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耕替代性纠纷解决领域 引入商事仲裁国际理念
——汕头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古俊峰
古俊峰,汕头大学法学院教师,厦门大学国际法博士,汕头仲裁委仲裁员,新加坡国际调解中心副调解员,兼职律师,“一带一路”律师联盟会员,曾任汕头市律协涉外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擅长处理涉外民商事仲裁案件。
古俊峰博士长期以国际法学作为教学和科研的主要方向,尤其擅长国际替代性纠纷解决机制的研究,并作为教练带领汕头大学法学院学生团队,多次在“贸仲杯”国际商事仲裁(英文)比赛中取得全国一等奖的佳绩,最高曾夺得全国亚军。在带队参加比赛的过程中,他对国际商事仲裁的许多前沿热点问题有着深入的了解和研究。2017年,古俊峰博士在李嘉诚基金会的支持下,赴加拿大著名学府麦吉尔大学法学院研究国际商事仲裁法。回国后,他致力于将商事仲裁的国际理念带回中国,如高度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兼顾仲裁程序的灵活性与公正性、重视仲裁作为替代性纠纷解决方式的社会效果等。在其担任仲裁员处理的案件中,有的在实体问题上错综复杂,有的在程序上较为棘手,古俊峰博士都能在其所秉持的仲裁理念指引下,将难题一一化解。
替代性纠纷解决机制与法院诉讼相比,更加关注解决问题的实际效果和维护争端当事方之间的友好关系。仲裁作为替代性纠纷解决机制中的一种,既需要运用法律为受害一方主持公正,也需要通过仲裁和调解程序从根本上化解纠纷,以达到通过替代性纠纷解决机制维护社会和谐的目的。古俊峰博士在仲裁案件处理过程中,注重维护仲裁员公正独立的社会形象,并致力于将仲裁与调解相结合,把公平友好地解决问题作为仲裁员的最终使命,发挥仲裁维护社会法治与良治、促进经济发展的多元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