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汕头市澄海区南北溪河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5年7月14日
为切实做好区第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提出的《关于要求加强水资源整治以保护东部群众饮水安全的议案》,落实区政府2015年5月29日常务会议纪要精神,现就做好我区南、北溪河道专项整治工作制订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南、北溪澄海河段专项整治,清理占用河道乱搭乱建、乱堆乱倒,实施河面常年性保洁管理,达到河面无水生作物、无漂浮废弃物、无病死禽畜,做到水面洁净流畅,改善和保护河道水生态环境,为我区东片群众饮水安全提供保障。
二、工作内容
(一)落实南、北溪澄海河段总长17.5公里的常年性保洁管理,通过政府采购招标,落实专业队伍承包作业,实行定目标、定地段、定人员、定责任、定奖罚,水生作物及垃圾等做到日清日运。
(二)组织对南、北溪澄海河段占用河道拦网捕鱼、设篱饲养、乱搭乱建、两岸垃圾杂物等进行突击整治,并落实常态化管理。
(三)开展对两岸污水直排入河企业的限期整治。
(四)宣传发动、引导和教育周边群众勿乱丢垃圾、病死禽畜入河污染水源。
三、工作分工
南、北溪河道专项整治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时间跨度长,整治工作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原则进行,具体分工为:
(一)区水务局负责做好南、北溪河道常年性保洁工作的调查论证、规划制订、方案实施和日常监督管理。
(二)区环保局要根据本部门的职责,认真组织对两岸污水直排入河企业的调查,提出切实可行的水污染限期治理工作措施,并落实常态化监管。
(三)区农业局要积极配合相关镇和区直有关部门,做好该区域禽畜饲养场的搬迁工作。
(四)区财政局要按照区政府常务会议决定事项,为南、北溪专项整治工作提供资金保障。
(五)区公安分局负责维护南、北溪河道专项整治治安秩序,及时处置妨碍专项整治行为。
(六)区委宣传部要根据本次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及时组织专项行动的宣传报道工作。
(七)东里、莲华、溪南、隆都、莲下等镇政府要根据“守土有责”的原则,按照责任堤段管理范围,负责做好本辖区内占用南、北溪河道拦网捕鱼、设篱饲养、乱搭乱建等的拆迁整治工作,清理责任堤段范围内乱倒垃圾和废弃土。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开展南、北溪河段专项整治,实施河面常年性保洁管理,保护和改善水生态环境,是事关我区东片东里、盐鸿、莲华、溪南4镇20多万群众的饮水安全问题。各有关镇、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要按照本次专项行动的工作分工和工作内容,精心组织、周密部署、采取措施、落实行动,确保专项整治行动真正落到实处,抓出成效。
(二)落实行动。各有关镇、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工作职责,结合实际,明确任务、制订计划、细化分工、规定时限、任务到人、行动到位,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相关单位要协同抓。南、北溪河道常年性保洁的前期工作要争取在6月下旬完成,确保在7月底专业保洁企业进场作业。占用河道拦网捕鱼、设篱饲养、乱搭乱建和两岸乱倒垃圾废弃土等的拆迁清理工作要确保在8月15日前完成。区政府将派出督查组,对各有关镇、各有关部门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查。
(三)协调配合。南、北溪河道专项整治工作量大、拆迁清理难度大,各有关镇、各有关部门要互相协调、密切配合,公安、水务、环保、农业等部门要全力配合沿线各镇做好拆迁清理工作。河道常年性保洁施工作业涉及在北溪河段拦污栅网搭设、临时码头搭建、临时道路修筑等,沿线各镇和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协调配合,确保施工作业顺利开展。各有关镇、各有关部门要以本次专项整治行动为契机,进一步落实河道堤防常态化管理,强化巡查监管机制,推行镇(街道)落实河道堤防分段承包管理责任制,及时制止和取缔乱占河道堤防的行为,防止乱搭建乱倾倒现象反弹。同时,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和宣传阵地,大力开展“整治水污染,保护水环境”的宣传活动,教育和引导南、北溪河道周边群众不要将垃圾、病死禽畜丢入河道,污染水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