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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技标联办〔2017〕9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申报2017年汕头市农业标准化项目的通知》(汕技标联办〔2017〕3号)和《关于印发2017年汕头市农业标准化项目评审工作方案的通知》(汕技标联办〔2017〕6号)要求,2017年汕头市农业标准化申报项目经专家评审及汕头市实施技术标准战略联席会议农业标准化办公室审议,确定“春石斛兰盆花生产技术规程”等8项农业标准制定项目,“南美白对虾仔虾中间培育技术操作规程”等20项农业标准修订项目,“汕头市青蟹养殖标准化示范区”等五个农业示范项目(详见附表)为2017年汕头市农业标准化拟立项项目,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天,自2017年11月17日至11月23日止。
根据《关于申报2017年汕头市农业标准化项目的通知》(汕技标联办〔2017〕3号)和《关于印发2017年汕头市农业标准化项目评审工作方案的通知》(汕技标联办〔2017〕6号)要求,2017年汕头市农业标准化申报项目经专家评审及汕头市实施技术标准战略联席会议农业标准化办公室审议,确定“春石斛兰盆花生产技术规程”等8项农业标准制定项目,“南美白对虾仔虾中间培育技术操作规程”等20项农业标准修订项目,“汕头市青蟹养殖标准化示范区”等五个农业示范项目(详见附表)为2017年汕头市农业标准化拟立项项目,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天,自2017年11月17日至11月23日止。
对上述立项项目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材料向汕头市实施技术标准战略联席会议农业标准化办公室反映。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须写明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和详细地址,并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须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和详细地址。为提高异议处理工作效率,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可先将异议内容以电子文档形式发送至
biaozhh@163.com
。
联系人:姚桂云 联系电话:88547158
汕头市实施技术标准战略联席会议
农业标准化办公室
2017年11月16日
2017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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