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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和汇湾命名的批复
  • 2022-04-11 16:50
  • 来源:汕头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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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交(汕头市)置地有限公司:

      你单位上报的地名命名申报材料收悉。

      位于龙湖区东海岸新城溪湾韩津路东北侧与侨心路东南侧交界处,由你单位开发建设的商住小区,根据地名管理有关规定,经实地踏勘,同意命名为“和汇湾”。现批复如下:

      一、命名地名和地理位置

      和汇湾  Héhuì  Wān  位于龙湖区东海岸新城溪湾韩津路东北侧与侨心路东南侧交界处。范围东南至溪湾公园毗邻溪湾河,西南至绿化带毗邻韩津路,西北至绿化带毗邻侨心路,东北至溪园路。用地面积28875.4平方米,建设6栋建筑物,其中16层建筑物2栋、32层建筑物4栋,总建筑面积134484.42平方米。

      二、商住小区具体门(楼)牌号码由当地公安派出所编定。

      三、你单位应在项目竣工验收前,在商住小区主要出入口处设置地名标志,并将实景照片送市、区两级民政部门备案。

      四、小区牌、楼牌、门牌等地名标志应按《地名 标志》(GB 17733-2008)国家标准制作和设置。

      五、发布房地产销售广告时,必须严格使用“和汇湾”标准名称,不得增加、减少或者变更其中字词。

      此复。

      

      附件:和汇湾命名位置示意图.pdf

             

    汕头市民政局

             2022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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