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湖区民政局:
你局《关于龙湖区龙华街道辖区内南社木标池北巷等13条道路(街巷)命名的请示》(汕龙民〔2021〕25号)收悉。经请示市人民政府同意,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龙湖区龙华街道辖区内南社木标池北巷等13条道路(街巷)的命名。
二、根据《汕头经济特区地名管理条例》(2017年1月1日施行)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由龙湖区民政局按《地名 标志》(GB 17733-2008)国家标准,做好道路地名标志的设置工作。
附件:1 龙湖区龙华街道道路(街巷)标准地名审定表.xlsx
汕头市地名委员会
2021年12月29日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