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林彬,第六届汕头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现任中山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商法研究会副会长、广东法学会民商法研究会会长、广东省政府法律顾问,先后被授予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省级优秀教师“园丁奖”、省级社会科学研究“领军人才”等荣誉称号。
周林彬教授在民商法、经济法、法律经济学等领域造诣深厚,是我国法律经济学领域的领军人物。在国家级出版社合著或独著《比较合同法》《比较商法》《法律经济学论纲》《商法与企业经营》等20余部学术专著,在《中国社会科学》《法学研究》《中国法学》等学术刊物发表100余篇学术论文,这些研究成果不仅丰富了法学理论,也为仲裁实践提供了重要的理论支持。
周林彬教授在仲裁实践和推进仲裁机构改革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他担任多个仲裁机构的仲裁员和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在仲裁实践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他还积极参与仲裁机构的设立,积极推动仲裁事业的进一步发展;作为广东民商法学会仲裁专委会的会长,他致力于探索中国仲裁的改革道路,对仲裁改革提出了许多建设性的意见;他强调仲裁的独立性、专业性、灵活性和高效性,认为改革后的仲裁委应更加独立、公正和高效地解决作为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从而促进社会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周林彬教授不仅在学术研究和仲裁实践中建树颇丰,更在教育事业中倾注了大量的心血,培养了一批又一批优秀的学生。作为汕仲仲裁员,他积极传道授业,践行师者之风,为全体汕仲仲裁员及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授课,围绕“新时期中国公司法修订热点问题”,对新《公司法》进行了详细解读,论述了新《公司法》对公司诉讼和仲裁的影响,提出了许多有价值的见解和建议。周林彬教授言传身教,撒播法学理念,弘扬法治精神,为仲裁事业的发展做出了卓越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