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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市财农函〔2020〕6号
各区县财政局: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0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纳入直达资金管理的通知》(粤财农函〔2020〕12号)精神,现就做好2020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纳入直达资金管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2020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已全部下达各区县(详见汕市财农〔2019〕113号、汕市财农〔2020〕25号、汕市财农〔2020〕32号),其中包括纳入直达资金管理的资金规模。我局已根据粤财农函〔2020〕12号文细化了各区县2020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纳入直达资金管理的规模(详见附件),请各区县根据细化的直达资金规模,抓紧将资金明确到具体项目,并于7月9日前将资金对应项目情况报我局备案。
二、下一步,请根据财政部、是省财政厅和我局关于做好直达资金管理工作的统一部署,在直达监控系统上做好2020年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直达资金)的录入、标识、分解等有关工作。
附件:2020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直达资金)分配明细表.docx
汕头市财政局
2020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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