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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府直属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及其实施细则,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我省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以及市政府办公室《汕头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的相关要求,为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区政府决定成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尤朝东(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副组长:高建柱(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成 员:王烈胜(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区法制局局长)
王积勇(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徐 丹(区编办副主任)
陈 群(区发改局副局长)
高志奔(区经信局副局长)
蔡沛勤(区教育局副局长)
王伊浩(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吴进涛(区民政局副局长)
蔡炳城(区司法局副局长)
蔡旭群(区财政局副局长)
陈松满(区人社局副局长)
蔡木浩(区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刘文生(区环保局副局长)
王睦雄(区住建局副局长)
谢沛山(区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林玉胜(区水务局副局长)
朱汉光(区农业局副局长)
杨壬娜(区商务局副局长)
王 敏(区文广新局副局长)
林哲生(区卫计局副局长)
许建民(区审计局副局长)
李 勃(区地税局总经济师)
李 丹(区工商局副局长)
张志刚(区质监局副局长)
林煜武(区安监局副局长)
谢洲瀚(区食药监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区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股)承担,不刻制印章,不正式行文。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按程序报领导小组批准。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及其实施细则,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我省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以及市政府办公室《汕头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的相关要求,为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区政府决定成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尤朝东(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副组长:高建柱(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成 员:王烈胜(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区法制局局长)
王积勇(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徐 丹(区编办副主任)
陈 群(区发改局副局长)
高志奔(区经信局副局长)
蔡沛勤(区教育局副局长)
王伊浩(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吴进涛(区民政局副局长)
蔡炳城(区司法局副局长)
蔡旭群(区财政局副局长)
陈松满(区人社局副局长)
蔡木浩(区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刘文生(区环保局副局长)
王睦雄(区住建局副局长)
谢沛山(区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林玉胜(区水务局副局长)
朱汉光(区农业局副局长)
杨壬娜(区商务局副局长)
王 敏(区文广新局副局长)
林哲生(区卫计局副局长)
许建民(区审计局副局长)
李 勃(区地税局总经济师)
李 丹(区工商局副局长)
张志刚(区质监局副局长)
林煜武(区安监局副局长)
谢洲瀚(区食药监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区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股)承担,不刻制印章,不正式行文。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按程序报领导小组批准。
汕头市澄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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