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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汕头市土地林木林地权属争议行政裁决程序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自2020年12月3日施行之日起,至今已将近三年时间。该《规定》针对我市行政区域内土地林木林地权属争议行政裁决案件的管辖、受理、证据调查、调解和裁决等程序建立了相对具体的制度。为掌握《规定》的实施效果,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动态管理,提高立法质量,根据《汕头经济特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对《规定》进行立法后评估。
为此,我局组织了本次问卷调查,您的答题是我局开展评估工作的重要基础。本调查采用匿名方式,并将尊重和保护您的隐私,请您于2023年10月31日前将本次答题结果上传电子邮箱stqqdjk@163谢谢您的支持与配合!
汕头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10月25日
《汕头市土地林木林地权属争议行政裁决程序暂行规定》 问卷调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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