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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企业
单位名称:中国国旅(广东广州)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潮阳海门营业部
法定代表人:黄大颖
违法事项:中国国旅(广东广州)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潮阳海门营业部在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情况下,组织34名旅客到汕尾莲花山鸡鸣寺莲花大佛一天游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属于“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行为。
行政处罚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
处罚决定内容:汕头市潮阳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给予中国国旅(广东广州)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潮阳海门营业部
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890元,处人民币10000元罚款,对主要责任人黄大颖处人民币2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处罚日期:2021-03-31
公示起止日期:2021年3月31日至2023年3月30日
二、个人
姓名:陈浩彬
违法事项:陈浩彬在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情况下,利用微信公众号“顺景户外旅游小助手”发布“5月1-4号天天出团打卡梅州客都人家夜景+威尼斯小镇纯玩1天游”的旅游招徕信息并组织游客出团旅游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属于“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行为。
行政处罚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
处罚决定内容:汕头市澄海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给予陈浩彬处罚款10000元、没收违法所得200元的行政处罚。
处罚日期:2021-06-11
公示起止日期:2021年6月11日至2023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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