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区卫计局《汕头市澄海区分级诊疗工作实施方案》批转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汕头市澄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0月28日
为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完善我区医疗服务体系,切实解决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0号)、《广东省加快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实施方案》(粤办函〔2016〕232号)和《关于印发汕头市分级诊疗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汕府卫函〔2016〕11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决策部署和有关工作要求,立足建设卫生强区,坚持以人为本、群众自愿、统筹城乡、创新机制原则,以提高全区基层医疗服务能力为重点,以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分级诊疗为突破口,不断完善服务网络、运行机制和激励机制,引导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大力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群众满意度,形成科学合理就医秩序,逐步建立符合我区实际的分级诊疗制度,切实促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公平可及。
二、工作目标
——2016年,开展试点工作。
——2017年,全区全面开展分级诊疗。政策体系逐步完善,以医疗联合体为主要形式的分级诊疗协助机制基本形成,优质医疗资源有效下沉,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得到加强,医疗资源利用效率和整体效益进一步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量占总诊疗量的比例明显提高,区域内就诊率提高到90%左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量占总诊疗量比例达到65%以上,全区就医秩序更加合理规范。
——到2020年,分级诊疗服务能力全面提升、保障机制比较健全,布局合理、规模适当、层级优化、职责明晰、功能完善、富有效率的全区医疗服务体系基本构建,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逐步形成,基本建立符合我区实际的分级诊疗制度。
基层首诊。按照群众自愿、政策引导的原则,支持和引导常见病、多发病患者首先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逐步控制公立医院普通门诊规模,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逐步承担公立医院的普通门诊、康复和护理等服务。对于超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功能定位和服务能力的疾病,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患者提供转诊服务。
双向转诊。坚持科学就医、方便群众、提高效率,完善双向转诊程序,建立转诊指导目录,形成高效双向转诊机制。建立区域在线预约挂号平台,公立医院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转诊预约挂号服务,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上转病人优先安排诊疗和住院。畅通下转渠道,将恢复期需要康复的病人或者慢性病病人转诊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逐步实现不同级别、不同类别医疗机构之间的有序转诊。
急慢分治。按照市级的统一部署,落实全区各级医疗机构急慢病诊疗服务功能,调整各级医疗机构病种结构,以慢性病管理为突破口,逐步建立全区急慢分治的制度。提高公立医院急危重症的救治能力,完善治疗、康复、长期护理服务链,发展康复、老年、长期护理、慢性病管理、临终关怀等持续性医疗机构,为患者提供科学、适宜、连续的诊疗服务。
上下联动。以形成分级诊疗秩序为目标,大力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探索科学有效的医联体运行机制。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建立区直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之间共享诊疗信息、开展远程医疗服务和教学培训的信息网络体系,建立不同级别医疗机构之间的分工协作机制。
三、主要任务
(一)加快构建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1.明确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功能定位。区级医院主要提供区域内居民常见病、多发病诊疗,以及急危重症抢救和疑难复杂疾病向上转诊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康复期患者、老年病患者、晚期癌症患者等提供治疗、康复、护理和临终关怀服务。基层医疗机构还应承担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服务,向上级医院转诊超出自身服务能力的常见病、多发病及危急和疑难重症病人,以及提供妇幼保健、健康教育、计划生育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区卫计局负责)
2.完善医疗资源合理配置机制。制订《澄海区十三五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和医疗卫生机构设置规划》,强化区域医疗卫生资源配置的引导和约束作用。确定不同级别、不同类别医疗机构的服务能力标准,通过行政管理、财政投入、绩效考核、医保支付等激励约束措施,引导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落实功能定位。建立以病种结构、服务辐射范围、功能任务完成情况、人才培养、工作效率为核心的公立医院床位调控机制,严控医院床位规模不合理扩张。支持慢性病医疗机构发展,鼓励社会资本设置慢性病医疗机构。(区卫计局负责,区发改局、财政局、人社局、社保澄海分局参与)
3.推进区域医疗卫生资源共享。大力推进区镇村医疗服务一体化发展。鼓励城市大型医院与区级医院、乡镇卫生院组建医疗联合体。探索建立网格化联网医疗服务体系,减少医疗服务层级,推动大型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立紧密型医疗集团。结合医师多点执业政策,推动专家、名医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诊疗服务或到基层开办医生工作室,逐步降低大型医院门诊比例,鼓励大型医院逐步取消门诊。建立健全城市大型医院对口支援区级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长效机制。有效提升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鼓励二级以上医院现有的医学检验、医学影像、病理诊断、血液净化机构及消毒供应中心等资源,并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慢性病医疗机构开放。继续推进二级以上医院医学检验、医学影像、病理诊断结果互认。鼓励社会资本发展第三方医学检查、医学影像、病理诊断、血液净化以及消毒供应机构。(区卫计局负责,区发改局参与)
4.构建支撑分级诊疗制度的医疗卫生信息化体系。加快区域健康信息平台建设,建立完善分级诊疗信息系统,完善医院、科室、医师、门诊号池、医院床位池、检查池等基础数据库,实现区域内预约诊疗服务、双向转诊等分级诊疗信息管理功能。争取到2017年,全民健康信息化建设项目基本覆盖全部二级以上医院和80%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加快全民健康信息化建设,逐步实现省、市、区、乡镇(街道)四级医疗卫生机构信息的互联互通,促进跨地域、跨机构就诊信息共享。利用信息化手段促进医疗资源纵向流动,提高优质医疗资源可及性和医疗服务的同质性。积极探索开展“基层检查、上级诊断”的有效模式。充分发挥互联网、大数据等信息技术手段在分级诊疗中的作用,大力发展“互联网+医疗”。(区卫计局负责,区发改局、经信局、财政局参与)
(二)构建分级诊疗模式
5.全面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通过政策引导,推进居民或家庭自愿与签约医生团队签订服务协议。签约医生团队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村卫生站)组建的家庭医生服务团队组成。签约服务优先覆盖老年人和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孕产妇、儿童以及残疾人等重点人群,并逐步扩展到普通人群。明确签约服务内容和签约条件,确定双方责任、权利、义务及其他有关事项。根据服务半径和服务人口,合理划分签约医生团队责任区域,实行网格化管理。规范服务收费,完善签约服务激励约束机制。签约服务费主要由医保基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和签约居民个人分担,有条件的地方财政可予以适当支持。签约医生或签约医生团队向签约居民提供约定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除按规定收取签约服务费外,不得另行收取其他费用。鼓励探索提供差异性服务、分类签约、有偿签约、组合签约等多种签约服务形式,满足居民多层次服务需求。鼓励商业保险公司参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到2016年,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15%以上,重点人群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30%以上;到2017年,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30%左右,重点人群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60%左右。(区卫计局、发改局负责,区财政局、人社局、社保澄海分局参与)
6.积极引导群众基层首诊。以签约服务为基础,以基本医疗制度为依托、以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首诊率为抓手,通过多种途径引导和支持患者首先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合理界定基层医疗机构诊疗范围。对超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功能定位和服务能力的疾病,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照科学就医、方便群众、提高效率的原则,为患者提供转诊服务。(区卫计局负责)
7.加快规范双向转诊。根据省市制订的双向转诊管理制度、服务流程和转诊指导目录,完善双向转诊程序。扩大临床路径覆盖面和管理质量。二级以上医院要依据转诊预约情况,为基层转诊预留一定比例的门诊号源和住院床位。各级医疗机构要设置或指定专门管理部门、人员负责转诊服务,建立转诊绿色通道,能为群众提供方便可及的预约转诊、病案交接和协调医保经办机构等服务。对向上转诊患者要坚持简化相关手续,及时优先安排专家门诊、检查检验和住院等;对向下转诊患者上级医院要明确接续治疗、康复治疗和护理方案并定期随诊指导。(区卫计局负责,区发改局、人社局、社保澄海分局参与)
8.落实急慢分治制度。明确和落实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急慢病诊疗服务功能。急危重症患者可以直接到二级以上医院就诊。完善“治疗—康复—长期护理”服务链,为患者提供科学适宜、连续性的诊疗服务。鼓励探索针对高血压、糖尿病、肿瘤、心脑血管疾病等慢性病患者以及结核病患者的诊疗、康复和管理需求,建立基层医疗机构与综合医院的分工协作机制。慢性病患者可由签约医师开具慢性病长期药品处方,探索多种形式满足患者治疗用药需求。(区卫计局负责)
9.构建医疗卫生机构分工协作机制。以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为导向,以业务、技术、管理和资产为纽带,探索建立医疗联合体、医疗集团一体化、对口支援等分工协作模式,完善管理运行机制,明确不同层级医疗机构间责权利关系,签订双向转诊协议,建立长期稳定、紧密衔接的合作关系。鼓励上级医院出具药物治疗方案,在下级医院或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治疗。对需要住院治疗的急危重症患者、手术患者,通过制定和落实入、出院标准和双向转诊原则,实现各级医疗机构之间的顺畅转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可以与二级以上医院、慢性病医疗机构等协同,为慢性病、老年病等患者提供老年护理、家庭护理、社区护理、互助护理、家庭病床、医疗康复等服务。充分发挥不同举办主体医疗机构在分工协作机制中的作用。(区卫计局负责)
(三)强化区域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建设
10.加大基层卫生人才培养培训力度。实施区级公立医院专科特设岗位计划,设置重症医学科、急诊、妇产科、儿科、外科、影像、病理诊断等专科特设岗位,聘请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丰富临床一线工作经验、能熟练诊治本专科疾病、对专科发展具有带动作用的优秀人才到区级公立医院工作。开展全科医生转岗培训、规范化培训、农村卫生人才订单定向培养、在岗医师岗位培训等项目,多渠道培养全科医生。到2020年,实现每万常住人口全科医生达到3名以上。建立全科医生激励机制,在绩效工资分配、岗位设置、教育培训等方面向全科医生倾斜。加强家庭医生队伍建设。加强康复治疗师、护理人员等专业人员培训。简化个体行医准入审批程序,鼓励符合条件的医师、护士到基层开办个体诊所、护理站。(区卫计局负责,区教育局、财政局、人社局、社保澄海分局参与)
11.全面提升区级医院综合能力。通过建设、培训、支援等方式,加强区级医院以人才、技术、重点专科为核心的能力建设,推动医院管理法制化、科学化、规范化、信息化,能够承担区域居民常见病、多发病诊疗及危急重症抢救与疑难病转诊任务。按照“填平补齐”原则,加快推进区级医院关键性设备配置以及临床重点专科、核心专科、薄弱专科和支撑专科建设项目。重点加强区域内常见病、多发病相关专业,以及传染病、精神病、急诊急救、重症医学、肾脏内科(血液透析)、妇产科、儿科、中医、康复等临床专科建设,提升心脑血管介入诊疗、消化内镜诊疗、外科腔镜微创诊疗水平。在具备能力和保障安全的前提下,适当放开区级公立医院医疗技术临床应用限制。健全区级医院一级诊疗科目,逐步完善二级诊疗科目。区级中医院同时重点加强内科、外科、妇科、儿科、针灸、推拿、骨伤、肿瘤等中医特色专科和临床薄弱专科、医技科室建设,提高中医优势病种诊疗能力和综合服务能力。到2017年,区域内就诊率提高到90%左右,基本实现大病不出区。(区卫计局负责,区发改局、财政局、人社局、社保澄海分局参与)
12.大力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通过政府举办或购买服务等方式,科学布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合理划分服务区域。实施乡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扫尾工程和社区卫生服务提升工程,2017年底前实现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部达到国家建设标准上限,2018年底前实现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达标全覆盖。推进村卫生站公建民营规范化建设。通过组建医疗联合体、对口支援、医师多点执业等方式,鼓励城市二级以上医院医生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多点执业,或者定期出诊、巡诊,提高基层服务能力。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加强二级以上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用药衔接,确保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配备能够满足常见病、慢性病患者用药需求及专病患者、康复期(恢复期)患者下转需求。强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的基本医疗服务功能,提升急诊抢救、二级以下常规手术、正常分娩、高危孕产妇筛查、儿科、精神科等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服务能力和医疗康复服务能力,加强中医药特色诊疗区建设,推广中医药综合服务模式,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常见病、多发病和慢性病防治中的作用。(区卫计局负责,区发改局、财政局、食药监局参与)
(四)健全分级诊疗保障机制
13.推进医保支付制度改革。按照分级诊疗工作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及时调整完善医保政策,发挥各类医疗保险对医疗服务供需双方的引导作用和对医疗费用的控制作用。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强化医保基金收支预算,全面开展基本医疗保险付费总额控制,实行门诊统筹按人头付费、住院和门诊特定病种按病种付费、按服务单元付费等复合式付费方式。继续完善居民医保门诊统筹等相关政策,普通门诊统筹依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在不同级别医疗机构实行不同的起付标准和支付比例。适当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保支付比例,对符合规定的转诊住院患者可以连续计算起付线,促进患者有序流动。完善医保协议管理,将符合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慢性病医疗机构按规定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范围。推动商业医疗保险,探索开设针对特定人群的政策性长期护理保险。(区人社局、社保澄海分局负责,区卫计局、发改局参与)
14.健全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合理制定和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对医疗机构落实功能定位、患者合理选择就医机构形成有效的激励引导。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原则,降低药品和医用耗材费用、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价格,合理提高诊疗、手术、中医、康复、护理等体现医务人员劳务价值的项目价格。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动态调整、多方参与的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保持不同等级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价格适当差距,激励引导医疗机构落实功能定位,患者合理选择医疗机构。推进公立医院实施按病种、按服务单元收费等多元化收费模式。(区发改局、卫计局负责,区财政局、人社局、社保澄海分局参与)
15.完善利益共享机制。通过改革医保支付方式、加强费用控制等手段,引导二级以上医院向下转诊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主动承担疑难复杂疾病患者诊疗服务。加快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分配机制,建立健全签约医生以基本医疗工作量、慢病管理成效、签约服务满意度等为主要依据的绩效考核制度。探索建立签约医生服务团队中全科医生、专科医生、公卫医生之间的协作分配制度。(区卫计局负责,区编办、发改局、财政局、人社局、社保澄海分局参与)
四、实施步骤
(一)试点阶段(2016年10月—2016年12月)。结合我区实际,以慢性病为突破口,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切入点,创新工作思路和机制,开展分级诊疗试点工作。采取“点面结合”的方法,选择区人民医院和一个镇卫生院或一个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分级诊疗试点。2016年11月底前,将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实施方案报市卫计局。
(二)全面推进阶段(2017年1月—2020年12月)。在试点的基础上全区各级医疗机构全面推进分级诊疗工作,并对我区分级诊疗工作开展评估,总结经验,对试点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修正及改进,进一步优化方案,完善政策体系和体制机制。
五、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分级诊疗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具有长期性和复杂性,各相关部门、各级医疗机构要本着坚持不懈、持之以恒的原则,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将其作为核心任务纳入医改工作的总体安排,建立协调机制,明确任务分工,结合实施,研究制订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各部门要将分级诊疗纳入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全面推进。
(二)明确部门职责。区卫计局要加强对医疗机构规划、设置、审批和医疗服务行为的监管,明确双向转诊制度,优化转诊流程。区发改局要协调完善医药价格政策,落实分级定价措施。区人社局要推进医疗保险支付改革,完善细化医保支付政策,完善绩效工资分配机制。区财政局要在基础设施建设、人才队伍建设、信息化建设等方面落实财政补助政策。区民政局要配合区卫计局做好医养融合等接续性医疗服务。
(三)稳妥推进试点。区卫计局要成立分级诊疗工作领导小组,坚持从实际出发,制定分级诊疗实施细则。各级医疗机构要进一步明确责任,设置专门机构负责转诊管理,提供预约转诊、病案交接和协调医保经办机构等服务,扎实推进分级诊疗工作。
(四)加强宣传培训。充分发挥公共媒体作用。广泛宣传疾病防治知识,促进患者树立科学就医理念,提高科学就医能力,合理选择就诊医疗机构。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提升和分级诊疗工作的宣传,提高群众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分级诊疗的认知度和认可度,改变就医观念和习惯,就近、优先选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开展针对行政管理人员和医务人员的政策培训,把建立分级诊疗制度作为履行社会责任、促进事业发展的必然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增强主动性,提高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