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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国土资源局、住建局、水务局、城管局、监察局、公安分局、供电局:
当前,我区违法违规用地点多量大,整改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进展慢,严峻形势前所未有。为进一步加快违法违规用地查处整改工作,确保顺利通过上级检查验收,请各镇(街道)切实负起主体责任,对照区国土资源局提供的《各镇(街道)2015年度违法用地查处整改实施方案表》(见附件),牵头组织镇(街道)国土所、规建办、供电所、供水单位,依法依规对一般农用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区上的工矿仓储等违法违规用地构筑物进行现场断电断水,并切实加强跟踪监管,防止违法违规用地者私自接驳水电。各镇(街道)对违法违规用地构筑物进行现场断电断水情况、巡查监管情况要连同违法违规用地查处整改情况于每周五下午4时前书面分别上报区政府督办室和区国土资源局。对实施断电断水后,私自接驳水电的违法违规用地者、私自为违法违规用地者提供水电驳入的用电用水户,由镇(街道)分别报送供电、供水部门依法查处。对暴力阻挠断电断水的,由区公安机关依法从严查处。区政府将组成专门督查组,对各镇(街道)违法违规用地整改进展情况、违法违规用地构筑物实施断电断水情况进行实地核查,对整改不力、进展不快,未按要求实施断电断水的,将移交区监察部门进行调查问责。
区政府督办室联系电话或传真:85879702,邮箱:ch811@163.com
区国土资源局联系电话或传真:85886500,邮箱:chgtjc@126.com
汕头市澄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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