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就业创业补贴操作办法的通知》(汕人社〔2020〕128号)的规定,现对许卓嘉等105名毕业生申请基层就业补贴(标准为5000元/人);汕头市景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等6家公司申领小微企业社保补贴(按用人单位实际缴纳的养老、失业、工伤、生育、医疗保险之和计算);汕头市盛辉物流有限公司申请见习留用补贴(标准为3000元/人);广东天创三和门窗科技有限公司申请吸纳长期失业人员就业补贴(标准为5000元/人);韦桂浩等15人申请一次性创业资助(标准为10000元/人);林铭灿等10人申请创业租金补贴(租用场地年租金大于或等于4000元的,按每年4000元给予补贴;不足4000元的,按实际发生租金数额给予补贴);汕头市盛久商贸有限公司等18家企业申请创业带动就业补贴[招用3人(含3人)以下的按每人2000元给予补贴;招用3人以上的每增加1人给予3000元补贴,总额最高不超过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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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2021年5月31日-2021年6月6日;
联系单位: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科;
联系电话:886450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