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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市发改〔2016〕342号
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 汕头市粮食局 汕头市财政局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汕头市分行关于市级储备粮动态管理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市级储备粮动态管理实施细则
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
汕头市粮食局
汕头市财政局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汕头市分行
2016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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