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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21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和2022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
  • 2022-10-08 14:41
  • 来源: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发布机构:
  • 【字体:
  • 各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统计局,国家税务总局各地级以上市、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税务局,省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统计局,省社保基金管理局:

      一、根据省统计部门统计,2021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为8310元,全省及各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详见附表。请各市按照相关规定及时调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以及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特定人员单项工伤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上下限精确到元位)。调整后的缴费基数上下限执行时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为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特定人员单项工伤保险为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我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不调整,继续按2021社保年度标准执行。

      二、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批准,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我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为8682元/月,深圳市计发基数另行公布。

      附件:广东省各市2021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情况表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广东省统计局

      2022年10月3日


    附件

      广东省各市2021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情况表

    地区

    2021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元)

    广州

    12024

    深圳

    12964

    珠海

    10121

    汕头

    7246

    韶关

    9096

    河源

    7484

    梅州

    7229

    惠州

    8277

    汕尾

    7863

    东莞

    7414

    中山

    8235

    江门

    7798

    佛山

    8690

    阳江

    7566

    湛江

    8319

    茂名

    7648

    肇庆

    7649

    清远

    8009

    潮州

    7088

    揭阳

    6288

    云浮

    8098

    全省

    10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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