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告所列汕头市西凤慈善基金会存在2025年未依法报送年度工作报告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有关规定,拟对上述社会组织作出“警告”行政处罚。
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根据《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现公告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本公告所列社会组织应当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我局领取《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上述社会组织有权提出陈述、申辩。请于本告知书送达之日起5日内向本机关提交陈述、申辩意见,逾期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特此公告。
附件:《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公告送达名单
汕头市民政局
2026年7月9日
联系地址:汕头市金平区长平路78号
联系部门:汕头市民政局执法监督科
联系电话:075488900624
附件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公告送达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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