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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府直属有关单位:
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汕头市澄海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征缴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碰到的问题,请迳向区人社局反映。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省人社厅《推进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征缴工作方案》(粤人社函〔2016〕3037号)、市府办《关于印发汕头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征缴工作方案的通知》(汕府办函﹝2017﹞101号)文件的要求,进一步加大我区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扩面征缴工作力度,切实维护公民参加社会保险和享受待遇的合法权益,提高社保基金安全运行水平,从根本上增强社会保险基金的保障能力,结合我区实际,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社会保险法》,在各级党政领导下,各部门各司其职,通力协作,不断强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扩面征缴工作力度,妥善解决全区企业未参保职工的参保问题,结合我区实际,以“巩固阵地、稳步增长、实现全员参保”为下一步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扩面征缴工作思路,推动实现企业职工全员参保缴费,确保我区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覆盖率在2018年达到98%,实际缴费人数不断增加。
二、职责分工
(一)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职责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作为企业养老保险扩面征缴责任主体,负责落实企业养老保险目标任务管理责任制,牵头辖区内有关部门和用人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将区政府下达的扩面征缴工作目标任务层层量化分解,形成逐级考核、督查制度,确保按期完成目标任务。
(二)人社部门职责
负责牵头组织企业养老保险扩面工作,督促各镇(街道)及有关部门将扩面征缴列入当年度的重点工作,充分调动各部门积极性,按时完成目标任务。严格监督用人单位依照法律法规和政策参保,通过劳动监察依法检查用人单位职工花名册、工资发放表、财务报表和现场清点职工人数,核实职工人数和参保人数,督促所有用人单位依法全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全员参保。
(三)地税部门职责
负责企业养老保险参保扩面和社会保险费全责征收工作,将社保征收纳入税收规范化体系,实现与税收的同征、同管、同查,负责运用自身健全的稽核机制,强化基金征缴稽核力度。以扩面征缴难点单位和欠费单位为重点,按照《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一至六十二条有关规定按时足额征收社保费,对不按规定依时足额缴费的单位和个人,地税部门作为社保费征收机构,应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的,地税部门按照《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相关规定处理,确保职工养老保险实际缴费人数不断增加,基金收入不断增长。
(四)经济管理部门职责
财政部门负责足额安排社保费征收考核经费,同时监督各主管部门在企业申领财政补贴时做好参保缴费审核工作。
经信、金融等涉及财政资金分配的经济管理部门在企业申领财政专项补助补贴时,要将是否全员参保缴费作为审核内容。
(五)综合管理部门职责
公安部门根据社保征收经办机构的要求,及时提供、通报相关人员户籍登记信息,配合社会保险行政、征收部门做好所有用人单位用工情况的联合执法,对欠缴社会保险费的企业负责人,符合法定不准出境范围的,公安部门凭有关单位证明,不予办理出境。
审计部门负责对社会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和投资运营情况实施审计监督;负责扩大对欠缴社会保险费及不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的单位的延伸审计,防止漏保和基金流失。
国资部门要将其监管的企业社保参保缴费情况列入企业考核内容,督促企业盘活存量资产,着力解决拖欠的社保费问题。
工商部门负责及时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地税部门提供辖区内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注册、注销、吊销营业执照等情况的查询服务。协助督促新办企业依时参保缴费,协助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地税部门对企业参保和缴费实施动态管理,积极配合政府或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地税部门组织的社会保险专项检查。
统计部门负责在法律许可范围内向地税部门、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供辖区内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数据查询服务,与社会保险执行部门做好征缴的信息交流和反馈工作。
(六)社会服务部门职责
教育部门负责落实督促全区各中小学校以及民办学校、幼儿园教职员工和临时用工(杂工、保安、厨工)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参保缴费。
民政部门负责落实监督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等机构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参保缴费。
卫计部门负责落实督促全区各医疗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临时用工(护工、保安、厨工、杂工)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参保缴费。
(七)其他部门职责
宣传部门负责组织广播电视台、电台等新闻媒体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宣传力度,并及时追踪报道扩面征缴工作的最新情况,对先进典型进行正面宣传,对未按规定参保缴费的单位、违法行为以及造成恶劣影响的人和事及时曝光。
总工会负责依法监督企业参加社会保险情况,对企业瞒报、漏报、少报缴费基数和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等违反国家社会保险法律法规、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的行为要及时通报人社部门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并协助进行查处和纠正。
统战部、工商联、行业协会等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将是否全员参保缴费作为各项审核、代表资格确认、评先评优的前置条件。
三、具体措施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制
将扩面征缴同“创文强管”建设文明幸福澄海有机结合起来,加强组织领导,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迫切感。一是不断健全以区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区政府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区人社局、地税局、财政局、经信局、统计局、工商局和总工会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全面指导和督促全区社保扩面征缴工作。二是将社保扩面征缴工作列为全区重点督查事项,建立每月(或季)通报机制,及时掌握全区最新扩面进展,有效促进养老保险参保缴费。三是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作为责任主体,要严格按照区下达的社保扩面征缴工作任务目标层层分解,建立健全逐级考核、督查机制,对排名靠后的进行通报批评或由区领导约谈,确保按期完成工作目标。四是作为绩效考核项目,对扩面成绩突出的镇(街道)给予通报表扬;对未完成扩面任务的镇(街道)给予通报批评。
(二)部门联动,深挖潜力
各职能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切实负起责任,严格把关,共同督促用人单位依法依规缴纳社会保险费。通过地税、人社信息系统数据对碰,利用就业信息实名制和用工备案登记制实时比对企业申报个税数据、参保缴费数据和就业备案登记数据,实时掌握企业参保缴费底数。同时建立部门间执法协调机制,由地税部门牵头,人社、财政、工商、总工会等部门组成社保扩面联合检查组,在全区范围开展执法集中行动,将日常征收中未依法按时足额缴纳社保费企业、数据对碰后掌握的未全员参保企业、扩面征缴难点单位和欠费大户作为检查重点,对没按规定参保缴费的企业,督促落实整改,并定期告知用人单位和个人,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补足;对拒不整改的,可按《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规定执行,并通过新闻媒体进行曝光,做到清查一户,登记一户,纳入一户,征收一户,确保检查不留死角,实时挖掘增员,确保扩面征缴取得实效。
(三)多方宣传,营造氛围
通过各种媒体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加大社会保险的宣传力度。一是针对我区中断缴费人数较多的问题,对中断缴费中潜在扩面征缴人员由社保经办机构,通过发送手机短信的方式,开展精准扩面征缴宣传活动,动员他们依法继续缴纳社保费。二是继续加强常规宣传活动。通过设计编印一批言简意赅、通俗易懂、实用性强的社保宣传资料,举办大型户外政策宣传、社保主题灯谜、社保知识竞赛等活动,提高全民参保意识,实现参加社保由原来“要我参保”向“我要参保”观念转变,逐步形成良好社会氛围。三是积极开展专项宣传计划。投入专项资金,加大宣传力度,利用澄海电视台开展社保政策讲解和扩面征缴密集宣传,为扩面奠定社会舆论基础。
(四)拓宽渠道,保障权益
通过省、市、区网上办事大厅、市政府网络问政、市12345热线、门户网站咨询平台等多种方式,拓宽职工举报投诉渠道,24小时不间断接受劳动者的咨询、举报和投诉。同时积极做好上述各类社保违法行为举报投诉案件的受理工作,及时回复,并纳入督办工作事项,建立每季通报机制,切实保障广大市民参保权益,有效促进我区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扩面征缴工作。
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汕头市澄海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征缴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碰到的问题,请迳向区人社局反映。
汕头市澄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5月11日
汕头市澄海区企业职
工
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征缴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省人社厅《推进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征缴工作方案》(粤人社函〔2016〕3037号)、市府办《关于印发汕头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征缴工作方案的通知》(汕府办函﹝2017﹞101号)文件的要求,进一步加大我区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扩面征缴工作力度,切实维护公民参加社会保险和享受待遇的合法权益,提高社保基金安全运行水平,从根本上增强社会保险基金的保障能力,结合我区实际,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社会保险法》,在各级党政领导下,各部门各司其职,通力协作,不断强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扩面征缴工作力度,妥善解决全区企业未参保职工的参保问题,结合我区实际,以“巩固阵地、稳步增长、实现全员参保”为下一步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扩面征缴工作思路,推动实现企业职工全员参保缴费,确保我区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覆盖率在2018年达到98%,实际缴费人数不断增加。
二、职责分工
(一)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职责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作为企业养老保险扩面征缴责任主体,负责落实企业养老保险目标任务管理责任制,牵头辖区内有关部门和用人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将区政府下达的扩面征缴工作目标任务层层量化分解,形成逐级考核、督查制度,确保按期完成目标任务。
(二)人社部门职责
负责牵头组织企业养老保险扩面工作,督促各镇(街道)及有关部门将扩面征缴列入当年度的重点工作,充分调动各部门积极性,按时完成目标任务。严格监督用人单位依照法律法规和政策参保,通过劳动监察依法检查用人单位职工花名册、工资发放表、财务报表和现场清点职工人数,核实职工人数和参保人数,督促所有用人单位依法全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全员参保。
(三)地税部门职责
负责企业养老保险参保扩面和社会保险费全责征收工作,将社保征收纳入税收规范化体系,实现与税收的同征、同管、同查,负责运用自身健全的稽核机制,强化基金征缴稽核力度。以扩面征缴难点单位和欠费单位为重点,按照《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一至六十二条有关规定按时足额征收社保费,对不按规定依时足额缴费的单位和个人,地税部门作为社保费征收机构,应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的,地税部门按照《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相关规定处理,确保职工养老保险实际缴费人数不断增加,基金收入不断增长。
(四)经济管理部门职责
财政部门负责足额安排社保费征收考核经费,同时监督各主管部门在企业申领财政补贴时做好参保缴费审核工作。
经信、金融等涉及财政资金分配的经济管理部门在企业申领财政专项补助补贴时,要将是否全员参保缴费作为审核内容。
(五)综合管理部门职责
公安部门根据社保征收经办机构的要求,及时提供、通报相关人员户籍登记信息,配合社会保险行政、征收部门做好所有用人单位用工情况的联合执法,对欠缴社会保险费的企业负责人,符合法定不准出境范围的,公安部门凭有关单位证明,不予办理出境。
审计部门负责对社会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和投资运营情况实施审计监督;负责扩大对欠缴社会保险费及不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的单位的延伸审计,防止漏保和基金流失。
国资部门要将其监管的企业社保参保缴费情况列入企业考核内容,督促企业盘活存量资产,着力解决拖欠的社保费问题。
工商部门负责及时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地税部门提供辖区内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注册、注销、吊销营业执照等情况的查询服务。协助督促新办企业依时参保缴费,协助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地税部门对企业参保和缴费实施动态管理,积极配合政府或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地税部门组织的社会保险专项检查。
统计部门负责在法律许可范围内向地税部门、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供辖区内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数据查询服务,与社会保险执行部门做好征缴的信息交流和反馈工作。
(六)社会服务部门职责
教育部门负责落实督促全区各中小学校以及民办学校、幼儿园教职员工和临时用工(杂工、保安、厨工)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参保缴费。
民政部门负责落实监督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等机构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参保缴费。
卫计部门负责落实督促全区各医疗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临时用工(护工、保安、厨工、杂工)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参保缴费。
(七)其他部门职责
宣传部门负责组织广播电视台、电台等新闻媒体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宣传力度,并及时追踪报道扩面征缴工作的最新情况,对先进典型进行正面宣传,对未按规定参保缴费的单位、违法行为以及造成恶劣影响的人和事及时曝光。
总工会负责依法监督企业参加社会保险情况,对企业瞒报、漏报、少报缴费基数和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等违反国家社会保险法律法规、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的行为要及时通报人社部门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并协助进行查处和纠正。
统战部、工商联、行业协会等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将是否全员参保缴费作为各项审核、代表资格确认、评先评优的前置条件。
三、具体措施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制
将扩面征缴同“创文强管”建设文明幸福澄海有机结合起来,加强组织领导,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迫切感。一是不断健全以区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区政府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区人社局、地税局、财政局、经信局、统计局、工商局和总工会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全面指导和督促全区社保扩面征缴工作。二是将社保扩面征缴工作列为全区重点督查事项,建立每月(或季)通报机制,及时掌握全区最新扩面进展,有效促进养老保险参保缴费。三是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作为责任主体,要严格按照区下达的社保扩面征缴工作任务目标层层分解,建立健全逐级考核、督查机制,对排名靠后的进行通报批评或由区领导约谈,确保按期完成工作目标。四是作为绩效考核项目,对扩面成绩突出的镇(街道)给予通报表扬;对未完成扩面任务的镇(街道)给予通报批评。
(二)部门联动,深挖潜力
各职能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切实负起责任,严格把关,共同督促用人单位依法依规缴纳社会保险费。通过地税、人社信息系统数据对碰,利用就业信息实名制和用工备案登记制实时比对企业申报个税数据、参保缴费数据和就业备案登记数据,实时掌握企业参保缴费底数。同时建立部门间执法协调机制,由地税部门牵头,人社、财政、工商、总工会等部门组成社保扩面联合检查组,在全区范围开展执法集中行动,将日常征收中未依法按时足额缴纳社保费企业、数据对碰后掌握的未全员参保企业、扩面征缴难点单位和欠费大户作为检查重点,对没按规定参保缴费的企业,督促落实整改,并定期告知用人单位和个人,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补足;对拒不整改的,可按《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规定执行,并通过新闻媒体进行曝光,做到清查一户,登记一户,纳入一户,征收一户,确保检查不留死角,实时挖掘增员,确保扩面征缴取得实效。
(三)多方宣传,营造氛围
通过各种媒体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加大社会保险的宣传力度。一是针对我区中断缴费人数较多的问题,对中断缴费中潜在扩面征缴人员由社保经办机构,通过发送手机短信的方式,开展精准扩面征缴宣传活动,动员他们依法继续缴纳社保费。二是继续加强常规宣传活动。通过设计编印一批言简意赅、通俗易懂、实用性强的社保宣传资料,举办大型户外政策宣传、社保主题灯谜、社保知识竞赛等活动,提高全民参保意识,实现参加社保由原来“要我参保”向“我要参保”观念转变,逐步形成良好社会氛围。三是积极开展专项宣传计划。投入专项资金,加大宣传力度,利用澄海电视台开展社保政策讲解和扩面征缴密集宣传,为扩面奠定社会舆论基础。
(四)拓宽渠道,保障权益
通过省、市、区网上办事大厅、市政府网络问政、市12345热线、门户网站咨询平台等多种方式,拓宽职工举报投诉渠道,24小时不间断接受劳动者的咨询、举报和投诉。同时积极做好上述各类社保违法行为举报投诉案件的受理工作,及时回复,并纳入督办工作事项,建立每季通报机制,切实保障广大市民参保权益,有效促进我区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扩面征缴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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