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凡,国信信扬(汕头)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副主任,金融经济师,2019年受聘为汕头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现任汕头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委员、汕头市行政裁决委员会专家库法律专家、汕头市龙湖区法学会常务理事、汕头律协金融专业委员会委员等职务。
李凡仲裁员秉持公平公正的仲裁理念,认真、谨慎地处理好每一宗仲裁案件,为推动法治社会建设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在多年的办案过程中,他始终坚守两大原则:
一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公道办案。公平公正办理仲裁案件,必须牢牢把握住法律和事实两条主线。仲裁员要充分考虑纠纷发生的缘由及当下状况,根据案情合理合法地分配举证责任,对于当事人各方的主张特别是抗辩意见,能够结合有效证据予以详细分析,深入剖析各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厘清双方争议焦点,让当事人感到被公平对待,合理地解决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失衡。仲裁员要善于释法说理,通过裁决书全面展示案件事实认定的客观性、公正性和准确性,以及适用法律规范的根据和理由,阐述仲裁裁决认定的合法性、合理性、正当性、公正性,使当事人知法明理、遵法循理,真真切切感受到法律的公平正义。
李凡仲裁员认为,对于每一桩纠纷的处理,如果都能做到依法遵规、释法说理透彻,让双方感到公平合理,其处理结果就会更容易被接受,当事人先前的积怨矛盾也会在利益得到平衡的基础上能得到缓和,仲裁的社会认可度和公信力也会随之得到提升。
二是发挥仲裁高效优势,定纷止争。仲裁案件当事人通常不愿意将时间和精力耗费在无休止的缠讼上,也不希望案件久拖不决。因此,作为仲裁员应尽量熟知各行业规则、实务经验,根据自己的专业知识,吃透案情,全面认真对待案件,准确适用法律,以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三统一为目标,按照“能调则调、当裁则裁、调裁结合、案结事了”的要求,在《仲裁规则》规定的审理期限内审结完毕,提交裁决,并为仲裁机构留出必要的核阅时间,保证公正高效处理纠纷。
多年来,李凡所办理的大量仲裁案件,均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其高效的办案风格、精湛的专业知识和公道正派的职业道德赢得仲裁机构和当事人的高度赞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