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分享到:
汕府办〔2022〕68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汕头市粮食安全保障“十四五”规划》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发展改革局(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农业农村局反映。
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2月25日
- 《汕头市粮食安全保障“十四五”规划》解读2023-01-04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