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人为劳动者的,需提交以下材料: (1)仲裁申请书:内容见《仲裁申请书》格式,申请书必须由申请人本人签名,并按被申请人的人数提交副本; (2)如委托代理人代为仲裁,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申请人和代理人之间关系的证明材料; (3)其它须提交的材料: ①本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 ②被申请人为企业的:提供“企业注册资料”复印件(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查询或登陆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打印);被申请人为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的:需提供“登记资料”复印件(登陆广东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网或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查询打印);被申请人为其他单位的:需提供其管理机构出具的“登记资料”复印件; ③本人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人事关系的相关证据材料(如劳动合同、工作证、工资发放凭证、社保个人基本情况表、工伤认定书、证人证言、厂牌、出入证等)及与仲裁请求相关的其它证据材料。 2.申请人为用人单位的,需提交以下材料: (1)仲裁申请书:内容见《仲裁申请书》格式,申请书必须由用人单位盖章,并按被申请人的人数提交副本; (2)如委托代理人代为仲裁,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申请人和代理人之间关系的证明材料; (3)其它须提交的材料: ①用人单位主体资格证明材料(提供原件核对); ②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③劳动者身份证复印件; ④与仲裁请求相关的证据材料。 证据材料按顺序编码,并填写证据清单(证据除提交复印件外,还需提供原件进行校对,并按被申请人的人数提交副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