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及《汕头经济特区城乡规划条例》的有关规定,我局将受理广东金光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位于综保区A06-1-2地块“碳酸酯类溶剂配制生产项目” 调整垃圾房尺寸规划审查的申请事项,现就该申请事项批前公示如下:
申请单位:广东金光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碳酸酯类溶剂配制生产项目
建设地址:汕头综保区A06-1-2地块
申请事项:调整垃圾房尺寸规划审查
申请内容:调整垃圾房尺寸,具体为:垃圾房长度、宽尺寸由3m×3m修改为4.5m×2m,不涉及面积等各项规划指标的变动,具体位置详见规划总平面图。
公示日期:2024年9月30日-2024年10月9日
有关上述项目的详细信息,可到汕头综合保税区自然资源与建设局或登录汕头综合保税区管委会网址查询。
凡与上述申请事项有重大利益关系的,依照《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的规定,可在公示之日起10日内向本局提出申述(申述采用书面形式。个人申述材料应亲笔签名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单位申述材料应由法人代表及单位签章)。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联系电话:83590270
特此公告。
汕头综合保税区自然资源与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