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 号)的有关规定,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现公布汕头市潮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 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潮阳区政府办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有关文件、会议精神,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的规定要求,加大公开力度,拓展公开范围,强化解读回应,增强公开实效,有效提升了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一)认真贯彻落实政务公开有关政策文件精神
潮阳区政府办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政务公开有关政策文件精神,及时下发《汕头市潮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汕潮阳府办[2020]20号),并做好宣传贯彻工作,要求各相关单位全力做好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切实提升政策发布解读回应水平和质量,加强政府网站(频道)建设,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公开,强化政务公开工作制度保障,围绕重点工作要求,研究制定工作措施,认真抓好本年度的政务公开工作。
(二)发挥政府网站平台作用及时发布政务信息
区政府办公室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室各项信息公开规定,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为原则,确保应该公开的信息都及时、全面、主动公开。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2020年,区政府办公室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95条,规范性文件2件。
(三)指导基层做好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
按照省、市政府的要求,为切实做好潮阳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潮阳区政府办及时下发《汕头市潮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汕潮阳府办[2020]10号),指导区直各部门及镇街基层政府全面梳理细化基层政府相关领域政务公开事项,编制区级及镇街基层政府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根据要求按时在 2020 年底前完成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编制工作,并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制作专栏,集中发布全区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2020年区政府办公室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虽然取得了较好成效,但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是公开的主动性和规范性还需进一步提高;二是政策解读与互动交流需要更加及时,与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2021 年,区政府办公室将认真按照中央、省、市关于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要求,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进一步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以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为依托,全面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不断加强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努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能力。二是进一步健全公开工作机制。通过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检查、考核制度,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高效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汕头市潮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