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汕头市民政局 > 政务公开 > 行政执法 > 行政许可
关于同意数码港大厦命名的批复
  • 2022-02-23 15:05
  • 来源:汕头市民政局
  • 发布机构:
  • 【字体:
  • 广东中玺科技有限公司:

      你单位上报的地名命名申报材料收悉。

      位于龙湖区珠港新城珠城路北侧,由你单位开发建设的建筑物,根据地名管理有关规定,经实地踏勘,同意命名为“数码港大厦”。现批复如下:

      一、命名地名和地理位置

      数码港大厦  Shùmǎgǎng  Dàshà  位于龙湖区珠港新城珠城路北侧。范围东至太安堂大厦,西至领荟湾,南至防护绿地毗邻珠城路,北至自强路毗邻领荟湾。用地面积9388.43平方米,建设1栋28层建筑物,其中东塔28层、西塔22层,建筑面积76912.87平方米。

      二、建筑物具体门(楼)牌号码由当地公安派出所编定。

      三、你单位应在项目竣工验收前,在建筑物主要出入口处设置地名标志,并将实景照片送市、区两级民政部门备案。

      四、建筑物门楼牌等地名标志应按《地名 标志》(GB 17733-2008)国家标准制作和设置。

      五、发布房地产销售广告时,必须严格使用“数码港大厦”标准名称,不得增加、减少或者变更其中字词。

      此复。

      

      附件:数码港大厦命名位置示意图.pdf


             汕头市民政局

             2022年2月21日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汕头市民政局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