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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民政局《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送达公告
  • 2022-07-29 16:19
  •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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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汕头市童悦康复中心、汕头市现代水墨画院、汕头市锐科爱心救援中心、汕头市德宝古瓷器收藏研究中心、汕头市南华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汕头市圣地亚金鼐艺术文化交流中心、汕头市养猪协会、汕头市中国手指画研究会、汕头市射击协会:

      经查证,汕头市锐科爱心救援中心、汕头市德宝古瓷器收藏研究中心、汕头市南华职业技能培训学校不按照规定参加2017年度至2020年度年检年报;汕头市童悦康复中心、汕头市现代水墨画院、汕头市圣地亚金鼐艺术文化交流中心不按照规定参加2018年度至2020年度年检年报检查,上述行为违反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我局拟对你单位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经查证,汕头市射击协会不按照规定参加2014年度至2020年度年检年报、汕头市中国手指画研究会不按照规定参加2017年度至2020年度年检年报、汕头市养猪协会不按照规定参加2018年度至2020年度年检年报,上述行为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我局拟对你单位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你单位应当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汕头市民政局领取《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地址:汕头市长平路78号汕头市民政局404室;联系电话:0754-88900623),逾期即视为送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你单位有权提出陈述、申辩、要求举行听证。你单位应当在本告知书送达之日起5日内向本机关提交陈述、申辩意见,提起听证申请,逾期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特此公告。

      

    汕头市民政局

      2022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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