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南区民政局:
你局《关于峡山街道范围内汕南大道等107条道路(街巷)命名的请示》(潮南民发〔2021〕4号)收悉。经请示市人民政府同意,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潮南区峡山街道范围内汕南大道等107条道路的命名。
二、根据《汕头经济特区地名管理条例》(2017年1月1日施行)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由潮南区民政局按《地名 标志》(GB 17733-2008)国家标准,做好道路地名标志的设置工作。
汕头市地名委员会
2021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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