管局、区住建局、区畜牧兽医局、区供销联社参与) 
(八)深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全力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确保到2017年底基本完成任务。贯彻实施《汕头经济特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条例》和《关于进一步完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服务平台建设的意见》,进一步完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服务平台建设,推进区、镇(街)、村(居)三级平台实现互联互通;整合优化公共资源交易、财务监管、村居公共服务平台等相关资源,加快将农村产权交易、惠农资金、农村小型工程招投标等内容纳入管理范围,增强平台的数据管理、纠纷调解、金融对接等功能,提升平台的整体运作规模和服务水平。对农村集体“三资”进行全面清产核资,重点是强化合同管理、建档立卷,做到“家底清、权属明”。探索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界定工作,以区为统筹,坚持分类指导、一村一策,试点先行,稳妥推进。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着重处理权属争议历史遗留问题。(区农业局牵头,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国土资源局、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民政局参与) 
(九)大力推进“三农”投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坚持把农业农村作为财政支出的优先保障领域。积极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充分利用涉农政策性银行、开发性金融机构,引导金融和社会资本参与农村人居生态环境建设等重点领域。大力发展农村普惠金融,探索创新农村金融组织、服务模式和金融产品,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加快健全政策性担保体系,创新完善农村金融抵押担保机制,扩大“政银保”合作农业贷款等涉农担保贷款规模。积极培育村镇银行、涉农投资和担保公司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发展互联网金融。切实加强与各级现代农业产业发展基金、精准扶贫产业发展投资基金对接,发挥财政资金引导和杠杆作用,吸引社会资本,创新完善现代农业企业融资机制,切实缓解现代农业企业面临的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逐步推进农村“两权”抵押贷款工作。积极发展多种形式农村小额贷款,探索和扩大政策性农业保险。(区财政局、区金融办牵头,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农业局、区发改局、人行澄海支行参与) 
(十)强化农业农村发展用地保障 
用好“三旧”改造政策,积极推动旧村庄、空心村改造,规范宅基地管理,在尊重农民意愿的基础上,探索试行农民公寓住宅;开展山水田林路综合整治,改善村容村貌,促进农村整体环境不断优化。组织全区闲置土地调查处置专项行动,充分利用和盘活低效用地资源;完善土地市场化配置机制,完成基准地价更新及产业用地地价标准制订,实施产业用地弹性年限出让、租让结合等多种供应方式,主动对接我区产业用地新需求,保障新产业新业态项目优先落地。(区国土资源局牵头,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住建局、区水务局、区农业局参与)。 
(十一)加快补齐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短板 
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能源、物流和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农村防灾减灾基础设施建设,加快粤东灌区工程、村村通自来水工程、“村改居”供水一体化工程建设。加强农村公路、安防工程和危桥整治改造建设,完善农村公路网,改善农村道路通行条件,推进城乡客运一体化。实施《汕头市澄海区“百村示范、千村整治”美丽乡村建设三年大行动工作方案》,用三年时间(2017年—2019年)全面完成全区184个行政村(社区)人居生态环境综合整治任务,达到整治村标准。每年选择18个左右有特色有基础的村庄,同步打造美丽乡村示范村,形成精品示范,引领美丽乡村建设。 (区农业局牵头,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文明办、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财政局、区国土资源局、区环保局、区住建局、区交运局、区水务局、澄海供电局参与) 
(十二)创新完善促农增收长效机制 
加强农村实用人才和劳动技能培训,积极探索建设农民创业园,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或者就近就地创业。完善细化就业创业政策体系,形成政府激励创业、社会支持创业、劳动者勇于创业的新机制。要进一步完善创新社保扩面制度,深入推进全民参保计划,健全城乡居民养老待遇动态调整机制,加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规范管理。积极推行农村集体股份合作改革,探索“三权分置”的有效实现形式,推动农村资源变股权、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民,构建农民享有股份分红、务工就业、生产增收等多种收入渠道。(区农业局牵头,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人社局、区统计局参与) 
(十三)强化农业农村人才支撑 
切实开展人才兴农行动,建立健全“三农”人才培养体系。进一步完善基层农业科技推广体系,加快科技进村入户,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工程,着力培育一批职业农民,提升农民职业技能和农业科技水平。创新与院校科研合作方式,争取华南农业大学、省农科院在我区设立研发机构和创新创业基地。以培育农业职业经理人为重点,加快培育一批农村专业人才和能工巧匠。引导和支持用人企业在相对贫困地区建立劳务培训基地,开展订单定向培训。认定一批创业培训定点机构,完善创业担保贷款操作办法,健全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机制。根据农村贫困劳动力技能水平和就业需求,分类施策,加强已就业劳力的跟踪服务和政策帮扶,促进稳定就业;对有劳动能力、有就业意愿的未就业人员,提供有针对性的技能培训、职业介绍等服务,帮助其尽快实现转移就业。鼓励和支持一批有条件的培训机构面向各类劳动者开展创业培训,提升我区创业培训基础能力。加大对农村贫困子女入读技工学校的扶持力度。对入读技工学校的建档立卡贫困子女实行免除每人每学年3500元的学杂费,并给予每人每学年3000元的生活费补助。(区农业局牵头,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经信局、区人社局、区住建局、区财政局、区扶贫办参与) 
(十四)开展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示范建设 
以我区被列入全国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试点县、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县为契机,规划制定《汕头市澄海区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规划》《汕头市澄海区国家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力争用三年时间,通过系统性、针对性的改革,着重从优化调整农业结构、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培育发展农产品加工和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等方面先行先试,推动农业现代化建设和农村改革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不断取得突破,为全市乃至全省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供经验。(区农业局牵头,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参与) 
三、工作要求 
(一)增强思想认识,切实加强工作领导 
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是全区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三农”工作的主线。各地各部门要把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工作放在全面小康社会建设的大局中统筹谋划,不断提高农业农村建设和改革的能力和水平。要把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统一部署,统筹谋划;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加强协作,自觉加强对“三农”工作的支持;各镇、街道要落实主体责任,进一步健全推动落实的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各镇、街道各部门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认真实施,共同推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工作。 
(二)分解落实责任,切实推进工作落实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的若干意见》和省、市、区的实施意见,明确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工作责任。各部门要落实专人负责,积极与省市部门加强对接,努力争取上级对我区的指导和支持,并根据上级的工作部署要求和地方实际,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推进。 
(三)加强宣传发动,切实营造浓厚氛围 
要广辟宣传阵地,创新宣传方式,多形式、多渠道地宣传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对加快发展农业农村经济、持续增加农民收入和建设美丽乡村的重要作用和意义,在社会营造关心“三农”、推动改革、加快发展的浓厚氛围。要充分调动和发挥农民群众、农村集体和农业产业组织的主体作用,激发农业农村改革发展的内生动力。  
(四)强化督查督导,切实解决存在问题 
要围绕工作重点,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开展经常性督查督导,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发现和整改存在问题,确保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并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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