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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民政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公告
  • 2024-09-25 17:46
  •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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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汕头市沉香协会、汕头市网球协会、汕头市社会体育促进会、汕头光明理工职业技术学校、汕头市荣师咏春拳馆、汕头市泰仑搏击俱乐部:

      经查证,汕头市沉香协会、汕头市网球协会不按照规定参加2019年度至2022年度年检年报,汕头市社会体育促进会不按照规定参加2020年度至2022年度年检年报,上述行为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单位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经查证,汕头光明理工职业技术学校不按照规定参加2020年度至2022年度年检年报,汕头市荣师咏春拳馆、汕头市泰仑搏击俱乐部不按照规定参加2019年度至2022年度年检年报,上述行为违反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三)项、《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第十条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单位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你单位应当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汕头市民政局领取《行政处罚决定书》(地址:汕头市长平路78号汕头市民政局404室;联系电话:0754-88900624),逾期即视为送达。

      如你单位不服本行政处罚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汕头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

      特此公告。

      汕头市民政局

      2024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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