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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编制背景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石窟寺保护利用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切实加强新时代石窟寺保护利用工作。
汕头市现有石窟寺资源共5处,为第三次全国不可移动文物普查期间登记公布的不可移动文物,属未定级文物。分别位于濠江区的宝峰岩石室、潮阳区的玉龙宫遗址、石岩古寺,潮南区的胜观岩寺、狮喉石室。
二、编制依据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石窟寺保护利用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41号)。
2、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加强石窟寺保护利用工作若干措施的通知》(粤办函〔2021〕215号)。
三、总体目标
到2022年,全市石窟寺管理体制机制创新取得新进展,石窟寺重大险情全面消除,石窟寺“四有”工作基本健全。到“十四五”末,部门密切合作、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石窟寺保护长效机制基本形成;保护管理机构和队伍更加健全;保护传承、研究阐发、传播交流协同推进,石窟寺保护利用水平显著提升,石窟寺文化影响力日益增强。
四、主要任务
1、加大石窟寺抢救性保护力度;
2、建立石窟寺安全长效机制;
3、深化学术研究和价值挖掘;
4、加强石窟寺数字化保护利用;
5、提升石窟寺综合展示水平;
6、规范石窟寺旅游开发活动;
7、深化石窟寺文化交流合作。
汕头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1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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