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2017年3月24日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汕头市澄海区莲花山矿区环境整治工程项目整改推进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汕头市澄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3月30日
根据《汕头市环保局关于报送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初步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紧急通知》(汕市函〔2017〕64号)的要求,针对加快推进莲花山尾矿钨矿环境整治工作,提出以下整改工作方案。
一、项目的基本情况
莲花山环境整治项目是2011年中央重金属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项目,对此,区政府十分重视,2012年7月成立汕头市澄海区莲花山钨矿尾矿库安全与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指挥部,并委托广州环境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制订莲花山环境整治实施方案,2013年已完成初稿并上报省环保厅审核。方案多次修改并于2013年2月、8月上报省环保厅评审。由于莲花山钨矿环境整治必须与先在进行的尾矿库治理安全工程相衔接,根据省环保厅《关于汕头市莲花山钨矿尾矿库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实施方案审查意见的函》(粤环函〔2013〕1269号)中“在尾矿库闭库治理安全工程未完工前,不宜实施本实施方案”要求,莲花山钨矿尾矿库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暂慢实施。
2015年1月,尾矿库治理安全工程项目已通过专家验收,2015年4月区按照相关规定同意尾矿库闭库治理安全工程通过安全竣工验收。与此同时,市、区二级环保局根据莲花山钨矿尾矿库闭库治理安全工程情况,多次与省环保厅及设计方协调《实施方案》修改问题,但由于广州环境工程设计有限公司设计的方案3次评审均未获得省厅同意,致使该工程无法实施。
按照省环保厅和财政厅要求,原拨付的莲花山环境整治专项资金由汕头市财政局落实收回,并要求项目按省环保厅专家组通过并提出补充修改意见《汕头市澄海区莲花山矿区环境整治工程方案设计》重新申报治理资金进行整治。目前方案设计已按专家意见补充修改完成并上报省环保厅,经沟通,省环保厅已确定2000万元作为莲花山环境整治,列入今年重金属整治专项资金。
二、组织机构和工作机构
因部分人员变动和工作需要,为确保整治项目顺利完成,区政府决定对莲花山钨矿尾矿库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指挥部成员进行调整,由林雪萍(副区长)任总指挥,高建柱(区府办)、陈森照(盐鸿镇人民政府)、陈永得(区环保局)任副总指挥,区府办,区发改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安监局、住建局、农业局、水务局、环保局,盐鸿镇人民政府等为成员单位。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设于盐鸿镇人民政府),负责工程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陈森照兼任
三、项目建设内容
(一)总体整治目标和思路
1.通过截洪沟雨污分流、生态修复、植被复垦、含重金属废水治理等多种工程措施和技术手段,对尾矿库环境整治,有效解决莲花山尾矿库闭库后遗留的环境问题。
2.通过对尾矿整治及生态修复,控制污染源、减少淋溶面积,抑制重金属析出,减少酸性淋溶水的产生量。
3.通过修复矿区生态植被,减少尾矿库排放的酸性重金属废水对环境的污染。
(二)建设内容
1.山顶拦石坝上游截洪沟及植被恢复工程;
2.5 号库排水沟及植被恢复工程;
3.1 号库排水沟及植被恢复工程;
4.1 号库区及上游重金属废水治理工程;
5.4 号库区填平治理及植被恢复工程;
6.山前库区重金属废水治理工程。
四、主要任务目标及责任单位落实
力争在2017年3月前完成项目资金申请各项手续,6月底前完成工程招标工作,8月启动主体工程建设,2018年12月前完成项目建设投产试运行。
(一)完成项目资金申请
1.完成项目可研报告
主要任务:于2017年2月底前编制莲花山环境整治项目的可研报告。
牵头单位:盐鸿镇人民政府
协助单位:区环保局、广东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2.完成项目立项
主要任务:于2017年3月10日前完成项目的立项。
牵头单位:区发改局
协助单位:盐鸿镇人民政府
3.完成项目资金申请
主要任务:于2017年3月底前完成项目的资金申请。
牵头单位:区环保局
协助单位:盐鸿镇人民政府
(二)做好莲花山钨矿环境整治实施前期工作
1.完成招投标工作
主要任务:委托有资质单位提前制订招标方案,采用EPC(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招标含管理运营)方式,确定一家单位按照合同约定对环境治理工程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等实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承包,提高工程整体进度。争取2017年6月底前完成招投标工作,确定工程设计施工单位。
牵头单位:盐鸿镇人民政府
协助单位:区环保局、区住建局
2.做好治理工程前期准备工作
主要任务:2017年8月前做好整治工程涉及场地山林承包户、养殖户工作,确保工程顺利开工。
牵头单位:盐鸿镇人民政府
协助单位:项目场地所在村
(三)全面完成项目建设
主要任务:2017年8月开工建设,2017年年底前完成1、5、4号尾矿库填土工程。2018年底前完成项目建设
牵头单位:盐鸿镇人民政府
协助单位:区府办,区发改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安监局、住建局、农业局、水务局、环保局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将项目纳入我区2017年基础设施大会战重点项目进行推动,落实专门领导牵头协调,以超常规手段加快进展,落实专人紧盯推进。
(二)建立定期会商和通报制度。定期召开项目工程指挥部工作协调会议。每月组织召开一次例行工作协调会议,协调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的各项问题、总结项目推进情况并适时调整制定下一个月工作计划。
(三)强化资金保障。区政府拨出专款,确保整治工程可研报告编制、招投标等前期工作顺利进行。
(四)加强建设工作的全程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建立健全完备的工程管理机构,由有技术经验和运营许可证的单位负责管理;聘请有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负责项目的技术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和安全操作规程在内的管理规章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