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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梓乐,广东子墨律师事务所主任、合伙人,自2020年起担任汕头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现任汕头市律师协会副秘书长、汕头市律协知识产权委员会副主任,汕头市龙湖区人大代表、司法和监察委员会委员,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检察院听证员,汕头市澄海区人民检察院听证员,广东省律师协会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等社会职务。
履职四年多来,金梓乐仲裁员始终坚守法律人的初心,恪守仲裁员职业道德,认真履行职责,用心用情为当事人解忧愁、办实事,尤其善于以调解方式高效解决纠纷,达到“案结事了、事心双解”的良好效果。根据多年的法律职业从业经验以及对法律的理解,金梓乐认为,相较于裁决,调解对当事人来说解决问题的效率更高、也可以降低双方当事人的仲裁成本,更能柔性、实质性地化解矛盾纠纷。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他能耐心倾听当事人的诉求,了解双方当事人的预期,通过对案件情况的了解,根据法律的规定,向当事人指出各自的痛点和弱点,并提出行之有效的解决方案,有效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彻底解决纠纷。2023年金梓乐共审理了10宗案件,其中担任独任仲裁员5宗,边裁5宗,多宗案件成功以调解结案,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纠纷。
“法者治国安邦也,律者定纷止争也”。金梓乐仲裁员秉承着法律人对法律职业的热爱和情怀,从律师到仲裁员的角色转换中,他用另一种思维方式,站在裁判者的立场令不确定的权利义务归于平衡状态,实现法律人对公平正义的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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