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政府门户网站 Shantou Municipal Government 头部
分享到:
印发汕头市澄海区2017年第二季度土地卫片违法违规用地整改查处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2017-09-21 09:56
  • 来源: 澄海区政府办
  • 发布机构:澄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字体: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府直属有关单位:
        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汕头市澄海区2017年第二季度土地卫片违法违规用地整改查处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汕头市澄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8月1日



汕头市澄海区2017年第二季度 
土地卫片违法违规用地整改查处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2017年第二季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粤国土资执法函[2017]1669号)的工作部署,我区专项清理出违法违规用地共194宗,面积357.9亩,其中占用耕地183.1亩。按照上级关于“有效实现违法违规用地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置”的工作精神,以及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全区开展省2017年第二季度土地卫片违法违规用地整改查处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违法违规用地整改查处工作 
    省国土资源厅明确提出,2017年第二季度土地卫片违法违规用地的整改查处工作,各级继续要把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整改查处情况作为衡量卫片执法工作成效的第一标准。对2017年第二季度卫片实地核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各地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认真落实整改工作。对此,全区各镇(街道)、村(社区)和各有关部门务必予以高度重视,要坚定铁腕整治的决心和信心,切实加强领导,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要落实专门机构和工作经费,组织精干力量,加强协调配合,积极认真有效开展2017年第二季度土地卫片违法违规用地的整改查处工作。 
    二、明确时间节点,合力打击取缔违法违规用地行为 
    各镇(街道)是辖区违法违规用地的整改主要责任单位,要切实担负起本辖区违法违规用地的整改工作。区国土资源局和各相关共同管理责任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协作,合力查处取缔违法违规用地行为。各镇(街道)、国土及相关部门在2017年8月15日前必须完成对全区所有2017年第二季度土地卫片违法违规用地的整改查处工作。土地卫片执法涉及的违法图斑整改要做到“六个该”:该收缴罚款的要足额收缴到位,该没收的要依法没收,该拆除的要依法拆除,该复耕复绿的必须复耕复绿到位,该追究党政纪责任的要依纪追究,该追究刑事责任的要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对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占用耕地违法用地上建筑物(除涉及民生、公共设施、重点工程),特别是占用基本农田的,一律要坚决予以拆除。对于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违法用地上建筑物由国土部门作出罚没决定后移交当地镇(街道),当地镇(街道)不得以各种理由拒绝接收,并要出具罚没财物接收证明。对于没收后的临时建(构)筑物,由当地镇(街道)落实拆除复耕复绿工作;属永久性建筑物的,可由当地镇(街道)依法安排合理使用。对外业核查结果省级审核通过,目前尚未完成农业设施用地及临时用地报备审批手续的,要尽快完善相关报备审批手续。各镇(街道)对下发图斑逐宗进行核实及查处整改后,于2017年8月15日前将2017年第二季度土地卫片执法工作情况报告和有关统计报表(报表另发),以纸质和电子形式上报区土地执法监察联席会议办公室。(电话:85887500 ;邮箱:chgtjc@126.com)       
    国土部门负责依法对违法用地行为进行查处,对应由林业、水务、海洋与渔业、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等部门依法处理的,要移交相关部门跟进处理。林业、水务、海洋与渔业、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等部门对国土部门移交的卫片图斑违法线索要及时进行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通报国土部门。 
    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公安机关要主动介入违法用地案件的查处工作。国土部门要坚持既查事又查人的原则,该向纪检监察机关提出处分建议的要依法提出处分建议、该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要依法移送。纪检监察、公安机关要对国土部门移送案件进行认真审查,从严从重从快落实处理。 
    三、落实督查督导,全力保障违法违规用地整改查处工作质量 
    2017年第二季度土地卫片违法违规用地整改查处工作,时间短、任务重、压力大。为顺利完成我区2017年第二季度土地卫片违法违规用地整改查处工作,区委、区政府将督查督导工作贯穿整个整改查处工作过程,将组成督查组对各镇(街道)工作开展情况及违法违规用地整改查处工作进行督促指导,并选取一批重大、典型案件作为区挂牌督办案件。对各镇(街道)可能影响到卫片执法检查验收工作的重大违法案件,区国土部门将联合区纪检监察部门、公安机关直接查办。区政府将根据各镇(街道)违法违规用地整治情况,尽早开展约谈,督促各镇(街道)、有关部门查处整改国土资源违法行为;对整改查处落实不到位的,整改工作拖拉、推诿的,将再次约谈,并予以问责。

相关附件:
相关稿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汕头市政府门户网站 Shantou Municipal Government 脚部
主办: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技术保障:汕头市政务服务中心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 : 4405000014   粤ICP备05066684号-1   粤公网安备 44051102000227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假冒政府网站举报电话:0754-88278342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汕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

- -
汕头市政府门户网站 Shantou Municipal Govern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