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现编制我办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如下:
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南澳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na.shantou.gov.cn/)下载。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办根据工作实际,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各项要求,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健全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
根据《条例》和上级要求,认真开展每季度信息公开统计工作,及时汇总并上报。积极稳妥推进主动公开,及时准确回应社会关切,属主动公开的信息发布及时,属依申请公开确保渠道通畅。进一步规范和强化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核等配套制度,严格落实保密主体责任,按照“一事一审”要求做好保密审查并履行签批手续。进一步保障了政务信息公开的安全性和时效性,使信息公开工作真正做到制度化、常态化。
(二)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根据国办发〔2019〕14号、粤府办〔2019〕9号、汕府办〔2018〕22号文件的要求,对照《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将主要任务分解落实到各责任股室,确保权责分明,应公开的信息及时全面公开。认真做好以政务公开助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增强政务公开实效等六大方面工作,以拓展深化公开内容为重点,以全面夯实公开基础为保障,有序扩大公众的知情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截至2019年底,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696条。公开信息包括以下九个方面:
1、组织机构:本级政府领导分工、机构设置和政府机构信息;
2、规章文件:法规文件,规范性文件,其他有关文件;
3、政务动态:工作开展情况;
4、通知公告:各类通告、公告、公示;
5、人事信息:人事任免、表彰奖励;
6、规划计划:全县国民经济及社会发展规划及有关部门专项规划和工作计划;
7、应急管理:面向公众的应急管理、服务信息;
8、统计信息:统计月报、统计公报、统计年鉴;
9、重点项目:全县重点项目的开工、进展、竣工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
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办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有:
1、互联网:公众可通过南澳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na.shantou.gov.cn/)点击查询。
2、政府公开栏:在县政府大院门口左侧设置政务公开栏。
3、县政府微信公众号:南澳之窗政府门户网。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截至2019年底我办累计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73件,申请人基本上以本地公民个人申请为主。其中通过汕头市政府门户网站 (https://www.shantou.gov.cn/)“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提交的网上申请4件,当面申请有69件,信函、传真申请0件。在已经答复的73件申请中: “同意公开”72件;“同意部分公开”0件;“不同意公开”(即:涉及个人隐私信息数、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数等)0件;“其它类型答复数”(即: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申请信息不存在数、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1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9年度我办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而申请行政复议情况,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的行政诉讼案件。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健全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机制和规范运行等方面取得了实效和进步,但还存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与公众的需求有一定差距,公开形式的便民性需进一步提高,标准化建设水平不高,如何确定公开范围、方式、时限有待完善等问题,按照国务院、省、市政府的工作要求和公众日益增长的信息需求,仍需进一步加强。
2020年,我办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
1、深入贯彻执行《条例》,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继续做好我办的贯彻落实工作,加快推进政务公开,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加强解读回应、扩大公众参与、提升政务公开能力,加快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强化组织保障,统筹做好县域政务公开工作,确保政务公开常态化。
2、以群众需求为导向,深入推进与经济社会发展和市民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和改进信息公开载体建设,不断拓宽公开渠道,提升公众查询获取信息的便捷性。
3、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检查、考核手段,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性和自觉性。
4、加强宣传普及,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加强我办及县域政务公开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和培训,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