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华山,广东中大中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副主任。1996年开始从事专职律师工作,2009年起被聘为汕头仲裁委员会仲裁员。2012年至2020年曾担任汕头市律师协会第六届、第七届理事,2018年9月被汕头市未保办聘为汕头市未成年人保护专家库专家(2018-2022),2019年12月被评为汕头市“敬业银星律师”。
罗华山仲裁员认为,作为一名执业律师,如何做好律师与仲裁员之间的角色转换是成为一名合格仲裁员的首要课题。律师作为仲裁员办理仲裁案件,要处理好律师工作和仲裁办案工作的关系,一定要把承办的仲裁案件放在重要位置,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待每一宗案件,确保案件质量。多年来,他兢兢业业、公正无私,高效处理每一个仲裁程序,谨慎对待每一份裁决文书,以实际行动诠释了他坚守的仲裁理念。
在多年的办案过程中,罗华山仲裁员不断总结经验、提高办案质效。他认为,提高办案质量的主要方式是要多花时间、精力在开庭前了解、研究案件,归纳双方争议焦点,深入研究案件涉及的法律问题及相关法律规定,做到心中有数、庭审不慌,尽量把案情在第一次开庭查清;庭后查漏补缺,及时完善需补充调查事项;虚心听取仲裁庭其他成员以及相关专家的意见、建议,这既是仲裁规则的要求,更是避免错案的有效途径。快速高效是仲裁的基本原则,罗华山仲裁员在办案中尤其注重提高裁决效率,对需撰写裁决书的案件,都及时组织合议,严格按照审限要求,力争第一时间完成。多年来,他妥善处理了大量民商事纠纷,经办的仲裁案件涉及建设工程、买卖合同、民间借贷等多种类型,其公正、高效的办案风格,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赞赏和认可,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