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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汕头市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的通知
  • 2012-10-18 10:01
  • 来源: 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机构: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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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府办〔2012〕161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汕头市政府门户网站(www.shantou.gov.cn)自开通以来,各级政府、各部门网站通过各种方式为市政府门户网站提供大量有价值的信息,丰富了网站内容,保障了市政府门户网站正常运转,有力地促进了政务公开,提高了行政效能。为进一步做好市政府门户网站的内容保障工作,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根据《关于印发的〈政府网站发展评估核心指标体系(试行)〉的通知》(工信部信〔2009〕175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2〕2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的工作实际,现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汕头市政府门户网站内容由市政府办公室与各区县政府、各部门共同保障。各地、各部门应积极发挥本部门和部门网站的作用,促进我市政府网站体系建设和信息资源共享与利用,依法及时发布与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政府职能有关的信息,确保信息权威、准确、全面,发挥网站政务公开主渠道的作用。同时,充分利用先进的信息技术,整合信息资源和服务项目,努力为公众提供快捷、方便的网上服务。

二、保障方式

汕头市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主要来源于市政府办公室和各区县政府、部门网站,采取网上抓取、信息报送、网站链接、栏目共建等方式保障。

(一)网上抓取。由内容采集系统按照设定的地址定时从区县政府网站、部门网站自动抓取,将各网站已公布的信息,导入市政府门户网站的相应栏目。

(二)信息报送。各地各部门通过网站后台管理系统,将拟发布的信息提交市政府门户网站相应栏目信息数据库供选用。

(三)网站链接。包括主页链接和栏目链接。主页链接,是将区县政府网站、部门网站的主页与市政府门户网站链接,方便用户访问;栏目链接,是将区县政府网站、部门网站中的重要栏目及其内容与市政府门户网站的相应栏目直接链接,方便用户查询。

(四)栏目共建。对于热点专题类和内容相对独立的栏目,由市政府门户网站与各有关单位合作共建。

三、主要任务

(一)准备阶段

结合近年来国家、省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政府网站建设的要求和我市部分机构撤并或职能调整的实际,市府办重新修订了《汕头市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方案》(详见附件,以下简称《保障方案》)。各地、各部门要根据新修订《保障方案》,明确本单位的任务,制订相应的保障制度,将内容保障任务进行分解,指定具体部门具体人员实施。

(二)检查阶段

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对照《保障方案》,分别对发布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及本地、本部门网站信息内容进行全面检查。

1.为市政府门户网站内容提供保障方面:一是本地、本部门承担内容保障责任是否明确,是否在部门内部建立了内容保障工作制度;二是在政务公开、信息公开平台、办事大厅、网络问政平台等栏目及各子栏目中与本地、本部门工作职责相关的内容是否已发布并及时更新;三是链接到本地、本部门网站相关的栏目或内容是否有错链和断链。

2.本地、本部门网站建设方面:一是网站栏目是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本《保障方案》的要求设立了必要的栏目并保障各栏目有内容;是否按要求及时发布本地、本部门的概况信息、机构设置、领导介绍、政策文件、人事任免、招聘录用、财政预决算、统计数据、行政事业性收费、执法监管、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社会公益事业等领域政府信息;二是页面能否正常访问,各栏目及其子栏目内容是否及时更新;三是网站提供的各项服务和互动功能是否正常;四是网站链接是否经过管理单位审核把关,是否存在错链和断链;五是网站管理单位和运行维护单位职责是否明确。

(三)整改阶段

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按照内容保障方式充实市政府门户网站和本地、本部门网站内容,确保相应保障内容到位,链接正确有效、网站安全平稳运行。

(四)查漏补缺阶段

及时总结经验做法,纠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建立健全本地、本部门网站内容保障的长效机制,并将工作情况于11月20日前以书面形式报市府办。市府办将组织检查组对各地、各部门网站内容保障工作进行检查。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市府办负责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各项类目的内容保障,市电子政务管理办公室负责制订网站发展规划,对政府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和指导,市信息中心负责网站技术保障。各区县政府、各部门应指定一位领导主管政府门户网站、本部门网站内容保障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具体实施。同时,不断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机构推进网站建设,确保《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得到深化落实。

(二)注重日常保障。各地、各部门应认真按照《保障方案》要求做好网站内容日常保障工作。凡可公开的不涉密文件,都要通过政府网站公开发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决策,要在政府网站公开征求意见;重要政策出台后,要及时通过政府网站做好政策解读工作;对公众关注的社会热点问题,要主动在政府网站予以回应,发布权威信息,讲清事实真相、有关政策措施以及处理结果等。提倡地方和部门负责同志到政府门户网站接受在线访谈。积极推进网上办理行政审批事项;及时更新信息,不断提高信息和服务质量,共同做好市政府门户网站内容支撑工作。

(三)严格规范管理。各地、各部门应建立网站链接审批制度,严格审核把关;运行维护单位要定期检查链接的有效性,发现链接错误,要及时查明原因,加以更正。网站管理和运行维护单位要建立值班读网制度,安排值班人员每日登录网站读网,检查网站运行和页面显示是否正常,特别要认真审看重要稿件和重要信息,及时发现和纠正错误。

(四)实施监督问责。市政府门户网站将实时统计各地、各部门信息发布及更新情况,同时在网站上以网页表格形式显示以接受公众监督。市府办将重新修订市政府门户网站信息报送和考核制度,强化对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的管理。对工作不落实,不完成内容保障任务的,市府办将具体情况书面提交给市监察局,由市监察局对有关负责人进行效能谈话,有关负责人提交书面检查,并提出整改措施;再次拖延工作进度的,由市监察局视情况发给效能监察建议书、对有关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仍无法完成工作任务的单位,由市府办报市政府同意,启动问责程序,由市监察局按照有关规定实行问责。

附件:汕头市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方案

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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